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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卷 二克洛德弗罗洛(第1页)

确实,克洛德。弗罗洛不是平庸之辈。

上个世纪,中产家族通常笼统称为上等市民阶层或小贵族。克洛德便是出身于这样的一个中产家族。这个家族从帕克莱兄弟继承了蒂尔夏普采邑,这个采邑原属于巴黎主教所有,为了采邑上的二十一幢房屋,教会在十三世纪法庭争讼不休。如今作为该采邑的拥有者,克洛德。弗罗洛是巴黎及各城关有权享有年贡的七乘二十加一位领主之一,因此他的姓名长期都以这种身份登记在田园圣马丁教堂的档案中,排列在弗朗索瓦。雷兹君的唐加维尔公馆和图尔学院之间。

克洛德。弗罗洛早在孩提时代,就由父母作主,决定为神职献身。家里从小就教他用拉丁文阅读,教他低眉垂目,说话轻声细语。还只一丁点儿大,父母便把他送到大学城的托尔希学院去过着幽居的生活。他就是在那里靠啃弥撒经文和辞典长大**的。

而且,这孩子生性严肃,庄重,忧郁,学习勤奋,领悟力很强。娱乐时从不大声嚷嚷,福阿尔街举行酒神节狂欢时也几乎不去凑热闹,对什么是打耳光和揪头发一无所知,在1463年那场编年史学家郑重其事冠之以大学城第六次骚乱的暴动中从未露过一次面。他很少说笑,很少揶揄别人,不论是对蒙塔居学院那班可怜的神学生,他们老是穿着一种叫卡佩特的短头篷而得了卡佩特学子的美名;也不论是对多尔蒙神学院那班靠奖学金过活的学子,脑袋剃得精光,身著深绿。蓝。紫三色粗呢大氅,四圣冠红衣主教在证书中称之为天蓝色和褐色。

相反,他出入约翰―德―博维街大大小小学堂是非常勤快。瓦尔的圣彼得教堂的主持每次开始宣讲教规,总是有个学生被发现最先到场,就坐在他讲坛的对面,紧靠着圣旺德勒日齐尔学校的一根柱子,那就是克洛德。弗罗洛。只见他把角质文具盒还在身边,咬着鹅毛笔,垫在磨破了的膝盖上涂涂写写,冬天里还对着手指头不断哈气。每星期一早晨,歇夫―圣德尼学堂一开门,教谕博士米尔。德。伊斯利埃老爷总是看见一个学生最先跑来,气喘吁吁,上气不接下气,这就是克洛德。弗罗洛。因此,神学院的这个年轻学生才十六岁,却在玄奥神学方面可以同教堂神甫相匹敌,在经文神学方面可以同教议会神甫争高低,在经院神学方面可以同索邦大学的博士相媲美。

刚一学完神学,他便急忙开始钻研起教谕来,从《箴言大全》一头栽入《查理曼敕令集成》,以强烈的求知欲,如饥似渴地把一部又一部教令连续吞了下去,诸如伊斯珀尔的主教泰奥多尔教令,伏尔姆的主教布夏尔教令,夏特尔的主教伊夫教令;随后又生吞活剥啃下了继查理曼敕令之后的格拉田敕令。奥诺里乌斯三世的《论冥想》书简和格列高利九世敕令集。从618年泰奥多尔主教开始,一直到1227年格列高利教皇结束的那个时代,是在混乱不堪的中世纪中民权和教权相互斗争并发展的时代,他对这波澜壮阔的动荡时代,了如指掌,烂熟于心。

把教谕消化之后,他又一头扑向医学和自由艺术,钻研了草药学。膏药学,一举成为发烧和挫伤。骨折和脓肿的专家。雅克。德。埃斯珀尔若在世,一定会接受他为内科大夫;里夏尔。埃兰若在世,也承认他是外科大夫。在艺术方面,从学士。硕士直至博士学位所必读的书籍,他都一一浏览了。还学习了希腊语。拉丁语。希伯来语,这三重圣殿当时是很少人涉足的。他在科学方面博采众长,兼收并蓄,真是到了狂热的程度。到了十八岁,他的四大智能都考验通过了。在这个年轻人看来,求知是人生唯一的目的。

大概就在这个时期,1466年夏天异常酷热,瘟疫肆虐,仅在巴黎这个子爵采邑就夺去了四万多人生命,据约翰。德。特鲁瓦记载,其中有国王的星相师阿尔努这样聪慧而诙谐的正人君子。大学城里流传,蒂尔夏普街发生了惨重的瘟疫。而克洛德的父母恰好就住在这条街上自己的采邑里。年轻的学子惊慌万分,慌忙跑回家去。一进家门,得知父母亲在头一天晚上已去世了。他一个尚在襁褓中的小弟弟还活着,没人看管,哇哇直哭的躺在摇篮里。这是全家留给克洛德的唯一亲人了。年青人抱起小弟弟,满腹心思,离家走了。在此之前,他全心全意只做学问,从此才开始了真正的生活。

这场灾难是克洛德人生的一次危机。他不但是孤儿,还是兄长,十九岁就成了家长,觉得自己霍然间从神学院那种种沉思默想中醒悟过来,回到了这人世的现实中来。于是,满怀恻隐之心,对小弟弟疼爱备至,尽心尽力。在过去只管迷恋书本,现在却充满人情味的爱意,这可真是感人肺腑的罕见的事儿。

这种情感发展到某种离奇的程度,在他那样不谙世故的心灵中,这简直是初恋一样。这可怜的学子从小就离开父母,从不认识双亲,被送去隐修,被幽禁在书籍的高墙深院里,主要是如饥似渴进行学习研究,直到此时只一心一意要在学识方面发展自己的才智,想在文学方面增长自己的想象力,所以还没来得及考虑把自己的爱心往哪里摆的问题。这个没爹没娘的小弟弟,这个幼小的孩子,突然从天上坠落在他怀里,会把他变成一个新人。他顿时发现,世上除了索邦大学的思辨哲学之外,除了荷马的诗之外,还存在别的东西;发现人需要情感,人生若是没有温情,没有爱心,那么生活只成为一种运转的齿轮,轧轧直响,干涩枯燥,凄厉刺耳。可是,在他那个岁数,代替幻想的仍然只是幻想,因此只能想象:骨肉亲,手足情,才是唯一需要的;有个小弟弟让他爱,就完全填补整个生活的空隙了。

于是,他倾其全部的热情去爱他的小约翰,这种热情已经十分深沉。专注了。这个孱弱的可怜的小人儿,头发金黄。眉清目秀,鬈曲,脸蛋红润,这个孤儿除了另个孤儿的照顾,别无依靠,这叫克洛德打从心底里为之激动不已。既然他秉性严肃而爱思考,就满怀无限的同情心,开始考虑如何抚养约翰了。他对小弟弟关怀备至,全心全意照顾,好象这小弟弟是个一碰就破的宝贝疙瘩似的。对小家伙来说,他不仅是大哥,而且成了母亲。

小约翰在吃奶时便失去了母亲,克洛德便把他交给奶妈喂养。除了蒂尔夏普采邑之外,他还从父业中继承了磨坊采邑,它是附属于戎蒂伊方塔寺院的。这磨坊在一个小山岗上,临近温歇斯特(比塞特)城堡。磨坊主的妻子正养着一个可爱的孩子,而且就在大学城不远处。克洛德便亲自把约翰送去给她喂养。

从此以后,克洛德觉得自己有拖累,对生活极其严肃认真。思念小弟弟不但成了他的娱乐,并且也是他学习的目的。下决心把自己的一切都奉献给他对上帝应负的某种前途,决心一辈子都不讨老婆,不要有孩子,而他的孩子。他的妻子就是弟弟的幸福和前程。所以比以前任何时候都更专心致志于他的教职使命了。因为他的才华,他的博学,以及身为巴黎主教的直接附庸,所有教会的大门都对他敞开着。就由于教廷的特别恩准,刚二十岁,成为神甫,并作为巴黎圣母院最年轻的神甫,侍奉着因过晚举行弥撒被称做懒汉祭坛的圣坛。

这样,他比以往更一头埋在所心爱的书本里,偶而放下书本,只是为了跑到磨坊采邑去个把钟头。这种孜孜不倦的求知欲望和严于律己的刻苦精神,在他这样的年龄真是太少了,所以他很快就博得了隐修院上下的敬重和称赞。他那博学多识的美名早已穿过隐修院院墙,传到民众当中,只是稍微有点走了样-这在当时是常有的事-,得到了巫师的雅号。

每到卡齐莫多日,他都去懒汉祭坛给懒汉们做弥撒。这座祭坛就在唱诗班那道通向中堂右侧的门户旁过,离圣母像不远。这时,他刚做完弥撒要回去,听到几个老太婆围着弃婴床纷纷谈论,喋喋不休,这些引起了他的注意。

于是便向那个如此惹人憎恨。岌岌可危的可怜小东西走了过去。一看到这小东西那样凄惨,那样畸形,无依无靠,不由联想起自己的小弟弟来,顿时头脑中产生一种幻觉,仿佛看见同样的惨状:如果他死了,他亲爱的小约翰也会遭受此种厄运。悲惨地被抛在这弃婴木床上。这种种想法一齐涌上心头,恻隐之心油然而生,就一把把小孩抱走了。

他把小孩从麻布口袋里拖出来一看,真的奇丑无比。这可怜的小鬼左眼上长着一个疣子,脑袋缩在肩胛里,脊椎弓曲,胸骨隆兀,双腿弯曲,但看起来很活泼,尽管无法知道他咿咿哑哑说着什么语言,却从他的啼叫声中知道这孩子身体还算结实。克洛德看见这种丑恶的样子,益发同情怜悯,同时缘于这种情愫,暗自下定决心,一定要把这弃婴抚养**,将来小约翰不论犯有多么严重的错误,都会由他预先为小弟弟所做的这种善行作为补偿。这等于他在弟弟身上某种功德投资,是他预先为弟弟积存起来的一小桩好事,以防备这小淘气有朝一日缺少这种钱币之需,因为通往天堂的买路费只收这种钱币。

他给这个养子洗礼,取名卡齐莫多,这或是想以此来唤起那个值得纪念的收养他的日子,或者是想用这个名字来表示这可怜的小东西长得何等不齐全,几乎连粗糙的毛坯都谈不上。卡齐莫多独眼,驼背,罗圈腿,只是凑足了人的模样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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