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长昆陪着刘艳和曹兰,在警察局待了一下午。
说是协助调查,其实是警察向她们说明曹彼得杀人犯罪的事实。
曹彼得的杀人案,已经证据十足,且证据链完整。
警方验证了曹彼得用来挟持曹兰的水果刀,就是那十四条人命的作案凶器。
他们不仅从凶器上提取到了那十四个人的DNA,而且刀身还与死者身上的伤口完全吻合。
再加上,凶器上面只有曹彼得一个人的指纹。
除此之外,警方也通过一些天眼摄像头,掌握了曹彼得行凶当晚的行踪。
他所有的行踪,都是往返于家里和十四个死者家之间。
不过,曹彼得杀人成为了证据确凿的事实,但他有没有同伙,那就还需要调查了。
但经过警察这段时间的调查,并没有找到曹彼得有任何同伙的证据。
这样证据确凿的杀人案,终于完全调查清楚了,最终被法院定为了铁案。
当然,案子调查清楚了,但这件案子也只完成了刑事调查部分,民事赔偿部分,还并没有开始。
虽然这部分不归警察管,但警察还是善意的提了他们。
根据他们在调查过程中了解到的,曹彼得的三个亲兄弟就不说了,他那两个堂兄弟的父母,并不是什么缺钱的人。
换句话说,那两个堂兄弟的家虽然是农村的,但家里都有钱,而且还有点小势力。
他们的父亲都是在农村里面承包内河渔场的那种人,手底下都有着一批凶神恶煞的员工。
虽然他们的父母不止一个孩子,但都只有一个儿子。
在这种情况下,想要满足对方的民事赔偿,肯定不是简单的几十万能解决的。
警察按照他们以往的办案经验,像这种案件,一般至少都要赔人家40万以上一个人。
曹彼得杀了人家两个三口之家,六个人的话就要240万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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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加上曹彼得三个亲兄弟那边的赔偿,总共需要赔偿的金额,起码也得三四百万了。
毕竟是同一对父母,曹彼得三个亲兄弟那边的赔偿可能会少一点。
但曹彼得堂兄弟那边,少于40万一个人,人家父母肯定不会答应私了,最后难免会选择走诉讼程序的。
真到最后闹到要打官司,刘艳她们这边也不可能会少赔钱,甚至还可能会赔更多的钱。
反正不管怎么样,这笔债,刘艳和曹兰两个人无论如何是丢不掉了。
事实上,也确实和警察预料的差不多。
萧长昆三人从警察局出来后,就到律师事务所聘请了一个律师,这名律师第一时间代为了联系了所有死者的家属。
结果,曹彼得两个堂兄弟的父母,一口咬定要250万,少一分都不行,不然法庭上见。
曹彼得那三个嫂子的娘家人,一家都要20万,也是少一分都不行,不然也要和他们打官司。
所以,刘艳和曹兰要赔偿死者的家属一共310万。
一听到要赔310万,刘艳和曹兰想死的心都有了。
她们的房子都只卖了20万,310万值16套房子。
别说16套了,他们连第二套都没有!
而他们家的存款,加上刘艳得来的那五万多不义之财,总共也就六万多块钱。
而且这些钱,刘艳愿不愿意拿出来还是一回事。
就算刘艳愿意把所有钱都拿出来,也才30万不到,还差280多万呢!
280万,就算是把她们母女两卖了也凑不齐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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