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说陈老师的公司正在招歌手,你看我行吗?”
刘允儿一边摇晃着手中的高脚杯,一边媚眼如丝的问道。
“行是行,不过进我的公司是要签卖身契的。”
陈文瀚直言不讳。
“卖身契?”
“多狠的卖身契呀?”刘允儿饶有兴致的问道。
“我这倒是有合同范本,你可以慢慢研究。”
陈文瀚手机里的确是有合同范本的,他随手转了一份给刘允儿。
通过方才《凉凉》的录制,陈文瀚已经初步了解了刘允儿的实力,在他看来以刘允儿这样的综合实力到了他的手下,最起码也能混成一线歌手,到时候一场商演百万起步,公司抽八成半,那还不是妥妥的印钞机。
“所有商业演出、广告代言收益公司抽八成半。。。。。。”
看到这一条刘允儿忍不住念了出来,眼下市场价是公司抽七成。
当然了也看歌手本身的情况,像秦文汐这种级别的歌手,公司就算是只抽一成都抢着签。
还有一些公司签新人的时候甚至只给一成收益,或者是艺人拿固定工资。
娱乐公司黑心只是一方面,主要是现在培养一个艺人的确是要花很多钱,尤其是纯新人,想要培养出来公司付出的成本普通人根本无法想象。
因此娱乐公司才会在签合同的时候把抽成比例调的非常高。
当然,这种合约都是双向选择,艺人完全可以选择不签,法治社会了,没有人会逼着你签卖身契。
所以那些火了的艺人和经纪公司打官司毁约的事,其实艺人并没有那么无辜,签合同的时候你又不是不知道那些条款,公司砸资源把你捧红了,便跳出来指责公司剥削自己,这跟白眼狼有什么区别。
“陈老师,如果我签了这合同,会有什么好处?”
这时,初略看了一下合同的刘允儿开口问道。
“你会火。”
“躺好就行的那一种。。。。。。”
陈文瀚淡淡的说道。
“咦,你干嘛。”
“起来了,我又不是让你现在躺好!!!”
看着直接躺倒在沙发上,还做出撩人姿态的刘允儿,陈文瀚直接无语了。
把他当成什么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