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右手运球,把人朝右边带了过去,左边腾出空间。我一个“crossover”晃过对方,准备三步上篮时。
哨声响起,“走步,走步。”体育老师说道。
人群中传来一阵唏嘘声,“刚才单手抓球,还以为很厉害,原来是装的。”
让我惊奇的是说这话不是一班同学,竟然是我们班的小太妹吴思齐。
都无语了,我在哪里得罪这货。
我这才想起,艾弗森是九六年出道的,“crossover"传到中国来都是几年以后的事了。
大家说我走步,也很正常,毕竟他们都没见过这样招数。
强者从不抱怨环境,你和一群从没见过世面的人辩解,没有任何作用。
我深刻的明白谁控制了篮板,谁就能够改变输赢走向。
我迅速的做出反应,来到禁区,我要抢下这个篮板。
我不出禁区,在禁区来回移动,时刻关注球的轨迹移动。
当对方出手时,我迅速抢占对面空间。
因为对方明显出手很用力,这个球如果不进的话,会弹到斜对面。
因为我提前站好了位,球稳稳的被我抓到。
我急忙把球运到三分线外,
屈髋,伸膝,蹬地,将身体力量传递到上肢,一气呵成,球稳稳落在篮筐。
场边发出了雷鸣般的掌声。
大道至简,越简单的动作越实用,
队友给我发了一个边线球,我起手又是一个三分投进。
我每次高高跃起如携万钧之势而来,
球出手时却又如指拈花般轻巧,
这就是多少人梦寐以求的“手感”。有些人一辈子都领悟不到。
动作看起来刚猛迅捷,却一点儿也不僵硬死板,如蛟龙出海,
力量传到指尖,指尖如丝绸般轻柔,像钢琴的演奏一样灵活。
我站在同样的位置,用同样方式投进去了四个,
打的对手都崩溃了,他们明知道我用什么方式进球,可就是防不住。
总共六个球,我们都这边已经进了四个球,再有两个就赢了。
在底下同伴的指点下,对手也变聪明,换成两个人包夹我。
我趁给发球的队友,递球的空档,悄悄说道:“待会你把球发给我,我把球传给你,你把球又给我马上传回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