甄可蘅狠狠瞪了王会林一眼,说道:“行了行了,说这头呢!”
王会林一愣,笑道:“对对对,那事以后再说,现在先说这个……”他看了一眼甄可蘅,说道:“先说我姐这事吧。”
我微微扬眉。
卷宗材料显示,甄可莲今年正好三十岁;王会林的资料我已记不太清,但只需要看面容,他绝对应该四十岁往上数。他如此称呼甄可莲为姐姐,那表明他和甄可蘅是某种亲密的男女关系。
再结合甄可蘅对王会林的态度、王会林对甄可蘅的态度、以及我模糊印象中关于王会林婚姻状况的信息,最后我判断这两人是一种非合法的亲密男女关系。
非合法的亲密男女关系和合法的亲密男女关系有着本质的区别,会直接导致我们案子是否能够成功谈妥。换句话说,基于这两种关系的不同,对方掏钱的速度和力度都会截然不同。
我咳嗽一声,暗示任建稍安勿燥,且先由我来说道说道。
我说道:“老王,你姐这事其实也简单,因为我们在法院的相关工作都已经做妥。现在就等着开庭,开完庭就能走人。”
王会林喜道:“那太好了!这事可把蘅蘅折腾得够呛,天天在我面前哭呢。”
甄可蘅瞪了王会林一眼,说道:“谁稀罕在你面前哭?”
王会林陪笑道:“不稀罕不稀罕。何律师,那这事……。是不是需要和法官见见面、吃吃饭什么的?”
我暗叹女人毕竟不能跟男人比,这王会林就很上路嘛,一下就能想到我要表达的意思,接着就把话递到我嘴边。
这多省事!
我摆摆手,说道:“和当事人吃饭那可是人家的大忌!老王,我现在可没把你看着当事人,我是当你为朋友,所以给你直说。”
我稍稍停顿,然后压低嗓子说道:“刚才已经给小甄说过了,五万元就能把这事搞定。但我不瞒你,我们和人家都是常年合作的铁关系,所以这五万里就有……”
话未说完,任建却突然打断我,说道:“就有法院和检察院两家的,所以算下来并不多。”
我有些诧异地盯了一眼任建,不明白他为何如此说。
我想的是趁着王会林的介入,我借口这五万里有些吃饭的费用什么的,再顺水推舟给他少点钱,然后就把这案子定下来。可任建的意思竟然是分厘不让,这就让我有些纳闷:难道这贱人就不怕把案子谈飞了吗?
王会林点头不语。
虽然不明白任建的意图,但相互配合的默契始终存在,我几乎不用思考地顺着他的意思铺陈开去,说道:“老王,刑事案子和民事案子不一样。你上回那是民事案子,就只是法院说了算;刑事案子除了法院,还必须得检察院同意,不然法院也不敢判。你想想,人家也是要承担风险的,如果不是和我们关系到位,能为了两万多块钱去干这事?”
甄可蘅点点头,说道:“原来是这样啊?那确实也不算多啊。”
王会林直愣愣地看着甄可蘅,半晌,他忽然冲我伸出手指,说道:“三万!何律师,我们也不是头一回打交道,这事你就算帮我们一个忙,怎么样?”
我有些懵,甚至有那么一刹那,我竟怀疑王会林知道我们的底细,否则他为什么不多不少地刚好说出个三万?
任建笑道:“老王,这不是你当初那案子。因为这钱不是我和何律师收,这是给人家那边的,也是我们长期合作的固定标准。一句话,五万我们就帮忙做,如果你们有困难,这事就不说了。我们做好我们的本职工作,对得起你们的律师费。好吧?”
王会林有些迟疑,看着甄可蘅,说道:“你看这事……。”
甄可蘅白了王会林一眼,吐口烟圈,说道:“无所谓,大不了我把孩子老人带到崇州去嘛,总不能让他们饿死。”
王会林嘿嘿陪笑,说道:“你看你……又误会我了吧。我的意思是说就按任律师的意见办,尽早定下来,让咱姐早点出来,你看好不好?”
甄可蘅媚眼如丝,伸手挽住王会林胳膊,换着那种类似于孙婷婷的腔调,笑道:“嗯,我男人最好了呀。”
我手臂顿起一层鸡皮疙瘩,暗斥一声奸某淫某,口中笑道:“老王,我再让你放心一点,这个费用是有保证的。人家把事办成,才会收这钱;办不成,可是一分不少地要退给你。”
王会林轻轻拍着甄可蘅的手,笑道:“好好好,这样公平,公平!”
任建拿出补充协议,干脆利落地与甄可蘅两签而定。
而此时我才似乎有些明白,这贱人应该是早就料到王会林要砍价,并且也想到了如何合理利用王甄二人特殊的关系,所以才会那般坚持。
只是,这贱人何时对人性的研究已经达到如此深厚的水平?
我不服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