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父亲大人您说的对。”
父子俩骑马晃晃悠悠走在官道上。
经过一天的修整,老爵爷和贝塔都喜欢睡觉,他们选择在第二天正午出发,和第一纵队相隔十来公里的距离,根本就看不见第二纵队的尾巴。
——恰巧也避开了残酷的火枪械斗,没有遭受皇帝的毒手,活到了现在。
贝塔非常苦恼。
苦恼的原因说来很简单。
一路上,老爷子的战斗力拔群,要是遇上掉队的臭鱼烂虾,舞着骑枪嚯嚯两下,当场给人家捅得人仰马翻。
再看老爷子踩马镫,持枪奔袭的冲锋姿势标准无比,每一下攻击都戳到痛处,第一天干翻了二十来号不长眼的参赛者,颇有一种面色潮红,浑身气血上涌的兴奋感,是越战越勇的意思。一点都不显老。
第二天迟迟出发,这会连对手的影子都没了。
贝塔这个孝子,该怎么弄死老爵爷呢?
他要怎么做?才能从功勋爵士,变成男爵呢?
就在贝塔的弑父计划陷入困境时。
几头毛驴踩着轻巧的步子,一路扬长而去。
阴雨天气让山路变得泥泞不堪,毛驴飞踏溅起泥浆,把恩菲尔德的家旗弄得脏兮兮的。
老爵爷红着脸,气得七窍生烟,拍着马驹脖颈上的铁铠,将骑枪架上胸甲的挂钩,追了上去!
就在这一刻,贝塔策马紧跟其后。
他犹豫再三,把背后的琳·恩菲尔德步枪掏了出来。
准心在老爵爷和骑驴的农民之间摇摆不定。
他要杀谁?
杀死父亲?还是杀死平民?
他不知道,在这一刻,他的心脏狂跳不止。
铁骑像是一辆重装坦克,轰击毛驴队伍里,巨大的骑枪当时就把其中一个可怜虫刺成了铁杆上的烤肉串。
恩菲尔德大喝:“哈!又杀一个!”
拧转腕口,甩下尸首。
驴子让骏马撞断骨头,爬都爬不起来。
几个老农掀翻在地,手里拿着铸锤和农具,红了眼,想还手。
恩菲尔德老爵爷如天神下凡,手中骑枪抛投迸射,将其中一人钉死在泥泞中。
他拔出利剑,宛如神助。
砰——
农民手里的铁炮冒着烟,子弹轰在爵爷的精铁盔甲上,留下一点白痕。
老爵爷哈哈大笑。
“你杀不死我!”
只一剑砍将过去。
血和脑袋跟着一块飞了起来。
剩下的几个农户吓得丧胆,要夺路而逃。
又看爵爷从腰上掏出石索,手法精准,一个个绳套打在做这些流民的膝盖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