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当然强烈反对,可是经过我的软磨硬泡、耳鬓厮缠,他终于退让一步。
"要工作可以,必需在我的眼力范围。"他不许我当茶水小弟,硬要在高层给我安插个职位。
性格使然,我喜欢观察来来往往各种各样的人,更喜欢给他们我的微笑。在我眼里,那高高的文件堆,只
适合在睡觉的时候用来当屏风。
最后,天从人愿,我一三五在赌场当COFFEE WAITER,二四六在办公大楼当RECEPTION。
今天是我当接待员的日子,几通电话、几拨来访过后,我习惯性地将手摸向肩头,突然发现那个白白的牙
印趋于平滑,几乎看不见了。我"呀"地轻叫一声,急不可待地乘直达电梯冲进南的办公事。
"怎么啦,欲求不满,投怀送抱啊?"
我一脚把唐纳踢出门外,闲杂人等,一概莫入。"南,你看,那个标志没有了,你再咬我一口好不好?"
"小傻瓜,身上的印记总会有消失的一天,但心里的印记是永远都不会磨平的。"
南捧住我的脸,将他的额头抵上我的额头。"我发现我忽略了一个重要的环节,从未正式地对你说过那三
个关键词。那么,我今天要郑重地说一遍——溢,我爱你。"
"南……"我停了一秒,"你好酸哦!"
"不会吧,我这么深情款款,你不感动地双腿无力,居然还说我酸!"
"我还没说完呢!不管是酷酷的你、坏坏的你、还是酸酸的你,我都……好喜欢!"把头蹭到他的怀里,
感受他大力的拥抱。
其实我刚刚说他酸,是为了掩饰自己的不好意思,人家也是会害羞的嘛!
透过落地窗,我看到秋日的阳光正均匀地洒在对面大厦的玻璃幕墙上。谁说这钢筋水泥的都市只懂破坏、
只会侵占!那一面面小小的玻璃不正努力地响应着阳光的热吻!蓝天下,如此多情,如此美丽。
我心中,一片温柔轻荡……
——HAPPY ENDING ?
——TO BE CONTINUED
这是一场追逐战!
那个骑着摩托车的帅帅的男人就是我。虽然偶尔探出头的胡须还很柔软,虽然有个人一直叫我娃娃,但我
已经二十二岁了,所以我决定称自己为男人。
这个"男人"是来拜访他老公的爷爷的。
可是刚刚抵达梵蒂冈,我只不过跑开去买支冰淇淋,回来时竟发现南和一个长发女郎又亲又抱,旁若无人
。
身为男人,我是有尊严的。所以我二话不说立刻冲上前去,大脚丫直踹上女人的白裙子,手中的巧克力圣
代也免费奉送给她。
怎么样,够有礼有节了吧!对一个勾搭有夫之夫的女人我是多么的温文而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