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下乌子晋可真是气得,胸口闷了一股老血。
感觉气都有点喘不匀了。
他冲着下属们吼道,“还有什么坏消息?”“还有什么,一口气全说出来吧!”
有个下属欲言又止,最后忍住了,“没,没事了。”
乌子晋愤怒的把那个人叫住,“还有什么屁事,快说!不许瞒着我!”
下属说,“这事不急……”
“叫你说,就说!吞吞吐吐干什么!”
下属……
只能告诉他,“官司输了。”
“什么官司输了?”
“就是那个13。5万的官司……”
乌子晋气得抓起桌上的烟灰缸就朝对方扔过去。
咣的一声砸在了玻璃门上。
那个13。5万买下三家公司股权的破事,竟然在这个时候冒出来了,这根本不是乌子晋惹出来的事,是他给令向明擦屁股的。
真的是,除了添堵,没有任何别的意义。
彭章之前用13万买了三家公司的这个事,其实是一直在打官司的。
打官司的目的,不仅仅是把钱要回来,并且还要给彭章制造麻烦,让他一直被法律纠纷骚扰。也是一种商务心理战。
但没想到,
这破官司根本没一点打头。
没骚扰到彭章,反而把凯利和纬圣自己气个半死。
乌子晋的律师提出:“合同法的规定中,有「显失公平」一条。远瞻资本用13万买下了三家公司的股份,显然是很不公平的,因此,这个合同应该是无效的。”
「明显不合理的合同无效」,就是他们律师的主张。
但富国那边的律师提出:
“本合同有充分的证据,证明合同是在自愿、公平、充分商议、对方充分评估的情况下签署的。
“只要是自愿签定的合同即有效。除非麦克黄和令向明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讥讽令向明他们是弱智,是小孩。
如果你是成年人,你签了字就得负责任。
……
这个案子吧,老实说,里面肯定是有疑点的。
因为13万卖掉三家公司,怎么看也不像是正常人能干出来的事。
但万一,
不能排除这个万一,万一令向明和麦克黄就是故意的呢?他们就是想让东家亏钱。
你没法证明不存在这种可能。
最后法官裁定:
“「显失公平的合同无效」这一条款,是用来保护老百姓,保护弱势群体的。比如不公平的劳动协议,明显压榨性的以大欺小合同,可以适用这一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