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伤透脑筋。
从不为“女人”烦心的他,这可是生平第一次。
最后,他决定找姚毅来一起解决问题。
姚毅很热心,特地从高雄赶来台北,与他一起研讨并询问律师许多相关的监护问题。
说简单也简单,说难也难,反正,就是需要梦宇的盖章,认同。
宋耀决心要找到梦宇。
没想到一切顺利得很!
这一天,当宋耀回到警局时,一群非法贩卖安非他命的流氓,已被抓回警局,总共有二十几个吸毒鬼。
梦宇正是其中之一,他脸上的疤痕果真骇人。
宋耀使用正当的“非法”手段,迫使梦宇乖乖地签字盖章。他还痛哭流涕地感谢宋警官收留了雨涵。
之后,宋耀亲自送他入狱。
将会有好一阵子,任何人都不会见到他。
他大摇大摆地走进医院。
站在病房前稍做停顿,他还不敢太“放肆”地冲进门,怕面对的是雨涵冷漠怼怨的双眸。
他首先探入一个头,迎接他的是雨涵那双迷人大眼。
幸好,她没什么反应,只是空洞木然地盯着他。
他松了口气,显然,情况还不是很糟。
他进房佯装若无其事道:“要出院了。”
她摇头,柔柔的声音再次触动他的心弦。“我可以不出院吗﹖不然!你送我去孤儿院好了!”
“不行,我要送你回家。”他坚决道。
“回家﹖”她脸色倏地惨白,好似被闪电劈到。“不!我……”她猛摇头,大颗的眼珠滚落下。“不要!不要!”
“不许哭。”他幽默又严肃道。“从今天开始,我是你的监护人,一切都得听我的,不准有意见。”他有些尴尬而显得僵硬地,像个军人一样的命令道。“我会给你一个温暖的家,现在我数到三,你要的话,就乖乖跟我走。”
当他数到一时,梦雨涵毫不迟疑地从床上跳下来,数到二时,已拉住他的衣角。数到三时,两人一起迈开大步,离开医院。
他依承诺给梦雨涵一个家。
他在仁爱路上的高级学区旁买下一幢小公寓。
理由很简单,他要梦雨涵上明星小学、明星国中、穿绿制服,再念公馆的那间大学……
自此他便住宿在小公寓,陪伴并“保护”雨涵。
所幸,从毕业后,他因为工作过于忙碌,几乎很少回新店坪林老家,父母亲也能体谅他“尽忠报国”的忠心,而且又屡传“功勋”,二老自然放心,反正“男儿志在四方”嘛!只要知道儿子们正当做人、平安健在就足够了。
也许,就是太成功了,孩子们个个对父母高举——“不要结婚”的旗帜。
这才正是令二老伤透脑筋的地方。孩子们出门在外,二老从不叮咛什么,只是很莞尔、很意有所指地道:“只要你们需要爸妈,记住,爸妈会永远张开手臂,敞开大门,欢迎你们随时回来。”
现在,宋耀买房子,又做梦雨涵的监护人,以他木讷呆板的个性,没有让家人及其它同事知道,其实也是避免引起一场不必要的风波,有道:“人言可畏”,一个单身男子带着一名少女,可以猜臆“结果”如何了。
他希望梦雨涵能在安静平和的环境中,快乐地成长。
不过,事情却没他想的如此单纯。
大男人带小女孩?那可是相当辛苦的。
他花了一番心思布置小女孩的房间,粉色系墙壁、家具及许多玩偶迎接着梦雨涵。
雨涵的兴奋自不在话下,从此对“耀哥哥”更是充满尊敬及莫名的崇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