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峰眼中充满惊异,他本是文宗之人,常年沉浸于文墨之道,腹中更是炼成一股符文之力,知道这首诗词在火潮绝无仅有,文采华美而古朴,沧桑而唯美,竟有绝贯古今之势。
此诗理应天上有,人间哪的几回闻!
这就是他对这首诗词的评价,即便他与长公主不合,可不削减不了他对这首诗词的好感。
灵祝微微红了脸颊,这古诗好像
好像真的是写给自己的!
野有蔓草,零露漙兮。有美一人,清扬婉兮。邂逅相遇,适我愿兮。
这不是在正应了自己和他在荒漠之中相遇的场景吗?
野草蔓蔓连绵不绝,草上露珠闪闪发光。有位女孩出现眼前,眉目清美丽动人。不期而遇相互遇见,正好适合我的心愿。
野有蔓草,零露瀼瀼。有美一人,婉如清扬。邂逅相遇,与子偕臧。
这不就是自己和他一起徜徉深林之时的场景吗?
野草蔓蔓连绵不绝,草上露珠晶莹剔透。有位女孩出现眼前,眉目清容颜秀美。不期而遇相互遇见,与她相会两心欢喜。
灵祝又联想到桃之夭夭,蓦的恍然大悟。
他那首桃之夭夭,就是为自己而写的!绝不是像他所说,是他大郎所写。
这该死的徒弟简,直是大逆不道!
小混蛋!小畜生!小禽兽!他竟然喜欢自己?
不可能!这绝对不可以!
想都别想!
要知道自己是他的师父,怎么可以拥有这种感情,这不符合礼法,不符合道德,不符合伦理
灵祝的小脑瓜在激烈的斗争中,仿佛陷入了无止境的内耗,小心脏彻底狂乱了,像是大海里的小船,海面惊涛瀚浪,小船东摇西荡,脑瓜晕头转向。
她的心中扑扑乱跳,面红耳赤羞答答的,如同绽开的玫瑰,颤抖的手拿着酒杯,赶紧喝了一杯酒压压惊。
一名丫鬟缓步走来给她斟满酒杯,才让她稍稍清醒过来。
这个世界爱慕自己的人千千万,这小家伙算老几!
真是癞蛤蟆想吃天鹅肉!
是一只有理想的癞蛤蟆。
不行,
必须得好好警告他才行,若不是现在是在宴席之上,人多眼杂,灵祝必定会打断徒弟的狗腿,教徒弟安心好好做徒弟,收回非分之想。
自己是他名正言顺的师父,喜欢这种幼稚的感情,可怕的想法,必须扼杀在摇篮中。
现在暂且忍着,必须忍着。
“不错,野有蔓草,有美一人徒儿,你的想法不错”
灵祝脸色冰冷,如同一块万年的寒冰,让周围的人不寒而栗,心中暗道不妙。也的确,高府这群人的确有些欺负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