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宫崎大言不惭地说,「尽管我是她的监护人,受她父亲的委托来照顾她。
但大概是我自己比较优秀的缘故,与恭子朝夕相处,让她越来越迷恋我。
说实话,我自己也很困扰这件事,于情于理,我都不能接受恭子对我的感情。
您知道,毕竟我心里只有您的女儿雅子一个人。
」荣藏强忍怒火,冷眼看着宫崎表演着他的独角戏。
「如果荣藏先生能够同意的话,我希望能够借此机会,正式结束照顾恭子的责任。
我会写一个书面说明,由您和我签字,正式将恭子的抚养权转让给您,您看可以吗?
」荣藏知道事情不会像宫崎说得那么简单,于是发问:「条件是什么?
」「条件也很简单,清志社长在将恭子委托给我的时候,附加的条件是每月给恭子提供25万日元的抚养费,等到她18岁的时候,清志社长会将所有的抚养费一笔付清。
我从恭子10岁起就接手照顾她,到今天为止是7年零7个月,按照每月25万日元计算,一共是91个月,2275万日元(约140万元人民币)。
您看什么时候能够付清这笔钱?
」面对狮子大张口的宫崎,即使明知这是敲诈,荣藏也没有显出任何的愤怒。
他对宫崎说:「事关重大,这件事我还要跟寿子好好商量一下。
如果今天恭子回来的话,我们会马上通知你的,你看今天是不是就先到此为止?
」宫崎显然还不想善罢甘休,他再次提出要找到恭子,让恭子亲笔写下「同意与宫崎断绝关系」的证明,才能放心离去。
无奈之下,荣藏当着宫崎的面拨打了恭子的手机,然而电话并没有打通——宫崎不知道,荣藏与警方早就商量好,这段时间家里只会通过警察局的座机与恭子联系,恭子所有的手机来电都拒绝接听。
看到荣藏也确实联系不上恭子,宫崎只得作罢,告别离去。
第二天的3月6日,早晨6点,荣藏家的门铃响了起来。
站在门外的是之前出现在宫崎车上的森女士。
森女士对荣藏夫妇介绍了自己,说自己被宫崎委托,前来取走恭子的行李和衣物。
尽管荣藏说让森赶快离开,但她坚持说如果不拿走恭子的东西的话,自己就跪在门前不走。
于是寿子转身进屋去收拾恭子的衣物,将她的东西都装在了一个旅行袋里,拿给了森。
本以为森拿了东西就会走的荣藏夫妇,却发现森打开了旅行袋,当着他们的面开始一样一样清点恭子的衣物——事后想起来,自称是「森」的这个女人,显然对恭子的每样东西都烂熟于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