我隔着帷帽的白纱笑道:“商人首重诺。我既说了,就一定会做到,不然我连说都不会说。”
他笑着躬身。“谢主子赐教。”接着又转向他弟弟。“主子说的话要往心里记,以后会有大用处。”那孩子懵懵懂懂的点了点头,便跟着他哥哥随我往回走。
一到王府门口,年长的男孩子大惊。“主子,这这是王府,奴才兄弟要是进去,可就绝了后了呀!”
我轻笑一声,打了个手势让侍卫过来,从怀里摸出一个绣工精致的小荷包,从中抽出一张银票来递给其中一个侍卫。“把他们带去总管那里,就说是我买的,人伢子已经给他们净过身了,不劳他动手磨刀。这两个人算郡主府的奴才,不用往王府的花名册上记,只叫他认认脸儿,给身儿衣服腰牌就行。跟他说我院儿里缺两个听差的,等他见完了把人给我送来。”
我接着又转向那两个男孩子。“不用怕,有银子给你们撑腰,谁也伤不了你们一根头发去。我一听太监那不阴不阳的动静儿就起鸡皮疙瘩,再说我总不能让个太监当掌柜,没人肯服的。记得说话时略带些女气,你俩年纪都不大,看不出来的。”
他俩忙向我谢恩,我叫一个侍卫领他们去见王府总管,自己由另一个侍卫送到垂花门内,一到二门内便有伺候的嬷嬷上来抱了我回院儿。我回房之后,刚喝了些暖暖的玫瑰露,一个小太监便领着他俩进院儿来了,我叫嬷嬷拿了块碎银子打赏那小太监,便把他们都遣了下去,只留下他们哥俩,说是要交代些事情。
轮回(下)
“没人为难你们吧?”
他俩笑着摇摇头。“主子那张符纸真管用,老总管见了笑得直眯眼,只交代了些府里的规矩,就让人带奴才过来了。”
我笑得直拍桌子。“什么符纸?那是一百两银子的银票,我刚才给你们的那个钱袋,十个加起来才够那一张。”
年小的男孩儿笑道:“怪道主子说有银子给我们撑腰呢,原来是这么回事儿,难道银子还不如纸值钱?”
我摇头笑道:“你们见的钱太少了,钱越少就越重,越少就越轻。其实钱多到一定地步,连纸都不用,只是数字而已。”
“数字?”
我走到平日自己和账房先生用的两个大算盘前,拨了自己想要的数字。“一百万两和一千万两对一个人来说没有什么不同,因为你就算让他天天人参鲍鱼,他也吃不了一百万两去。”
年长的男孩儿有些不解。“既然主子不缺钱,为什么会有要经商的打算呢?”
我笑着把算盘珠子归位。“‘萝卜白菜,人各一爱。’,有人想做官,有人想崇佛,你主子我最大的爱好就是玩儿钱。‘有钱能使鬼推磨’,有钱也能使磨推鬼,银子是无所不能的。商人排在士农工商的最后一位,可商人是这四种人里活的最舒坦的。当官儿的瞧不起商人,可如果没有商人纳税贿赂,他们拿什么维持庞大的开销?读书人瞧不起商人,但如果没有米商,他们拿什么去清高?农民和做工的瞧不起商人,可如果没有商人南来北往,何来柴米油盐酱醋茶?商人,商人,伤害别人,不然怎么赚钱呢?所有人都恨商人的见利忘义,可却没有一个人能离开商人活的好好的。你主子我想当商人,就是因为商人可以变不可能为可能,别人缺什么,我就卖什么。看着别人明知在吃亏,还是要乖乖的掏银子,这就是为商的乐趣。”
年小的男孩儿哧哧的笑起来。“主子好坏,难道您想当奸商不成?”
我瞟了他一眼。“你要想跟着我,就把你在学堂里学的那些东西扔掉,商人不需要四书五经来当脚镣。”说着走向我习字的小书案前,沾了墨写了一张字递给他。“念给你自己听!”
“只有……”
“大点声!”
他被吓得一哆嗦,放声大念起来:“只有想不到,没有做不到。礼义脑后抛,钱财身边捞。”
“横批呢?”
“无奸不商!”
我满意的点点头,从他手上抽回那张纸,向火盆内扔了。“记到心里去,此乃商人本色——无奸不商。商场比战场还要残酷刺激百倍,不磨快了刀子下场子,会死的很难看的。”
年长的男孩儿笑道:“主子还不知奴才贱名呢,不知奴才往后要叫什么?”
我摇头笑道:“名字只是块牌子,你有本事那牌子就亮,没本事那牌子就脏,所以对我来说,你们叫什么并不重要。名字是父母给的,里面包含了他们对你们未来的美好向往,我无意给你们改名字,索性起个假名日后用。私底下我叫金熙云,你们也叫金熙什么的吧,后面的字你俩从斜玉旁的字里挑个自己喜欢的。我的名字里有两个玉字,你们带个斜玉旁,就算是我亲信了。”
他俩连忙下跪。“奴才谢主子抬举。”
他俩挑了好半天,才定下自己叫什么来,哥哥叫金熙琛,弟弟叫金熙瑮。我每日教他们一些商经和现代的计算方法,并让他们接触账本儿和财务报表之类的东西。王府里是藏不下秘密的,外公很快就知道我买了两个人回来,我对外公解释说自己想培植几个亲信奴才,日后好替我管家。外公看熙琛他们三五一十五、七八五十六的背口诀,只笑着点了点头,嘱咐了他们几句就去书房看书了,自此府中再无人敢提及此事。熙琛他们在我这儿一点儿也不比在学堂轻松,甚至更累,而且是精神上的累,因为他们需要消化的东西实在太多了。
我的身子很不计,一天三顿的拿药当饭吃,而且还是那种苦到我想掐死白胡子老太医的“良药”。为此我再次喝起了玫瑰露,不止因为它香甜解药,更因为那浓浓的玫瑰味道让我想起与熙游的美好回忆。那块观音佩被外公收了起来,说是日后他看上哪家小子,就把那东西给他,招他做上门女婿,我害怕那东西会勾起我对熙游的歉疚感,一直避免提及。
我必须说这旧社会真的是万恶的,熙琛已经十四岁了,可看起来一副十二的模样,还面黄肌瘦的。进了王府之后,吃穿不愁了,他们哥俩的身体也壮实了许多,不再一脸黄河的灾民样儿。熙琛十分珍惜这天上掉下来的馅儿饼,学的很是刻苦,对我也极是忠心,我教的商经还被他整理成册。我对商业自有自己的一番理论,但我从没想过要出书,因为那等于把自己的知识产权无偿让给他人,但熙琛的行为却令我有了新的想法。
我让熙琛在外置了个小院儿,挑些资质好的孤儿送进去,供他们吃穿用度,找了账房先生教他们打算盘、认账本儿,熙琛每日以为我买东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