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文小说

迪文小说>慢慢的进来了 > 第13部分(第1页)

第13部分(第1页)

“我是你屋里的,我不叫你谁叫你。”

“你不是地主婆么?”

“我是你老婆。”

“你能是我……我……我老婆?你是地主婆。”

“不,是你老婆。”

“我老婆能是谢……谢亭云?”

“是。”

“谢……谢亭云能是我老婆?”

“是。”

……

便半靠半倚地被搀到他睡的那边炕上。

谢亭云给他解衣扣,他不让;便给他脱了鞋袜。他的脚奇臭无比,山里的汉子不爱洗脚。他的脚依然肿胀着,借着昏黄的灯光,也能看到一块又一块的紫斑。谢亭云毫不犹豫地把这双脚焐到怀里。翁息元挣脱着,但他越是挣脱,那张怀抱越是焐得紧。怀抱的主人今天有了不屈的意志,要征服命运,就先从征服这双脚开始。

翁息元头眼昏沉着,但他的意识却是清醒的;他知道,他今天的脚是再也挣脱不了这个女人的怀抱了。便不再挣脱,任女人以温暖焐化他的冰冷。肿胀的脚感受到了一股热流,带着嘶嘶的声音奔攒到他的腰脊。后来,那肿胀的脚掌居然感到了女人的心跳,那心跳微弱但是坚定,传送着脉动呼唤。这呼唤很遥远,但隐约可闻;因为隐约,便也招惹了要谛听它的耳朵。

翁息元很晚才起床。乍起的时候还有些昏沉,小风一吹便彻底清爽了。他站在屋檐下,心神有了多日来从未有过的轻松。昨晚的情景也回想得清晰,三个女人的音容也都令他回味。那酒也邪哩,怎么苦苦甜甜的?最后竟致毫无滋味。咳,什么尝得多了,也会没了感觉,一切都无所谓了。

正在门外走心思,屋里的女人叫:

“息元,煮了点玉米掺子粥,喝下来醒醒胃吧。”

宿酒的人,胃寒且滞,热热的流食喝下去,可以温暖并激活麻木的胃肠。山里人叫醒胃。

女人亲热的叫唤让他感到别扭,但女人适时的体贴又使他无话可说,息元就息元吧。

翁息元喝着玉米接子粥,暖暖的粥计将肠胃熨贴得蠕蠕地动,整个腔子有一种通泰之感。望着在锅台上利落地收拾着碗炊的谢亭云,他竟想,其实一个男人,除了能喝上热热的玉米掺子粥,并有一个能煮出这样的粥、把碗炊收拾得停当干净的女人之外,没有什么可需要的了,有这两样就够了,足够了。而这两样,他一样都不缺,还争执什么呢?还有什么哀怜和放不下的呢?!

他心情特别好。

“亭云,你也喝一碗粥吧,这粥煮得有味道哩。”竟说。

听到翁息元这么亲近地称呼自己,谢亭云不知说什么好,双手扎煞着,不迭地说:“我喝,我喝。”

翁息元因为一念之差而选择的生活组合,从这个早晨起,开始向情感的路程迈步了。

后岭因为是山里率先搞起运动的村,也是在运动中出了怪事的村,上级对后岭格外注目:不仅又重派了工作组,而且县里的红卫兵先锋队也不时到后岭来推波造势。运动朝着更广更深的境地发展,请送元已左右不了运动的态度。红卫兵们把伟人的语录带到村里,识字的不识字的成人都发给一本,要村里以学语录而带动运动。在发语录的那一天,一个在日常生活中以逗哏发噱俏皮话连篇而著称的妇人——快嘴二婶,因为她的俏皮话,也奇迹般地改变了她人生的位置。当红卫兵将语录发到另一个妇人手里的时候,这位妇人穿的是山里无兜家制棉衣,拿在手里的语录本无处可放,正巧她还要把队里给她的半口袋粮食提回家去,便为难起来,“这个本本可往哪儿放啊!”她叹了一声。这一声轻叹,正巧被一旁的快嘴二婶听见,她适时地抓住了这个表现她幽默才能的机会。“往哪儿放?你的裤裆肥啊,什么都能放得下,还不能放一个小本本儿。”她的话也正巧被一个山里出身的红卫兵听到了,他知道山里人也管男人的一个什么玩艺儿叫“本本儿”,灵敏的嗅觉使他感到这事关重大,便上报领导。正当快嘴二婶为自己的俏皮话与几个婆娘大笑不止的时候,几个红卫兵后生很利索地把她捆绑了,在懵懂之中,把她推上了批斗的舞台。她成了现行反革命分子,她为她的一句轻松的话,付出了沉重的代价。在批斗会上,红卫兵用皮带狠狠地抽打她,抽打她的裆部。她惨叫不止。但没有人出来为她说话。她是个上了年纪的人,也是一个有了自己男人的人,不会有第二个翁息元式的人物出现;在红卫兵不讲轻重。不论情面的皮带之下,也不可能再出现翁息元式的冲动。后来快嘴二婶疯了,一种莫名的笑永远凝固在她多皱的脸上。她不论阴晴、不论夜昼,都幽魂般地游移在村街之上,反复说着一句幽秘深奥的句子:

“本本儿,本本儿……”

富农分子冯明亮、冯明宽被断了口粮,在承受了连绵的训戒与抽打之后,半蹲在自家的土门之后喝那稀可鉴人的菜汤。他们吞咽菜汤的惟一意义,就是为了接受再次批斗。他们挺直的腰杆,顷刻间塌下来了,见到街上行走的革命群众,哪怕是少不更事的孩童,也要弯腰鞠躬,满脸堆着垂涎之色,“我有罪,我交代。”他们的意识里,自己是千真万确的罪人;人家都是贫下中农,而他们却是富农,不是罪人是甚?正如基督徒的原罪意识一样,他们有了自觉的罪人意识。他们不反抗不辩白,他们对事态什么都不懂,对世情亦弄不清明,他们无从辩白。昏昧的灯焰需要拨动,意识形态的教化需要动情;人们不屑于给他们动情的拨动,只热衷于能触动他们的皮肉;皮带的声响就是教化,他们的呻吟便是对教化者的歌颂……他们成了斗争与改造的标本,没有人格,逞论自尊,活着只为活着。

在山里人的印象中,富农分子冯明亮是个老实人。他好赌的父亲输了一辈子,可就是在土改前突然赢了一把赌,赢回来二十亩山间薄地给了他的独子冯明亮。后来,那个输家成了贫农,原来地无一拢的冯明亮却成了富农。所以,知情的山里人并不把冯明亮当剥削分子看,他的富农帽子是命运跟他开了一个玩笑后留给他的纪念。他忠厚老实,从不骂人,从不偷摸,也从不打老婆,他有极好的口碑与人缘。翁送元最初批斗他,是依要求而做的例行公事;中期斗得稍狠一些,是因为翁息元的“反水”而郁闷了批斗者的心扉,有一点迁怒的味道,这一点翁送元最最清楚。但仍然把他当乡亲看待,至少还把他当人对待。红卫兵的介入,使他彻底沦陷了,一切不从人性考虑,他与冯明宽就是一种靶子,只能射击,不能姑息。

被断了口粮的冯明亮到山上打野菜。看到背阴地里长了几畦地萝卜,眼前便晃起了老婆蜡黄的面皮和儿子已经开始萎缩的身子骨。他心跳加剧,屏住了气息,拔了几棵下来。那地萝卜长得好大好白啊!

未等他把地萝卜藏到背篓里去,翁上元的声音已传过来:

“冯明亮,你恁老实个人,怎也兴偷呢?”

冯明亮的汗就流得满头满脸了。“完了!”情急之下,冯明亮掰下地萝卜的缨子,放到嘴里饕餮大嚼。翁上元怔了:山地的地萝卜,缨子是不能生吃的,苦、辣、麻。涩、梗,孬味俱全。“冯明亮,活一大把年纪了,连地萝卜怎个吃法都忘了么?”冯明亮涎着脸若颤若哭地说:“没忘哩,您大队长带人种的地萝卜,您说是咋种的,连缨子都好吃得要死哩!”翁上元心里一酸,一个老实的冯明亮真的是给饿坏了。做为大队长的翁上元,倒底是山里人,依然把冯明亮当老实人看。

翁上元就拔了半篓地萝卜,叫冯明亮背回去。

“不敢,不敢,富农分子冯明亮罪该万死!”冯明亮吓得要死。

“叫你背回去就背回去,路上躲着点儿人。”翁上元说。

一听这话,冯明亮明白翁上元并不是变着法子整他,就轱辘一下跪下了,“来世,冯明亮给您当长工。”

翁上元苦笑一声,“快回去吧,下辈子,你要是有那个瘾,就给地主当长工吧。”

望着跌撞而去的冯明亮,“这运动咋搞的,怎连个老实人也给逼得会偷了。”翁上元自忖着。但想到自己的身份,不禁打了一个冷颤。

已完结热门小说推荐

最新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