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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0章(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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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随主便,好吗。”

宋智和和两个人客气地握手告别,转身时,几乎瞬间就收敛了全部笑容。

*

经过四个小时的飞行,我从北京飞到了香港。

这次来是为了取一些不便邮寄的重要文件,大的东西已经拜托同学帮我陆续邮到了北京。

华宸和港大有一个联合培养商业人才的国际学年班,只不过通常只接受有一定层级的职业人士,我只算个基层管理,不过是借着徐麒文重视海外部门的光才过来听了三个月的课,现在到了十一月中旬,我接受了宸星陈意的聘请,但是并没有接受陈小茉给出的总监职位。

实话实说,我觉得我还经验不足,只是她坚持自己看人用人的眼光,并信誓旦旦地保证说,搞砸了她给我兜着。

可越这样我越有压力,索性提出了三个月的试用期,这期间我先按照原总监定下的方向进行熟悉,而管理一类的事务先交给原先的候选人代管。

我沿着繁华的边线寻找着隐藏在中环街角的一家手工包店,说起来上次给身边朋友都带了礼物,唯独没给徐麒文带。

结果这家伙不知道是不是听小茉说了,特意在上次我找他汇报的时候酸溜溜地吃了一颗我带回来的梅子糖,凉凉道。

“酸得很,小茉估计不喜欢。”

我把这话说给她听,小茉抱臂冷嘲道,“拉倒吧,我不过是提了一嘴,谁知道他自己倒是主动去买了。”

我肯定是要买的,只是不知道该买什么。

男人和女人不一样,那些华而不实的他们是看不上的,至于上点档次的,手表或是其他小东西,我又不是行家,而且什么江诗丹顿一类的名牌我连零头都付不上,领带和皮带徐麒文似乎有几大抽屉,更别提小茉本身就是设计师,她做的东西肯定比外面一般店铺好得多。

想来想去,我最终在小红书上搜到了一家专门做定制手工包袋的,我想起来每次见徐麒文他都没有一个趁手的包,都是戴助理背着电脑、文件和资料。

这家店似乎有一定的名气,又不是太贵!

这对我一个又要面子又要里子的人来说,还是挺重要的。

老板是个青年男人,但透出一种老成匠人的气质。

他指着墙上的照片和我说,“你可以看看,这里有没有想要定做的类型,这是我们的作品集。”

说着他递给我一个像高档酒店菜单一样被黑色的坚硬外壳牢牢包裹住的A3大小的集子。

我点点头,坐在沙发上,慢慢翻看着。

店里人不多,有专门来参观的,就在隔壁来回走动。

也有打卡拍照的,轻微的相机咔嚓声时不时响起。

这偌大的店铺内似乎只有老板一个人,而且他甚至把缝纫机都摆在了前台,这架势完全是随时能打两份工的样子。

过一会,一个年轻男孩在我面前放了瓶依云,似乎看我的目光与他交汇了一瞬,他羞涩一笑,解释道。

“我们店就两个人,选好了叫我哥就行。”

说着向我轻轻点了点头,就隐在印着猫咪手绘画的麻布帘子后面了。

又过一会,咖啡豆的打磨声传出来,而香气扑鼻之时,店里的音乐又换了一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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