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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人的村庄(第1页)

我打问一个叫冯富贵的人,我从村庄一头问起,一户挨一户问,问到另一头再问回来。天快黑了,最先看到这个村子是在中午,太阳明晃晃地跟着我不放,它好像终于找到一个值得一照的人。那些遍布荒野的矮蒿子枯枯荣荣多少年了,还这副不死不活的样子,时光对这块地方早就失望了。我四处望了望,也望不到什么尽头。除了前方隐约的一个村子——也可能是一片没有人烟的破房子。以前我遇到过这种事,走了很远的路去一个村庄,走到后才发现,是一片废墟。人都不知到哪去了。

有一次我想把一个没人住的破村子收拾出来自己住。我本来去另一个村子,途中错听了一个老汉的指引,他用一根当拐棍用的榆木棒朝前一指,我便头也不回地走了两天。到达后才知道是一座空村,也不知荒废多少年了,空气中散发着陈腐的烂木头味儿。我想,反正我走到了,管它是不是要去的村子,我也再没力气往别处去。我花了半年工夫,把倒塌的墙一一扶起来,钉好破损的门窗,清理通被土块和烂木头堵住的大路小路。我还从不远处引来一渠水,挨个地浇灌了村庄四周的地。等这一切都收拾好,就到秋天了。一户一户的人们从远处回来,他们拿着钥匙,径直走进各自的家。没有谁对村里发生的这一切感到惊奇。他们好像出去了一会儿又回来似的,悠然自若地在我打扫干净的房子里开始了他们的生活。我躲在一个破羊圈里,观察了这一切,直到我坚信再没有半间房子属于我,在一个月黑风高之夜,我贼一般逃离了那个村子。以后每去一个村庄,我总要仔细眺望一阵,看到炊烟才敢放心走去。

当时这个村子就像一条恭候主人的狗,远远地高翘着一根炊烟的尾巴。还听不到人声。有个两条腿的大东西在我之前穿过荒野,留下很深的两道辙印,我走在其中一条辙印里。身后已经看不到一个村子。我踩起的一小溜尘土缓缓沉落下来,像曾经做过的、正在失去意义的一些事情。

半小时前,三个骑马人迎面而过时,我就想,我走过的路上不会有我的脚印了。三匹马,十二个钉了铁掌的蹄子一路踏去,我那行本来就没踩清楚的脚印会有幸剩下几个呢?一两天后,再过去一群羊或几辆大车,我的行踪便完全消失了。我的脚印不会比一头牛的蹄印更深更长久地留在大地上,很快我将从我走过的路上彻底失踪。一旦我走出去几十里地,谁也别想找到我。

“那么马二球呢,马二球的房子是哪间?”

我拿着七八个人的名字,一遍又一遍打问,开始他们一口咬定村里绝对没有这几个人,他们给我指了一个百里外的村子,让我到那儿去问问。这个村庄也太会打发人,我想在过去的几十年甚至几百年间,他们肯定像打发我一样,给每位来到村里的陌生人指一个百里外的去处──远远打发走他们。这个村庄因此变得孤远、孤僻了。

村子里只有一条路,路旁胡乱地排着些房子。

我再一次问过来时,有人明显动摇了。

“冯富贵?我咋觉得有这么个人呢。”

“胡扯,就几十户人的村子,有没有谁我不清楚。”

“我也觉得,咋这么熟的名字,越听越熟悉。”

天很快暗下来,夜色使我先前看清的东西又变得模糊,房子和人,正一片一片从眼前消失。我站在暗处,听见一大片慌乱的关门声,接着又是一片开门的声音。黑暗中有一群人走到一起,叽叽喳喳议论起这件事,言语黑糊糊地波动在空气里。

我想,他们大概已弄不清是我找错了地方,还是他们自己错住在别人的村庄。

我想在这个村里过一夜,又不认识一个人。

在我一生中经过的村庄中,有些是在大白天穿过的,那些村庄的形状,村人的长相以及牲口的模样都历历在目。至今我仍清晰地记着给过我一碗凉水的那个村妇,她黄中透黑的脸、粘着几根草叶的蓬乱头发、粗糙的不曾洗干净的双手和那只有一个豁口的大白瓷碗。我仍感激着一头默默目送我走远的黑母牛,我们是在一条窄窄的乡道上相遇的。它见我过来,很礼貌地让开小道,扭过头,目光温和地看着我远去。这是它的道。我在经过别人的村庄和土地,我对如此厚重的恩遇终生感激。

我尤其感激那些农人,他们宁肯少收些粮食,在他们珍贵的土地中辟出一条又一条路,让我这个流浪人过去。我相信他们不是怕别人留在村里才这样做的。这是人家的地,即使人家全种上粮食不让你过,你也没有办法。一年夏天我就被一片玉米地挡住过。一望无际的一片玉米,长得密密麻麻。我走了几个来回,怎么也找不到穿过它的路。或许种地人原想:不会有人走到这么远,所以没有留路。没办法,我只好在地边搭了个草棚,我打算住一夏天,等种地人收了玉米,把地腾开我再过去。反正我也没太要紧的事。

等待的过程中我发现自己成了一个看玉米的人,在给谁看守也不清楚。我看着玉米一天天成熟,最后一片金黄了,也不见人来收。第一场雪都下过了,还不见人来。我有些着急。谁把这么大一片玉米扔在大地上就不管了,真不像话。会不会是哪个人春天闲得没事,便带上犁头和播种机,无边无际地种了这片玉米。紧接着因为一件更重要的脱不开身的大事,他便把自己种的这块玉米给忘了。我想是这样的。很多人有这种毛病,种的时候图痛快,四处撒种,好像他有多精力。种出来却没力气照管,任其长荒,被草吃掉。或者干脆一走了之,把偌大一片不像样的庄稼扔在大地上。

我盖了间又高又大的粮仓,花了一冬天时间把埋在雪中的玉米全收进仓中。这时候我已忘了我要去的地方,雪把我的来路和去路全埋了。我封死粮仓的门,随便选了一个方向又开始游荡了。以后经过这里的人们,看到如此巨大的一仓玉米耸在路旁,惊喜之余,他们会不会想到是我干的呢?

走出很远了,或者说事过多年,每当回头我都看到那幢堆满玉米的粮仓高高耸立在荒野上。我把它留给每一个走过这片远地的人,我知道我再不能回去。

快进村子时,路旁出现了一大片墓地,我数了一下,有上千座坟吧,有些是新堆的,坟土新鲜,花圈虽烂犹存。有些坟头已塌,墓碑倾倒。我断定埋在这儿的,都是我将要去的这个村子里近百年来死掉的人。我停下来,撒了泡尿,是背对着墓地撒的,这是礼貌。尿水到地上很快就不见了,只留下一阵哗哗的水声,在空气中。

这片地方很久没下雨了。

我自己说了一句话。即使一千年没下雨这泡尿也解决不了问题。我系好裤子,一屁股坐在一个坟堆上。我感到累了。我屁股下面的这个人可能早不知道累了,不管他是累死的还是老死的,他都早休息好了。我看了看墓碑上的文字:

冯富贵之墓

生于X年…

卒于X年…

我在这片荒野上第一次看到文字,有点欣喜若狂。我掏出本子,记下这个名字,又转了几座坟,记下另几个人的名字。当时没想它的用处,后来进了村子,实在找不到落脚的地方,才突然想到记下的这几个人。

墓地看上去比村子大几十倍,也就是说,这个村里死掉的人远比现在活着的人多得多。这是另一个村子,独碑独墓,一户一户排列着,活人为死人也下了大功夫,花了钱。里面的棺材陪葬品自不用说,光这墓碑,我蹬了一脚,硬邦邦,全是上好的石料,收拾起来足够盖一大院好房子。我曾用四块墓碑围过一个狗窝。我把碑文朝里立成四方形,留一个角做门,上面盖些树枝杂草,真是极好的狗窝。墓碑是我从一个荒坟地挖来的,那片坟地也是多年没人管,有些坟棺材半露在外面,死人的头骨随处可见。我至今记得墓碑上那四个人的名字。奇怪的是在我离开黄沙梁的几年后,竟遇到和那四块墓碑上的名字完全吻合的四个人,他们很快成了我的朋友。有一年,我带他们回到黄沙梁。那时我的一院房子因多年无人住已显得破败,院墙有几处已经倒塌,门锁也锈得塞不进钥匙,我费了很大劲才弄开它,那情景像一个离乡多年的男人回到家里,他的老婆又变成处女。我那时候还没娶上老婆,也怪我贪玩,村里有好多漂亮女人,我竟傻傻地没有反应。

人一生中的某些年龄可能专为某个器官活着。十七岁之前我的手和脚忙忙碌碌全为了一张嘴──吃。三十岁左右的几十年间,我的所有器官又都为那根性器服务,为它手舞足蹈或垂头丧气,为它费尽心机找女人、谋房事。它成了一根指挥棍,起落扬萎皆关全局。人生最后几年,当所有器官都懒得动了,便只有靠回味过日子。

当时我所做的一切是否在为以后制造回味呢?我掀开狗窝顶盖,看见我的狗老死在窝里,剩下一堆白骨。它至死未离开这个窝,这座院子。它也活了一辈子。现在发生在这堆白骨周围的一切是不是它的回忆呢。在一堆白骨的回忆中我流浪回来,带了四个朋友,一个高个的,三个矮个的。下午的阳光照着这个破院子,往事中的人回忆着另一桩往事,五个人就这样存在了一个下午。这段存在中我干了件影响深远的事——我掀开狗窝,让四个朋友看多年前刻在墓碑上的他们的名字和生卒日期,四个朋友惊愕了。那个下午的阳光一下从他们脸部的表情中走失。后来他们背着各自的墓碑回去了。

他们说:留个纪念。

我说:有用尽管拿去吧,朋友嘛。

那个时候我有自己的村子,自己的土地和房子,我没有守好它们,现在都成了别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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