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临迷醉在那个笑容里,听到沈别说:“我喜欢什么样,他们就喜欢什么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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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几天的补液、补电解质、营养神经的治疗,费临健健康康出院了。
回沈别家稍作休整之后,风风火火拉着沈别回家吃饭。
费临的妈妈是走精英范的大小姐,在遇到费长书之前,衣食住行都掐尖,但费临的爸爸是个朴素的人民教师,两人合计着低调点,不能把费临养成纨绔。
所以一个折中,他们家就买在临江的一套大平层,为了满足费长书种花种草的需求,阳台还特大。
当时有人拍了他们这栋楼的外局发到网上,说这么密,除了临江就没卖点了吧。
结果里面的住户发了个在大阳台上打室内高尔夫的照片,表示还好。
费临是个怕麻烦的人,所以工作之后都住医院附近,条件再差都能住。
在和沈别谈恋爱之前,房子只是一个睡觉的地方,除此之外,没有任何意义。
和沈别谈恋爱之后,虽然房子的意义也是睡觉,但是费临总算感受到,同样是自己做自己的事,一个人和两个人就是不一样。
人们倾向于把它叫做家,因为寄托了感情。
回到家的时候,费临甚至觉得有点陌生。
其实这个楼盘也十年了,大学毕业之后,他们才搬来,但是除了那堆从小到大的东西,居然没什么费临的痕迹。
费长书已经提前给两人找好了拖鞋。费临进门之后,听到父母的招呼。
“儿子回来了!”
“小沈,快进来。”
费长书在厨房颠勺,赵林钟在阳台浇花。太难得了,他从小到大,就没见赵林钟这么闲过。
费临看着他妈的背影,忽然感觉很幸福。
以前他其实不太懂为什么他妈会喜欢他爸,虽然门当户对不是绝对,但这个词往往意味着,差不多的经历和见识,最终塑造成差不多的三观。
妈妈那边的亲戚都不太待见爸爸,但是跟爸爸在一起的妈妈很开心,就像自己和沈别在一起时一样。
费临又看了看正出锅一道菜的爸爸,心想,万里挑一。
他爸万里挑一,沈别也万里挑一,这事儿没有规律可以总结。
费临招呼沈别坐沙发上,然后问她妈:“哦哟,赵女士没有商务call了?”
“不call了,不call了。”赵林钟放下喷壶,“忙了大半辈子,钱花不完也赚不完,身体要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