搞一个这种人看场子,属于大部分开酒吧做夜场的老板的一个共识,也算得上是行业的潜规则了。
要说不用这样的人,搞几个专业的保安,就算一个人一个月工资开个五千块钱,那一个月的开销也得好几万。
而且搞出事情来,还要善后,停业整顿什么的,这一笔开销又少不了。
但是让虎哥这种在道上混的人往那一站,直接就是防患于未然,搞事情的基本就绝迹了,最关键还便宜,要不了多少钱,假酒管够就行。
开门做生意,当然是怎么便宜怎么来。
虎哥跟许剑锋还有薛晓舞不一样,他喜欢这种环境。
小的时候经过少管所,长大了,老也做过好几次。而且是重刑犯,都是发到大西北那种鸟不拉屎的地方坐牢。
看见头母猪都当是貂蝉。
这种夜场的喧嚣刚好可以满足他在坐牢时候被憋坏了的那种心理。
这种道路上瞎混的人可以说在酒吧夜场这种地方如鱼得水,因为他们所渴望的暴力元素、烈酒还有骚女人。
这里可以说是应有尽有。
手痒痒了,看谁不顺眼,拖着厕所打一顿。
酒吧老板免费提供,想喝什么喝什么,就算开一瓶皇家礼炮也不是什么问题,反正虎哥也喝不出真假。
想搞女人那就更简单了,酒吧和夜场最不缺的就是女人。
在酒吧和夜场混的那些夜场妹本身就很骚,也不用花什么钱,给她买点酒,一块磕点新鲜玩意,就能去厕所来一发。
可以说是日日做新郎,天天换新娘,这也更加地让在牢里面憋的发疯,心理有点变态的虎哥乐不思蜀。
本来虎哥以为自已就会在这个地方,就这么烂下去了。
却没想到一不留神看到了丁若兰!
丁若兰这种女人跟酒吧里的那些骚货完全不是一路货色。
就像是出现在垃圾堆的稀世珍宝一样,一下子就深深地吸引了虎哥的目光。
他也顾不上自已已经聊了差不多快要上手的夜场骚货了,只感觉自已要是这辈子不能和眼前的这个女人来一发,那将会是人生的失败!
这种女人才叫女人啊!
虎哥看看已经快要依偎在他怀里的夜场女,气不打一处来,感觉就是垃圾,揪着她的头发把她往旁边一扔,就冲着丁若兰过去了。
到酒吧和夜场的人心里多多少少憧憬着有艳遇。
丁若兰也差不多,她现在还在气头上。
默默地独守空房,也从来不会在外面乱来,没想到自已一片真心却让男人对她不屑一顾,越来越过分了。
她想的是今天要是能够钓到一个英俊的帅哥,狠狠地报复一下老头子,那将是生平的快意。
毕竟平时再怎么少三分钟,起码也是三分钟。
现在独守空房,一个月无人问津,作为一个正常女人,生理和精神双方面的需求没办法满足自然是一肚子的怨气。
当然想法也只是想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