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砂脸色苍白,睫毛不安地颤抖着,轻道:“……可以,只要听的那个人别当真就行。”
“那——我们继续做师徒,方才的那些,就当没发生过,好么?”
她没说话。
芳准轻轻一笑:“就算听的人不当真,说话那人却也忘不掉,更不打算把说出口的话吃回去。蒙着眼睛继续过日子,却不是我的风格。胡砂,你怕不怕下地狱?”
她默默摇头,他虽然看不见,却分明知道她的答案。
“我也不怕。”他背着身子,一把抓住她的手,那样紧,像是要将她捏碎在掌心似的,“最坏不过再将水琉琴毁了,回头师父就陪你做凡人,一起下地狱,那里肯定比这里好玩。”
胡砂眨了眨眼睛,两颗老大的眼泪嗖地一下就滚在了衣服上。
她张开胳膊紧紧抱住他,把脸贴在他背心,只觉这人像是整个世界的依靠一般,真的可以把所有一切都托付给他,不用担心。她是如此爱慕他,敬仰他,不想失去他。
“我们……都不要下地狱。你等着我,我一定努力成仙,一定努力!”
胡砂喃喃说着。
芳准含笑道:“成仙可没那么容易。”
他转过身,低头端详她,抬手替她把眼泪擦了,柔声又道:“不过你怎样决定,我都尊重。”
胡砂满心感慨,揉着眼睛,正要说点应情应景的感性话,忽听他把手一拍,道:“好吧,为了成仙,今日起我便要做铁血师父了。你且下去,坐瀑布下面入定,两个时辰之后再上来。”
她分明听见下巴掉地上的声音。
芳准仔细看着她,忽而又叹了一声,在她红通通的脸蛋上轻轻捏了一把。
“凡人要成仙,何止上百年,纵然我是师父口中的天才,也花了百余年才得道。如你这般资质普通的丫头,大约还要再多个百年。两百年的功夫,便是神仙,也要憋成石头了。”
胡砂先因为他说自己资质普通,立即把嘴巴撅起来了,后面听他说要憋成石头,又忍俊不禁要笑,低声道:“我哪里都普通,没什么特别的地方,师父为什么要喜欢我?”
芳准为难地摸着下巴,想了半天:“这个么……要说漂亮,确实不够标准。琴棋书画也不行,以前还很听话,如今却变顽劣了。至于洗衣服打扫,想来凤狄做的也比你好。要说善解人意,我早已放弃你这颗榆木脑袋了。”
这么说来,岂不是完全不合标准?胡砂的下巴又要掉下去。
见她神情郁闷古怪,芳准不由笑了起来,抬手像是想抱抱她,不知想到什么,又忍住,将手慢慢背到身后,转过身,不去看她。
“倘若世间众生一早便知道自己会喜欢上什么样的人,只怕也不会有那么多的旷男怨女了。我要美貌与聪慧来做什么?这两样我都不缺。”
活了三百年,什么样的人没见过。聪明的,愚笨的,痴情的,凉薄的,狡猾的,无邪的。比胡砂好的有太多,可那些他并不想要,因为不想要,所以都是浮云般的存在。
喜欢一个人,一定要理由吗?一定要仔细剖开,细细分析,从何时动心,何时心痛,何时茫然?这样的喜欢,教人疲惫。
“胡砂,你令我喜悦,便已足够。”
他抚上她的脸颊,手指沾到肌肤,便眷恋地舍不得离开。指尖只觉滚烫,面前的少女面红如灼,星眸含醉,他情不自禁便要靠近她。
昨晚的吻太敷衍,结束得太快,还未能品尝到那种销|魂蚀骨的滋味。他的心忽然便激烈跳动起来,有一种冲动,想紧紧抱住她,低头去吻她。
胡砂低低叫了一声:“……师父。”
芳准硬生生停在那里,半晌,只在她柔软的头发上揉了两下,微微一笑:“好了,去入定吧。”
到底还是理智打赢了感性,胡砂乖乖地坐在瀑布下入定(其实就是和激烈的水流做斗争,而且惨败),芳准倚在青石上看书,估摸着大约有两个时辰了(其实一个时辰还没到),他把书一丢,将湿漉漉的胡砂从水里提了上来。
胡砂很悲观地想,照这样下去,只怕再过两百年,自己也成不了仙。
不过坐了那么久,她没觉得有什么帮助,怀里的水琉琴反应却十分大,一时发出嗡嗡的鸣声,隐隐放出光来,像是要活了一般。
她想起一号丫头说的五色涧,不由问道:“师父,你出来就是为了寻找这五色涧?真的能让第五根弦长出来么?”
芳准点了点头:“时机还未到,再等两天。”
从五色涧回到竹林的小屋,如果用腾云或者缩地,眨眼功夫就到了,不过彼时两人好像都不想用法术,手牵着手,就用两条腿硬走回去。
胡砂明明很累,她体内的魔血刚被洗干净,加上在瀑布底下顽强斗争了一个时辰,两条腿都在打颤,可心里却一点也感觉不到。
远远地,望见竹林里一座简陋的小茅屋,居然觉得亲切无比,像是自己的家一般。
她忍不住停下脚步,静静打量夕阳余晖中的竹林,心里有一种前所未有的平安喜乐。
芳准捏了捏她的手,低头笑道:“走吧,回家。”
回家。他不用问都能猜到她心底的话,当真是个水晶琉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