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众人再次前往角斗场。
在大街上就听到许多人的议论声。
“昨晚你看到了吗?有一个男的,穿着条hellokitty的内裤,在大街上肆意奔跑。”
“有这种事?现在的年轻人这么奔放了吗?”
“好变态啊!听说他一边跑还一边在唱着一首歌,怎么唱来着?哪位回忆回忆?”
“我想想,我想想,好像是什么大把时光来着,反正很骚的那种。”
“我想起来了,是‘来呀,快活呀,反正有……大把时光’这首。”
“对对对,妈的,这家伙真是冰块融化了。”
“怎么说?”
“变态!”
南岭二中的全部成员纷纷转过头来,几十双眼睛都看着杨秀之,总感觉跟这家伙有关。
杨秀之怒道:“看着我干什么?我可不喜欢穿hellokitty内裤,更不喜欢满大街乱跑。”
“不是说你会这么做,而是觉得……你会让人这么做。”
“去角斗场。”
段秋水大手一挥,制止了这个话题的发展,大家心知肚明就行了。
奔跑的主人公八成是沮安,能让一个天才这么屈辱地做出这种事的,也就杨秀之这家伙了。
众人继续向前,丁德柱和朱佑荣突然凑到了杨秀之身边,低声问道。
“老杨,你怎么做到的?”
“居然能让那狗东西做出如此屈辱的事情,这很难吧?”
杨秀之冷笑道:“难?有什么难的?一点都不难。”
“我只是用麻袋套了他的头,给了他一顿暴揍,然后再给他两个选择。”
朱佑荣问道:“什么选择?”
“第一,我拿棒球棍帮他开后庭,第二,脱光衣服,只穿一条内裤,沿着大街跑一圈。”
朱佑荣二人连连点头,纷纷竖起了大拇指,还是你这小子会玩。
等等!
“你小子还随身携带hellokitty内裤?这么变态的吗?”
杨秀之翻了个白眼。
“那是他自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