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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部分(第1页)

“你能不能给我挤一个地方?”我问道。

他从头到脚对我打量了一下,笑着对我说:“只有一个办法:我的房间还有一个床位,通常是不卖给客人的,不过我打算把它让给你。”我连忙向他道谢,通知代理人去买那一张船票。1893年4月间我满怀热望地动身到南非去碰碰我的运气。

大约航行十三天以后,我们第一次停泊在拉谟港口。这时船长和我已经成为好朋友了。他喜欢下棋,可是因为他完全是一个新手,他要一个比他更不懂的人作他的对手,所以他就邀请我。怎样下棋,我倒是听说过不少,可是从来没有动手尝试过。下棋的人常说,棋盘有着辽阔的天地可以施展一个人的才智。船长主动说要教我,他发觉我是一个好徒弟,因为我有无限的耐性。每一次我都下输了,这使他更加热心想要教我。我倒是喜欢下棋,但是从未把我的嗜好带出棋盘以外,也不曾把我的知识扩大到移动棋子的限度以外。

船在拉谟停泊了三、四个钟头,我上岸看一看这个港口。船长也上岸了,但是他警告我说,这个海港风浪很大,要我早点回来。

这是一个很小的地方。我到邮局里去,很高兴在那里看见了几个印度职员,并且和他们攀谈了一下。我还见到了几个非洲人,我对他们的生活方式很感兴趣,很想多了解一些情况。

这就耽搁了一些时候。

我在船上还认识了几个统舱的乘客,他们也上岸了,想在岸上亲自做饭,好好地吃它一顿。这时我发现他们正打算回到船上去,于是就和他们一起搭上一只舢板。港内的潮水正在上涨,而我们的舢板又超过了正常的重量。浪潮是这么猛烈,连这只舢板都搭不住轮船的吊梯。它刚接触到吊梯,立刻又被浪潮冲开了。开船的头一遍哨子已经吹过了,我很着急。船长在船桥上看见这情形,下令延缓开船五分钟。当时船边还有另一只舢板,是一个朋友花了十个卢比为我雇来的。这只舢板把我从那只超重的舢板上接过去。这时吊梯已经拉上去了,因此我只好拉住一条索子上去,轮船马上就启碇了。其他的乘客都还没上去。这时我才体会到船长的警告是有道理的。

过了拉谟,第二个港口是蒙巴萨,然后是赞稷巴。在这里停泊的时间可长了,共达八、九天之久,于是我们另换了一条船。

船长很喜欢我,可是这种喜欢发展到一种令人不敢恭维的偏向。他邀请了一个英国朋友和我陪着他上岸逛一逛,我们坐了他的小艇上岸。逛一逛究竟意味着什么,我一点概念也没有。而船长也不知道我在这样的行径中,还是一个一无所知的人。有一个招徕顾客的人把我们带到某些黑人妇女住的地方,每个人都被带进一个房间。我只是站在房里,羞得发呆了。只有天知道那个不幸的女人把我当什么人看待。船长招呼我的时候,我出来了,就象我进去的情形一样。他看出我是一个清白的人。起初我觉得非常害羞,但是因为除了害怕以外,我再也想不到别的事情,羞耻的感觉终于消退了,谢谢上帝:那个女人的样子一点也没有打动我。我厌恶自己的懦弱,并为自己连拒绝走进房间的勇气都没有而感到可悲。

类似的事情在我这一生中,已经算是第三次了。有很多本来是无辜的青年,恐怕就是因为羞耻的虚伪感觉而陷入罪恶的深渊。我并不认为自己是一个不受损害的人而感到光彩。如果我不进入那个房间,我就可以算是有光彩了。我应完全感谢那大慈大悲的上帝,亏得他拯救了我。这件事增强了我对上帝的信仰,并在一定程度上教导我抛弃了虚伪的羞耻。

因为我们要在这个港口停留一个星期,我就住到城里,成天在住处附近蹓跶,增加了许多见识。赞稷巴绿树成荫,只有印度的马拉巴才能和它比美,我为那些庞大的树木和颀硕的果子而感到惊奇。

过了赞稷巴,便到了莫桑比克。我们于五月底从那里到达了纳塔耳。

第七章 若干经历

纳塔耳的港口是杜尔班,也叫做纳塔耳港。阿布杜拉赛①到码头上来接我。船靠码头的时候,我看着那些上船来接朋友的人,我发觉印度人并不怎么受人尊敬。我不能不留心观察那些认识阿布杜拉赛的人对他都有一种藐视的神情,这使我们很难受,阿布杜拉赛却已经习惯了。那些望着我的人似乎都带着一种好奇心。我的服装和别的印度人不同。我穿着长过两膝的大礼服,头上却戴着头巾,就跟孟加拉的人戴的“普格里”②相仿。

①赛(Sheth)为阿拉伯语,原意宝剑,转为穆斯林的一种尊称——译注。

②普格里(Pugree),大头巾——译注。

我被送到那家商行的住所,他们给了我一个单间,和阿布杜拉赛隔壁。他不了解我,我也不了解他。他读着他弟弟交我带来的信件,更不知怎么办才好。他以为他弟弟给他送来了一只白象。我的服装和生活看起来就和欧洲人一样费钱,这使他颇为震惊。当时并没有什么特殊的工作可以叫我做。他们的案子是在德兰士瓦耳进行的,把我立即送到那里去是没有什么意思的。那么他怎样才能相信我的能力和为人呢。他又不会到比勒陀利亚去看我办事。被告都在比勒陀利亚,他还以为他们对我会有不好的影响。而且如果有关这案子的工作不能交给我去做,那么又有什么工作可以交给我呢,因为所有别的工作他的职员都能干得更好?职员如果做错了事,还可以加以责备。如果我也做错了,那该怎么办呢?这么说来,要是和这件案子有关的工作不能交给我,那么,把我留下来就没有什么意义了。

阿布杜拉赛实际上没有受过什么教育,可是他有丰富的经验。他有一种巨大的智力,他自己也感觉有这一点特长。因为经常使用,他学会了一点点英文,仅够日常会话之用,但是这已够他处理一切事务,无论是和银行经理或欧洲商人来往,还是向他的法律顾问陈述案情。印度人对他极为尊敬。他的商行是当时印度商行中最大的,至少也是最大的一个。在这许多长处之中,他有一个短处——天性多疑。

他很看重伊斯兰教,而且喜欢谈论伊斯兰的哲学。他虽然不懂阿拉伯文,但他对可兰经和一般的伊斯兰教文学,却懂得不少。他善于旁征博引,随时应用。我和他来往,获得了不少伊斯兰教的实际知识。当我们的关系密切起来以后,我们常常长时间地讨论宗教问题。

我到了两三天,他便带我去看杜尔班的法院。他在那里介绍我认识了几个人,让我坐在他的注律代理人的身边。庭长不断地望着我,后来还叫我摘下头巾。这一点我拒绝了,于是离开了法庭。

因此我就意识到,未来的斗争又在这里等候着我了。

阿布杜拉赛向我解释为什么叫一些印度人摘头巾。他说那些穿伊斯兰教服装的人可以戴着头巾,但是其他的印度人一到法庭,照例要摘下头巾。

为什么会有这么一点多余的区别,我必须详细说个清楚。在这两三天当中,我已看出来,印度人是被分成好几派的。一派是穆斯林商人,自称为“阿拉伯人”。另一派是印度教徒,还有一派是波希人,都是当职员的。印度教徒职员既不属于这一派,也不属于那一派,除非他们投身于“阿拉伯人”的队伍。波希人则自称为波斯人。这三种人彼此都有些社会关系。但是为数最多的还是泰米尔、德鲁古以及北印度订有契约的和自由的工人这三种人所构成的一个阶层。那些有契约的工人是根据协议到纳塔耳来做五年工的,他们叫做“吉尔米提亚人”,是英文“协议”一字的变音。其他三个阶层和这个阶层只有生意上的关系。英国人称呼这些人做“苦力”,而由于大部分的印度侨民属于这个劳动阶层,所有印度人都被叫做“苦力”或“沙弥”。“沙弥”是泰米尔文的接尾语,很多泰米尔人的名字后面都加上这个字,其实就是梵文的“史华密”,意即主人。因此如果有一个印度人不满意自己被称为“沙弥”,而他又有足够的胆识,他就会回敬一句:“你可以叫我‘沙弥’,但是你忘了‘沙弥’的意思是主人。我并不是你的主人呀!”有些英国人听了就会犹疑起来,另外一些人却会生气,骂印度人,如果有机会的话,甚至加以殴打;因为对他来说,“沙弥”是一句污辱人的话,把它说成是主人,简直是一种诬蔑!

因为这个缘故,我便得了一个“苦力律师”的称号,做生意的也就被称为“苦力商人”了。“苦力”这个字的原意就这样被遗忘了,却成为所有印度人一个普通的称呼。穆斯林商人很不高兴这种名称,常说:“我不是苦力,我是阿拉伯人”,或者说“我是商人”,如果他碰到的是一个客气的英国人,就会向他表示歉意。

在这种情形下,戴头巾的问题是一个很重要的问题。一个人如果被迫摘下印度头巾,这就无异忍受了一场耻辱。所以我想我倒不如和印度头巾分手而改戴一顶英国式的帽子,免得受这种耻辱和引起不愉快的争论。

然而阿布杜拉赛不赞成我这个主意。他说:“如果你这样做,影响一定很坏。那些坚持要戴印度头巾的人,你将置他们于何地?而且你戴印度头巾是很相称的。你要是戴上英国式的帽子,倒象是一个招待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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