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着满脸泪痕的尉迟信,三人不约而同的露出了一丝嫌弃的表情。
“行了回去喝酒吧,收收你的猫尿,现在这情况我们能喝上一次多不容易,过些日子我们小队就要出去捕猎了。”张承义笑着锤了一下尉迟信的胸口道。
听到张承义所说的小队捕猎,三人也终于凝重了一下神情,随后笑着跟着张承义回了营帐里。
张承义所说的小队是青云城特建的捕猎队,也可以叫送死队。
这些小队的构成很简单,都是些从其他城池逃过来的残兵,城外逃难的村民,或者是城中自愿的百姓。
有人就可以建队,给编制,但是没有武器。
保证的就是青云城本身的利益,毕竟那些逃难来的百姓和兵勇,谁知道都是些什么人?
万一是山匪贼兵呢?就算不是,万一在城中生事呢?
乱子一旦起来就不一定能消除了,总有人贼心不死,想着反正都这么乱了不如更乱一些,就此抢劫杀人强奸,都不是不可能发生的。
而且外面的乱子不一定持续多久才会被镇压,这么多人,城主只能先保证自己治下子民的利益。
所以,青云城的城主决定,与其等着腹背受敌,不如根本不给他们机会。
所以捕猎队的任务就是出去捕猎甚至杀敌,得到的东西上交一部分,其余的可以自己留下,也可以去城中换些东西。
同时给贼军一个继续围而不剿的借口,让贼军每隔一段时间都有功绩。
这也是张承义等人能吃上酒的缘故。
本来在刚刚有这个制度的时候,张承义便抢占先机带着兄弟们,吃了一些先前的红利,抱团是人的本性。
人天生就是需要一个强大的个体来领导他们。
张承义做的不错,他也有这个资本。
很快就达到了小队的最大规模二十五个人,这是规定的极限,但远不是张承义所能做到的极限,他将其余两个兄弟分开,又建立一个小队,四人统治者五十人的小队,生活也算有滋有味,在整个青云城的捕猎队中也算是前几的存在。
但是这也让张承义不敢再发展下去了,甚至主动帮扶一些小队,自身慢慢收缩,他对于官场上的事情没什么心得,但是他懂帮派,自小街上厮混对打,甚至代表家族和白王两家的二代互相攻击的张承义自然知道,任何一个组织都不会容忍下面的人在体内壮大。
就好像人体,一块肉没什么,但是若是这块肉忽然吸收营养开始壮大起来,那就要割掉他,毕竟在命和一块肉的抉择中,并不是很难决定。
营帐中。
四人对饮着小酒,喝到高兴处,尉迟信甚至跳起舞来。
高兴的喝了一会儿酒后,张承正看着三人面色凝重的说道:“我想遣散一部分人员,我们四兄弟重新变成一个捕猎队。”
三人面面相觑随后都互相点了点头,端起酒杯道:“承义,我们信你。”
多年的情感让三人根本不愿多想,毕竟早已经习惯了张承义这个外置大脑的存在了,相信就完了。
而且四兄弟实力都还不错,聚集在一起生存的几率更大,之前被迫分开,只是在刚成立捕猎队的这个制度上先吃的一块肉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