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些时候。
一缕光束垂在她的脸上,天花板不算高,数不清的光藤蔓互相缠绕在其中的裂缝中,女孩坐直身子,半抻出的懒腰停在空中扭转起身体,她又敲敲小腿内侧,挣扎着站了起来。
她从架子上取下一罐晶莹的粉色细粒,倒出一些在一个破锡杯子里,接满水,晃晃,大声漱起口,吐在了屋外的水沟里。她又找出一块奶酪似的香皂,泡沫从那些虫蛀的洞中冒出,她不以为然,哼着某首不知名歌谣的调子,结束了清晨的洗漱工作。
一顶略显老气的贝雷帽子,土色,一件打满补丁的牛仔背带裤,坏了一个扣子,背带耷拉着,原先是淡蓝色,现在是做旧风。她背起一个小包,转身带上完全没必要的门锁,打着呵欠走出了窄巷子,没走出几步她便来了精神,蹦了起来,蹦蹦跳跳,轻盈自由。
青春的笑容出现在女孩的脸上,无忧无虑,这是新的一天,自由的一天,欢脱的一天。太阳也为她感到开心,格外明艳,却一点也不晒人。今早想必是有好事发生吧。人生就是这样,美好,意外连连,但是美好。今天也要努力工作,对得起今朝暖洋洋的春光和昨晚的一夜无梦。
她是邦尔希,本地商贩。偶尔做些出格的买卖,偶尔而已。
昨夜下过雨。今早的天空就像淋浴喷头,游云水雾般飘旋,阳光如一场温和的大雨,在顷刻间包裹了女孩,她舒服地哼了一声,转身向圣池小广场走去。在那之前,她必须穿过闻名长原半岛的洛丽玛丝颠倒集市。
“罐头流星!只要打开一个就会坠下一颗美丽的星星!快买给你最爱的人!”
“解毒草!龙尾花!熊口兰!以及各种美容草药!小妹妹,很适合你哦!”
“啊,小姐,麻烦请离笼子远一点,您不会想吵醒这家伙的。好啦!还有十五分钟,我们可怕刺激的畸形秀就要开始了!请拿好您的票往里走,为自己挑选一个好位置!等等,禁止投喂!我没说清楚吗?你会吵醒它的!”
邦尔希穿过人群,兴趣索然地看向周围的流动商铺,来自世界各地的商人们在这里支起尖顶帐篷,叫卖自己从异国带来的稀奇商品,这种景象她无论看多少次都会觉得新奇。
自由城洛丽玛斯——旅行者的休憩地。世上为数不多的中立区域,有人说这里是世界上最和平的地方,也是最多种文化交融的地方。这座城镇多年前曾毁于战争,可没过多久,便利的商路与优越的地理位置便彻底将她复活了。旅行商贩和四方旅人复苏了这里的经济,并使其在规模上完全超过了重建前的那座旧城。
现如今人们只会嫌这里不够热闹,还宣扬安静的气氛会导致他们口中的美酒不再香甜。
一只硕大的花点猪侧着身子呼哧呼哧着打着瞌睡,它背后的鬃毛被打成了一个又一个小结,上面挂满了各种香辛料。在它身后链接着一节由废弃车厢改造的微型移动式酒吧。这家店的店主擦拭着手中的玻璃杯,走到巨猪腹前蹲下,带着一杯半满的猪奶回到车厢里,兑入蜂蜜酒,摇晃均匀,在杯面撒上些许豆蔻与另一种干香草的粉末,递到了一个矮人手中。他一口气喝掉了半杯,任由暖意流窜体内,瘫软在座位上。
很美好。所有的一切都很美好。我很美好。这杯蜂蜜酒很美好。“敬这个天杀的小店,这么正统的珀多里戈蜂蜜酒,咱们可是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再喝得上了!”其他的矮人也一齐举杯,他们有八个人,其中一个是长身人。
美好。车上的货很美好,迪恩很美好,安格尔很美好,新加入的老幺很美好。想到这里,他再次举杯,“伙计们,这杯是敬老幺的!别说你们忘了!多亏了他,我们就要发财了!”几个矮人再次喧闹起来,邦尔希悄悄靠了过去。
“喂!蚱蜢王!”邦尔希一巴掌打在矮人的头盔上。“好久不见!也请我喝一杯嘛!”
“喔!小丫头!早上好啊!老板,给这孩子来杯上好的牛奶!小孩子就是要多喝牛奶!”
“我不小了,我也要喝酒!”
“再过几年吧,过来,丫头,看看这个。”邦尔希不情愿地凑了过去,被她唤作蚱蜢王的矮人手里举着一个精致的信封。“金子般珍贵的情报,关于炼金师的。”他得意地说道,邦尔希接过信封,蜡封处是一只白色的鹿首,豁齿处像是树的枝杈,很是独特。
“哇额。”邦尔希草草看了一眼,还给矮人,煞有介事地擦了擦手,“不管你们要发什么疯,离这座城镇远点,要是引来学院的人可就麻烦了。”
“我们等下就走,去很远的地方。”矮人笑咯咯地说着,“所以你完全不需要担心。等那些炼金挫鸟发现自己的东西丢了时,我们已经在世界的另一头喝酒了!看那辆车,孩子。里面装着一件从炼金师那里偷来的宝贝,卖到黑港能赚不少钱,至于然后”
“矮人们终于可以回家了。”团队中的另一个矮人替他补充道。
“这样啊。”邦尔希哼了一声,目光扫向了坐在草坪上的其他矮人,“看样子下次见面会是很久之后的事情了。话说回来,认识这么久,我还是分不清他们。红胡子那个是迪恩,山羊角是巴利斯,海盗眼是安格尔还是谁来着?等等,那个人是谁?”她指向唯一一张陌生的面孔,那是个普通的人类男孩,和这群醉醺醺的矮人格格不入。
“他啊,他是”蚱蜢王没说完,就被那个叫巴利斯的矮人抢了先:“他是老幺!上周加入我们的!”
“一个好小子!”迪恩补充道。
那男孩看着和邦尔希差不多大,可是不同的是,他也在喝酒。“这不公平。”邦尔希愤愤道。“别纠结了,矮人的男人汉从落地起就算是成年了。他没有名字,我们都叫他老幺,这个,就是他的投名状。”大胡子说着晃了晃手中的信封,“真是个有胆子的小子,对吧?”
“可——疑——”邦尔希毫不避讳地走到那个被矮人们称为老幺的男孩身前,上下打量了一番,可不论怎么看,这都只是个普通人,长着一张下一眼就会被她忘掉的大众脸。
“我可能老了,但这双眼睛可还亮着呐,比雷鸟的眼睛还亮!”蚱蜢王大笑道,“这孩子就和当初的你一样,我一眼就看准了,别操心啦!”男孩听到这里,偷偷瞟了邦尔希一眼,遂即又做出一副漠不关心的样子,寻个别处安静喝酒去了。
“那他也跟你们,额,回家吗?矮人区不是不欢迎长身人吗?你们到底要去哪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