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马卫家没有意见,他一歪脑袋,活动活动肩膀,用俄语高声念了一段咒:
“此间硫磺火,状如大红莲。”
借着中指灵药的药性,王不佞以投掷棒球的姿势,将这发蓝得发白的硫磺火聚拢成球形,抛掷向远处的烟雾。
“硫磺火啊,幸哉,我很少见到剧毒司的徒弟会用这种招式。”马卫家悠哉游哉地说了这么一句。
王不佞顿时流下了冷汗。
“马爷,您究竟何许人也?”
“嘘……”
马卫家将右手食指压在了王不佞面前一寸的位置,示意他噤声。
“静静欣赏。”
这发火球以极优美的曲线滑向了雾气,当它触摸到那可燃的孢子烟雾时,有如一颗种子触摸到了肥沃的土壤,首先它发芽,然后它生根。
整片烟雾像是滴入了一滴品红的清水,迅速的、杰出的燃烧了起来,火焰一边蔓延,一边不可逆地落向了平原的地面,照亮了烟雾中的东西。
那是乌泱泱一片的,形似猴子的动物,它们大多抓着一颗或者两颗眼球,又或者捏着一柄磨尖了的木棍,匍匐在平原表面,齐刷刷地看向了蔓延的火。
火光在它们的眼孔中燃烧,它们似乎没有恐惧。
但当热浪在猴群中散开,原本还算平静的平原顿时充满了尖利的叫声。
当然,王不佞的火是炁构成的,即使是在不可揣测的地狱之内,这些火也只能存在片刻,更何况他本就没打算用这些硫磺火来杀敌。
火焰只是照亮了烟雾片刻,只瞬间便暗淡了下去,真可谓一闪即逝。
原来是鱼皮狐猴,疱疹平原地下的原住民,现在它们彻底被激怒了。
信仰地狱诸神并非人类的专利,事实上,只要博得神明的关注,任何智慧生物都可以获得神祗的赐福,哪怕是一群狐猴。
这些鱼皮狐猴受瞳神赐福,和瞳神的信徒一样,它们可以自行拆卸眼球;但这些狐猴的智力属实不高,除了用拆下的眼球打探情报外,它们似乎没有学会别的法术。
但不会法术不代表没有威胁。
此刻,猴子的叫声开始逼近了,王不佞没了先前的从容,他猛甩手熄灭了手臂上沾染的火焰,喊道:
“卧……你怎么不早说!”
烟雾朦胧之中,大片深色的阴影以一种狰狞的方式逼近着。
面对来势汹汹的猴群,王不佞惊了,他的第一反应是拔腿就跑,但考虑到身边的马卫家,他强行压制住了自己的双腿,扭头看向了身旁。
身旁,马卫家早已扯呼。
“喂,跑啊,看着干嘛。”
远处,马卫家头也不回地喊道。
王不佞回头看了看,站在原地,半张脸在笑,另外半张脸抽搐着,他说出了之前没来得及说的半个字。
“……艹。”
马卫家可以跑,但他不能跑,原因很简单:他穿着鞋。
如果仅仅是一双鞋,或许还没法阻止他拔腿就跑,但王不佞敏锐地注意到,他脚上的那双胶底帆布鞋已然被数只干瘦的小手紧紧抓住。
那些手是从平原那几经腐蚀的地表之下伸出的,它们手上缠绕着似曾相识的肌腱,病态的鳞片在绒毛之间随风摇曳。
由于穿着鞋,过分紧张的王不佞没有注意到这些丑陋的小手,现在,脚下传来的诡异触感让他的呼吸渐渐加粗。
他啸叫起来,试图用蛮力挣脱这些手,得到的效果好得惊人,他不但挣脱了束缚,甚至将地表下的怪物一同拽了出来。
几只只有他小腿那么高的狐猴死死抓着他的鞋,它们都像得了甲亢的病人,眼球凸出,呼吸急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