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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部分(第2页)

刘定文缓缓的点了点头,有些恍然的样子,说道:“你莫不是说,这合适的人是我啦?”

余少阳笑了笑,说道:“刘棚长,现在二排的棚目官就你和杨老头两个人。无论是以前为排上尽心尽力,还是实际的能力,杨老头那个软蛋能抵得上你吗?”

刘定文听着这话心里舒服多了,笑道:“这不是明摆着的事儿嘛。”

“所以这二排排长一职,刘棚长你最有希望了。”余少阳说出了结论。

刘定文先前一直在担心自己会不会被处罚的事情,所以没有顾虑到这新排长任命的人选,现在听余少阳这么一说,心中顿时亮堂了起来。他眯着眼睛笑着,伸出手在余少阳肩膀上拍了拍,说道:“余少阳,你小子还真是会说话呢。”

余少阳陪着刘定文一起笑,说道:“刘棚长,下午遇到山匪的时候,是我杀的过了头,所以一些官长的礼仪没有顾得上,以后还请刘棚长………不,是刘排长你多照顾一下了。”伪装也是特工的本领之一。

刘定文小眼睛转了转,他自己就是一个会拍马屁的人,自然在马屁声中能保持清醒。听到余少阳这么一说,他就明白了过来,原本这小子是要与自己和好了。这也并不是不可以,只要以后不与老子对着老,好好听老子的话,一切都好说的很。

更重要的是,他知道余少阳枪法了得,说不定以后还能成为自己的得力干将呢。于是笑吟吟的说道:“唉,我刘定文是那种小鸡肚肠的人吗?余老弟,今儿的事儿咱们就都别记在心上,日后跟着老哥我,老哥肯定是不会忘记你的。”

“那是,那是。”

刘定文困了,在听完了余少阳的话之后,底气也变得十足了起来,站在营房的走廊上大着嗓门吼了道:“妈的,都什么时候,灭了油灯睡觉去。”

几分钟后营房的油灯熄灭了,原本还闹哄哄的士兵们接二连三的沉默了。继而有呼噜声响了起来。

经过与刘定文的谈话之后,余少阳反倒睡不着了。他心事一直都很重,先是因为穿越,接着又因为遇到美少女娟娟,再后来又因为刘湘这个未来的四川王摸不透,一时半会儿所有事情都纠缠在一起。越想越睡不着了。

他从床榻上坐起了身来,脑海深处忽然想起了一些旧有的记忆,顿时翻身下了床,走出了营房。六月份的天气太热,大家晚上睡觉就没有把营房的大门关起来了。来到营房外面的小院子,整个山窝里显得很安静,只有那些草虫躲在黑暗伸出鸣叫着。

余少阳凭借着脑海中的记忆,绕到了营房的后面,这里是二排伙夫种植的一片菜园子。菜园子有一半已经荒芜了,另外一半则是一大批绿油油的青菜刚长出叶子。他径直的来到了荒芜的田地,在一处角落里蹲下了身子,伸出双手开始刨土。大概刨了几分钟之后,竟然在这个角落的土堆下面挖出了一团锦缎包裹着的东西。

他将这个锦缎团拿在手里掂量了一下,竟然还有些分量,于是立刻将锦缎布一层层的掀了开来,露出了被包裹起来的东西。竟然是七块银闪闪的银元,正面是雕刻着一副清王朝的龙图样,反面则是四个大字“宣统元宝”。

原来这是附身之前的余少阳从家中出走的时候随身带了几块银元,后来投军之后,绝对这些钱财放在身上不安全,于是就在这个菜园子里埋了起来。现在原来的余少阳已经消失,继而让来自二十一世纪的余少阳凭借留在躯体里的记忆找到了这些钱。

要说这银元在这个时代可是很值钱的,差不多一块银元就可以买十几斤牛肉了,一个农民一年不吃不喝的收入也就几块银元。

余少阳嘴角动了动,露出了一丝苦涩的笑容,将这七块银元揣进了自己的裤子口袋里去了。无论何时何地,有钱能使鬼推磨总是一句至理名言,或许这几天这些钱就能派上用场了。

回到营房里之后,他上了床,侧着身子将裤子口袋压着,生怕半夜三更会有那些手脚不干净的人把这几块银元钓走。渐渐的就睡着了过去,朦胧中他还惦记着明天去李大夫那里更换伤口的药。

第二天,余少阳起来的很早,太阳刚刚在山头那边露出了一个角。驻扎在银山镇的队伍是没有人晨训的规矩,士兵们白天又都是无所事事,再加上队伍每天只管两顿饭,起得早了只能干等着肚子饿了。所以当他起来的时候,营房里的呼噜声依然响而不绝。

起来之后,他先将自己昨天染血的衬衣用营房外面院子里的井水洗干净了,搭在竹竿上晒着,然后又进屋找到了另外一件干净的短褂子穿了上。这次投军一共就只带了三件衣服,第三件是冬天穿的棉服,军队可从来还没发放过军服呢。

换上短褂子之后,余少阳感觉自己真的很像是《铁道游击队》里的老百姓似的,如果再戴上一个头巾那就更像了。他离开了山窝,前往镇子上李大夫家里去了,兜里还揣着那七块银元,走起路来发出响铛铛的声音。

第十九章 刁蛮千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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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到银山镇,镇子上的人家早就开始忙碌着新一天的生活了。 大街上林林总总的店铺都张罗起来,镇子西边的市集人来人往,讨价还价的声音此起彼伏。这算是自从去年发生革命以后,彰显出的一副太平盛世的样子了。

余少阳并不经常来镇上,倒不是因为队伍上管的严,而是因为他们这些行伍之人基本上没什么钱,如果要耍无赖做一些强抢霸食之事,只怕还有可能与镇子上的地方势力发生冲突。在这个过渡的时期,他们这些士兵的生活甚至连那些看家护院的打手都不如。也只有其他排上的老兵闲其无聊的时候在镇子上逛逛,但是随身总是要背着一杆枪,以表明自己的身份。

他记着昨天晚上从李大夫家出来的路,沿着镇子上的老街道向西边走去,打算走近路穿过西市集。

西市集也只有早上的时候热闹,住在村子里的农民们赶早把农货挑到这里来贩卖。整个集子显得很狭窄,空气中总是有菜叶子的味道,沙泥的地面上到处也有丢弃的叶秧子。偶尔还能看到几个小叫化子在人群里穿梭,拾取那些不要的菜根儿,甚至还伺机去偷东西。

余少阳好不容易挤过了人群,可是就在快要走出市集的时候,忽然听到前方传来吵闹的声音。凭借着身高优势,他越过人群的头向前方看了看,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前面的路口好像拥堵了起来,时不时的还有一些怒声传来。

他原本不是一个好管闲事的人,不过既然要走出市集就必须穿过前面的路口,于是只好继续向前走。走着走着,挡着前面的人就越来越密集了,他不耐烦的推搡着人群,从中挤出了一条路来。

可是刚刚挤进去之后,却没想到自己竟然站在了人群的最前面。只见眼前一圈空出的地方,三、四个穿着统一黑衫的大汉正站在一个花枝招展的少女身后,而在他们前面则站着另外一个畏畏缩缩、不断发抖的瘦弱少女。仔细去看这些黑衫大汉,他们当中有一人还在肩膀上斜挎着一个皮质大枪盒,看这枪盒的外型就知道里面装着的是一把毛瑟式驳壳枪。

毛瑟手枪在抗战时期算是比较旧式的手枪,可是在这个1912年的时候,对于中国来说绝对可以称为最新式的手枪了。能够装备这样的手枪就表示拥有多么深厚的背景。

不难猜出,这穿着黑衫的大汉都是护院打手了,而那个花枝招展的少女明显就是某个人家的千金小姐。至于那个瘦弱的少女,却让余少阳微微吃惊了一下,对方正是李大夫的闺女李秀儿。

那位千金小姐一副咄咄逼人的神态,但是脸蛋长得很是标致,不愧是四川自古出美女。年龄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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