块儿走了。
因为刚开始庆功宴的时候颖歌见到阎靡挽着自己的老公仔那么亲昵而表现出醋意不怎么高兴,所以,馨怡决定这个晚上还是让洪兴先好好安安慰慰她吧,自己就不多添乱了。庆功宴结束后,馨怡朝洪兴使个眼色,意识是好好哄一下你的颖歌老婆仔吧,便自己坐夜班公交车回家去了。
洪兴现在可不再算穷人了,本想给点钱自己的这位大老婆打个的士,但馨怡的节俭已经成为一种习惯,执意如此,便也只能依她。
洪兴驾驶他那新得的奶油色名牌跑车“南迪”载着娇俏可人的老婆仔颖歌,奔驰在路面上。刚才的庆功宴上,颖歌喝了一点儿小酒,此时小脸儿嫩红嫩红的,眼睛里隐隐荡漾着柔柔涟漪,显得格外鲜美。而短裙下的美腿也是白里透红,分外迷人。
“红猩猩”昨夜跟“玉面阎罗”激缠酣战,食髓知味。而对于曾经梅开二度的大老婆馨怡,洪兴去完龙虎区回来,小别胜新欢,本也是该好好温一番存的。不过,这两位女子现在都为了制造机会让他安慰颖歌而先行告退了。
“十世至善”封印色的一角已破魔性渗漏越来越严重的洪兴,忍不住边开车,边用一只手掌伸到老婆仔的腿上轻轻摩挲。毕竟这是出自天魔波旬的手法,再加上颖歌本又喝了一点儿小酒,她被老公仔这么柔柔一摸,觉得浑身酥热绵绵。
想起“玉面阎罗”挽着洪兴臂弯将将酥峰贴压过去那粉亲昵劲儿时,颖歌的芳心更加热热痒痒的:老公仔是不是也常这样抚玩别的女人呢,而她是不是也像自己一样被老公仔摸得那么舒服,舒服得忍不住想发出羞人的嘤哼呢?
洪兴今时不同往日,已经并非以往那个跟自己一块儿在小酒馆里打杂洗杯杯碟碟的穷小子了,开着名牌跑车,有众多的手下,在江湖上也越来越占据重要的位置,颖歌意识到他肯定会有不少女人。颖歌也知道:虽然洪兴现在有钱了,也有别的女人了,但他还是会一如既往的喜欢自己,一如既往地在关键时刻来保护自己。
现在的颖歌当然已经不必担心再被小酒馆老板或者客人强行毛手毛脚了,因为现在“六道酒馆”的老板已经洪兴馨怡和自己了,“畜生阵线”有好些兄弟会看护着那里,装修好后重新开张营业的话,大可不必担心还有什么手脚不规矩的客人了。
而且,被绑架那类危险出现的可能性也小了许多,因为现在颖歌和馨怡她俩但凡出门的时候,附近总会有一批“畜生阵线”的兄弟在默默守护着。
刚开始庆功宴的时候,颖歌是有点儿吃小醋的,不过很快就想通了,毕竟欲界大陆并无一夫一妻制度,大把成功男人都是好几个老婆的,根本见惯不怪。所以,在这里,真正要担心的并非自己的老公喜欢上了几个女人,而是老公会不会因为喜欢上别的女人而不再重视自己了。
第一百一十五章 北国抢匪
小坏蛋洪兴的手越发不安分,渐渐往上,都快要溜进裙儿底下去了。颖歌感到有点儿羞臊:这家伙怎么色起来完全不分时候地点的呢,现在不还正开着车吗?“……别乱玩了……马路上……注意安全……啊……”
颖歌按住老公仔那只越来越放肆的坏手,娇嗔道,心里却是有点儿依依不舍的,她的嗓音都因为舒服感而有点而喘颤了。
见老婆仔这副楚楚的鲜美模样,洪兴哪里忍得住就此罢手呢,干脆把车停到路旁,反正这一带这个点儿是行人甚少的,他把颖歌整个儿搂到身上,将嘴压到桃唇上去。这是颖歌人生中的第二次亲嘴,第一次跟洪兴在“六道酒馆”仓库中那幕,她还记忆犹新。颖歌想起那次自己主动撅起小嘴向洪兴献上鲜香嫩唇的景致,想起自己隔着衣物被洪兴抚玩得冲口而出说要对方更进一步的清醒,想起隔着电话一边听洪兴说着色言浪语一边自己弄得床单湿漉了一大片的画面。她也知道其实自己跟洪兴之间的亲密已经水到渠成得仅仅差最后的一道儿小小屏障而已,颖歌有点期待,也有点紧张,更有点羞臊。
舌与舌的交织,唇与唇的摩挲,奶油色“南迪”的车厢里温度攀升,颖歌还哪里按得住洪兴那双坏手,双目水雾弥散,任由对方隔着衣物游玩。洪兴有点儿忍不住想解除老婆仔所有武装,就地正法的,但想到这毕竟是马路边上,而且“南迪”的车窗并没有关严实,他倒不太希望就这么取走颖歌的第一次。
其实,就算洪兴想现在取,也没有机会,因为突然一辆面包车行经“南迪”旁边,似乎发现了什么,便停下来,走出好几个流气流气的北国男青年来。北俱卢国,在军事上也算挺强的,仅仅亚于西牛贺国一丁点儿而已,但经济和治安却不怎么好。所以,不少北国人会来到正在逐步崛起的南赡部国淘金,有的搞正行,也有的靠赚偏门收入。
而现在走到“南迪”车前的这几个北国男子,很显然就不是一副从事正当行业的德性儿。洪兴在学习方面很有天赋,对于北俱卢西牛贺东胜神这三门外语都掌握得相当不错,听见那些家伙边探头探脑地往“南迪”车里瞧边说着色胆包天的话语。“嘿,似乎在玩车子震呢!”
“这南国妞看来样子不错嘛,似乎比咱们昨夜轮的那个好多了。”
“车是好车,女人是好女人,把里头那小子揪出来给废了!将香车美人都带回去好好玩个痛快。”
敢情这伙流氓鬼子,把自己故乡的治安彻底祸害了之后,跑我们国家当抢匪来了,不仅要劫个车,还要劫个色!洪兴听得愤怒,这路段这时段很少过客的,如果自己还是个普通人的话,只怕真得让这几个无耻之徒给得逞了。
不过,当然,现在的洪兴很显然已经不再是普通人了,他经历过不止一次的江湖厮杀和搏斗比试,身为本地近来风头最盛的新兴帮会副帅,怎么还可能任你几个外国小混混前来撒野!
第一百一十六章 兽饰狼化
洪兴停止了对颖歌上下其手,朝她道:“你在车子里稍等一会儿,我先去打发掉这几个无赖鬼子。”
先前在庆功宴上老公仔两三下就击本地江湖巨人“烈火修罗”虽然颖歌看不出其中奥妙,但也知道洪兴身手非凡,所以即便现在对方北国流氓有好几个,不过她丝毫都不怕。跟洪兴在一块儿,颖歌觉得很有安全感,她点了点头,对老公仔道:“我乖乖坐在这里不动等你,放开手脚好好教训教训他们吧!”
于是,洪兴打开车门,一脚蹴出,狠狠地正中一位北国流氓,那家伙被整个儿踹得横飞了出去,重重跌在地上,不省人事。他的同伙们还没反应过来,又被洪兴的猛拳击晕两个。这伙北俱卢国的混混也不是第一次在少过客的路段劫个车劫个色了,可从没试过遇到洪兴这样的硬茬儿,自己这边都还没开始动手,就被对方先发制人一下子就打昏掉三个。
剩下的北国流氓赶紧往洪兴身上发动攻击。跟南赡部国这边不一样,他们那儿主要信仰的并非赤焰剑神,而是玄溟兽神,所以北俱卢国人虽然大多也穿护甲,但基本上都不怎么佩剑的。如南赡部国的配剑一样,北俱卢国的最常见的随身兵器是兽饰。
南赡部国的人大多修习以剑为主要兵器的武术,而北俱卢国的人则大多修习驾驭兽术和拟兽术。兽饰,外形有很多种,可以是戒指,也可以是项链,又可以是耳环,还可以是手镯……而本质来说都是一种特殊容器,里面承载着跟佩带者缔结了的契约兽。在作战时候,佩带者可以从中提取部分兽力出来,融合到自己的身上,从而模拟出像兽一般的特性来。佩带者也可以把里面的契约兽召唤出来,直接驾驭它来展开攻击。
目前洪兴所面对的这几位北国流氓都是与狼缔结了契约的,他们提取出自己所佩的兽饰中那只狼的部分兽力,进行融合,纷纷冒出尖尖的獠牙,浮现长长的狼毛,体型产生变化,连衣裤鞋袜全被撑裂了,更加凶悍有力,眼放狠辣寒光,手脚也化作爪子。
这几个狼化了北国混混,狠狠地扑向洪兴,要把他抓碎咬烂!
车子里的颖歌见状,大为惊诧,虽然以前也从电视杂志之类听说过北国兽术,但这是第一次亲身面对几个家伙变身狼人,从视觉到心理都感到异常震撼。如果洪兴输掉的话,那么楚楚娇俏的颖歌可就得被这群毛茸茸凶巴巴的饿狼模样的怪物给肆意轮躏了,结果有多可怖,是可想而知的。不过,颖歌却并未流露出害怕的表情,惊而不慌,因为她对自己的老公仔很有信心,相信洪兴一定能够收拾掉几只区区的北国狼人。
洪兴也是第一次亲身面对北国拟兽术,但却连一点儿惊诧都没有,因为体内的天魔对于这种雕虫小技一点儿都不敢到陌生,兽人之类的,波旬当年实在杀过太多了,斩瓜切菜般,根本不具备多大的难度。早期的波旬,专门喜欢去战那些兽术厉害的家伙来当炼级,以提升自己的修为,不过后来到达天魔境界,已经强大得消灭很多很多一流兽人都没法拿到多少经验值了。
所以,天魔波旬改成去杀掉一个又一个的神和挑战当时修为最高的觉者瞿昙大士。如果以当时的魔门第六级之身,能够击败觉族第十阶“法云”境界的瞿昙大士,那么,所获得的经验值足够波旬的修为大大跃升,只可惜功亏一篑,而且还被因陀罗等历代十二位神王奋不顾身使用究极禁咒(十世至善)给封印住了。
第一百一十七章 副帅宿舍
几个北国流氓施展拟兽术变身狼人之后,速度力量气势三方面都大大提升,但跟洪兴比起来,还是小巫见大巫而已。第一个扑近洪兴的家伙,叫伊乏安,他眼看着自己的锋锐狼爪就要扎进对方的咽喉,狂傲地叫嚣着:“死吧!南国贱种,你们的男人都该杀,你们的男人天生就是要来被我们轮的……”
这家伙话还没说完,便觉眼前一花,被洪兴一击右勾拳狠狠击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