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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部分(第1页)

习玉终于忍不住咯咯笑了出来,念香和炼红也跟着笑出了声,泉豪杰有些讶异,“怎么了?笑什么?我还没喝多,只是小意思而已!”

炼红笑道:“老爷,你还是少喝点吧。你这话,念香和我都说过,你放心吧,绝不让人欺负你家儿媳妇。”

泉豪杰呵呵笑了起来,“原来我们都有这个心思。习玉,更不用怕了,许多大侠都想认识你,觉得你谈吐与众不同,你可别怯场。” 习玉说道:“泉老爷放心,我一定尽力。”

泉豪杰脸一板,“这个时候了,你还叫我泉老爷?你该叫我什么?” 习玉愣住了,不是她不叫,而是实在叫不出口,觉得很尴尬,炼红赶紧悄悄在她耳边说:“叫爹呀!傻丫头。”

习玉只好低头,小声叫了一声,“……爹。” 泉豪杰哈哈大笑,“好!好!今天是泉某人一生中最开心的一天!”

习玉跟着他们,一桌一桌地去敬酒,每一桌的客人都喜欢问她是什么地方的人之类的,全被炼红他们挡了回去。有几个年纪大的师母级别的女子,对她特别喜欢,拉着手问长问短,连夸泉豪杰找了个好儿媳。

这样一桌桌下来,光收的贺礼就已经来回送了许多趟。习玉心情很激昂,但身体却不允许她太激动。喝了两杯酒,她眼前又开始模糊,看不清周围的人脸。唉,难得有机会和这么多江湖人士聚在一起,她却发这该死的烧,老天真是欺负她上瘾了!

一直敬到最后一桌,如果习玉没记错,那桌应该坐了赵双双。希望她不会找什么麻烦,她偷偷想着。念香凑去她耳边,轻声道:“寒云仙子和天边明月都在这一桌,想看的话就睁大眼睛。”

习玉赶紧用力眨了眨眼睛,让模糊的视线清晰一些。泉豪杰端了酒杯,说了些场面话,然后就纷纷敬酒,习玉的酒杯被念香挡去喝了。她刚转身准备走,忽听一个娇嫩的声音有些挑衅的响了起来。

“泉伯伯,双儿听说习玉姑娘是书香门第出生的千金小姐,琴棋书画无一不精,不由好生仰慕。不如趁这个机会,让她借景题一首诗,誊在纸上,岂不大雅?”

这话一出,周围的人纷纷附和,泉豪杰为难极了,明知赵双双是故意刁难,却也不好当面回绝。她大概是想看习玉出丑,赵兄一向明事理,讲义气,怎么会生出这么一个刁蛮的丫头?

他陪笑道:“习玉向来不善饮酒,今日喝多了一些,本就不适。不如改天再让她题诗,送去给双儿品玩?”

赵双双见他袒护习玉,不由竖了柳眉,刚要开口说话,忽听旁边一个人低声说道:“在下倒听的是另一个传闻。司马姑娘是异域来的女子,听说救了泉小夫人和公子的命。在下本来不信,不过今日见到她一头奇异的红发,却不由有些相信了。泉老,莫非令儿媳当真是异域人?”

这话一出,众人皆哗然。在场所有的人虽然都看出习玉是一头红发,但泉豪杰的面子在这里,大家虽然心里奇怪,却都没说出来,只当作看不见,他却这样直接问了出来,若问武林之中还有谁敢这样不卖别人的面子,也只有一向自负高傲的天边明月朗无涯了。

习玉乍一听这声音,如遭雷击,脸色顿时惨白。 怎么会?她问自己,怎么会?这个声音,这个在她梦里回响,在她灵魂深处震撼的声音,怎么会出现在这里?

她静静回头,抬眼望过去。白衣,黑发,剑眉,星目,甚至连眼睛下面的红色小痔都一模一样。她浑身一阵冷一阵热,只觉全世界突然寂静下来,只剩她的呼吸声,慢慢地,渐渐地,化作虚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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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卷: 萌动19.锦瑟

赵双双见有人附和自己,不由微笑道:“泉伯伯,习玉姑娘当然不会是什么蛮荒的异域人。让她题诗一首,不就都明白了?您就这么不愿让习玉姑娘出来让大家见见?”

泉豪杰见事到临头了,实在推脱不得,只好笑道:“那就让她献丑了,大家别见笑。”他转身对习玉低声道:“我去让人取纸笔,上去之前会有人帮你。千万小心,也不用怕!你是我泉豪杰的儿媳妇,谁也不敢嘲笑你!”

他朗声道:“来人!备案,取纸笔!”

他丝毫没注意到习玉惨白的脸色,事实上,他说了什么,赵双双说了什么,她已经完全听不见了。习玉只是怔怔地看着那个人,眼前的一切都成为虚幻泡影。逃不掉,来了这里,还是逃不掉。这个诅咒的人,这个令她痛不欲生的人。

肩膀忽然被人轻轻一推,习玉一惊,念香贴去她耳朵旁,低声道:“你盯着朗无涯看什么?现在是发呆的时候吗?赵双双要你当众取景题诗!爹去想办法了,你不用慌,我也会帮你!”

习玉喃喃地,颤抖地说道:“朗……无涯?他是天边明月?你说的那个大侠?” 念香急道:“什么时候了你还问这个做什么?!”

原来不是他……只是,长得一模一样,连声音都一模一样。天边明月,果然是天边明月,无论如何也触摸不到的人物。这个世界为何如此讽刺,她好像怎么逃,怎么压抑,都躲不过他的影子。

在这个人面前,她永远是本能的反应,收敛呼吸,半垂眼睛,不敢露出一丝轻松的笑容。此刻,她也这样做了。这满眼的人,好像在一瞬间成了木头,根本无关痛痒,她连看都不需将他们看进眼里。

泉豪杰叫她,“习玉,你就献丑题一诗吧!”

她昂首,收腹,挺直腰身,在他面前本能地摆出最傲然的姿态,面无表情地淡淡走过去,嫣红宽大的衣袖拂过桌脚,不留一点痕迹。念香好像在对她说什么,她什么也听不见,耳朵里一片可怕的寂静,眼前也是一团可怕的模糊,只有他冷傲的眼神,钉子一样钉在她胸口,无法忽视,不能忽视。这是她用全身心爱戴景仰的男人,这是她苛责自己鞭策自己一定要赶上他步伐才能配的上他的男人。

习玉摞起袖子,熟练地拿起粗大的毛笔,蘸墨,行云流水一般在红色的宣纸上写下诗句。 青山横北郭,白水绕东城。此地一为别,孤蓬万里征。

浮云游子意,落日故人情。挥手自兹去,萧萧斑马吟。

李白的《送友人》。按她丰富的历史知识,这里的人知道李白的可能性为零,她是现代人,不会作诗,借来一首应该不至于太丢人,何况,这里在座的都是江湖草莽,唬弄他们已经足够了。而且她从小苦练书法,相信自己的笔迹也绝对不至于让人看不起,这点自信,她是有的。

她将笔轻轻放去笔架上,在一片沉默中把宣纸翻过来举高。

“小女子献丑了。”她淡然说着,看也不看气极败坏的赵双双一眼。众人哗然,称赞的有,叫好的有,更多的是不可思议。其实谁都知道她司马习玉是个异域来的人,之前的话不过是客套。她明白,但在那个人面前,无论如何也要挺直腰身,傲然相对。别人怎么看她,都无所谓,只有他,她绝对不能让他看低了自己,即使明知道他不是他。

她痛恨这种本能,但十六年了,她一直生活在这样的环境里。没有办法,司马习玉就是这么贱,世界上谁都可以看轻他,唯他不可以;谁都可以责怪他,唯他不可以。她一定要做到最好,最强,将其他人全比下去,让他眼里以后只能有她。

这,大概就是她那不知道姓名来历,抛弃她的父母给予她最后的东西。那种疯狂的血液,孤注一掷,不顾一切。

泉豪杰的惊喜交加,炼红的连声称赞,念香的奇异沉默,如今都撼动不了她。她……好像快撑不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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