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人好像认识。】
【我想起来了,六哥的那首《异乡人》,都听过吧?】
【多新鲜啊,六爷的那首歌,我不会唱!】
【我也想起来了,这首歌,六哥就是写给毛健的!】
张恒也没想到,居然会遇到毛健,事实上两个人并没见过。
当初,他第一次来蘑菇屋做客,跟着何炯他们去村民家串门,遇到了一对中年夫妇,他们的儿子在外面工作,两人思念儿子,希望他能回家。
然后张恒就创作了这首《异乡人》,那对中年夫妇的儿子,正是毛健。
“你父母还好吗?”
毛健干笑了一声:“我爸妈都走了五年了!”
已经不在了啊!
张恒闻言,也不禁一阵唏嘘。
“六哥,当初我就是听你的歌,才决定回来的,回来以后,我就再也没离开过,一直陪着我爸妈!”
这样啊!
这就好,这就好!
能有儿子一直陪在身边,想来那对夫妻后半生一定过得很幸福。
“六哥,你们这是……”
“来旅游!”
毛健抬头看了看天。
“都已经这么晚喽,你们还没找到地方住吗?来我家,来我家!”
毛健说着拉住了张恒的胳膊就要走。
“那个……不麻烦了!”
“咋个就麻烦喽,不麻烦,不麻烦,欢迎还来不及呢!”
盛情难却,再加上两人实在是不想住帐篷了,便和毛健一起回了家。
和张恒记忆深处,那套破败不堪的房子相比,如今毛健家里的生活条件明显要好得太多了。
三层小楼,装修得格外精致,气派。
毛健的妻子得知来的是张恒,招呼两人坐下之后,就去忙着准备晚饭了。
“家里只有你们夫妻两个?”
“小女儿在上大学,儿子高中毕业,就去了上海,两年都没回来喽!”
毛健说着,给两人端来了热茶。
“尝一尝,我自己种的,现在我们村好些人家都种茶叶,日子真的是越来越好了!”
想到自己当初天真的以为,只要走出这个小山村,就一定能赚大钱。
结果在大城市,却只落得一身狼狈。
因为怕父母失望,连家都不敢回,要不是听了张恒的那首歌,说不定……
早就饿死在外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