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时间:2017年3月25日
出租收入:386元
今天下午,三毛(化名)加我的微信。她问我在不在北京,我说在成都。
她说:“我希望你可以在成都的花店帮我买一小束玫瑰花。不过10只就好。”
“然后买了之后呢?”
她说,拍张照片发给她就好了。
接下来,我马上想到的是我的前同事蔡文开在成都奎星楼街的花店。以前曾经有人租过我关于买花,租我由我挑选并送一支花给雇主的朋友作为生日礼物。我马上想到的就是去找蔡文,她那里有很多花,而且包装得很美,关键是可以更好地沟通。
这次虽然不是要送到一个人的手上,但事情是一样的。
我依然需要一束精心包装的花。
三毛还有一个要求是:“我不想要那种娇艳的玫瑰花,最好是快开败的花。”
我确认了一遍,意思是感觉快要凋零的那种,是吗?
她说,没错。
我说,好。她支付了386元的租金。
我马上拨打蔡文的电话,打过去,说此号为空号。我马上联系朋友甘薇,我向她要来了蔡文的电话。再打过去,没人接。
我开始在微信里找蔡文的微信,始终想不起,她的微信名叫什么。那一刻,好希望所有认识的人的微信名都是原名或者常用名。
我再电话给前同事杨雪婷问蔡文的微信名是什么,杨雪婷马上分享了过来。
我在微信上联系蔡文,无反应。
与此同时,三毛在微信里和我聊着。
她问我,有没收到过玫瑰花。
我没收到过。
她说,真巧,她也没有。
三毛在北京,是一位即将20岁的大学生。
我猜很多人可能会好奇,三毛为什么要租我做这么一件事。
因此,我就采访了三毛。
她说:“我只是单纯地希望有个人能够为我做点什么事情。”
这与她最近的感情经历有关,她告诉我:“我拼尽全力地去喜欢过一个人,可最终遍体鳞伤。我想放弃了,可是我却不知道该怎么做。我现在只是希望有个人,他可以为我做一件事情。不一定是买玫瑰花。”
我明白了她的意思。
我问她:“那你还喜欢那个人吗?”
“喜欢。”她说。
“那怎么办,他对你不好?”我继续问她。
她说:“他对我忽冷忽热,我们关系不明,友情以上,恋人未满。或许对于他来讲,我什么都不是。我感觉我特别累,我周围也有追我的男生,可我就是倔呀,非他不可。我第一次那么喜欢一个人。”
然后,三毛问我:“你说一个人要怎么样,才算是真正的休息?”被这样一问,我瞬间想到的是一个人有想要永远躺着直到化为灰烬的想法。
我对三毛说:“尽量让你自己放松,或者专注。”
“那我还是专注地等我的玫瑰花吧。”三毛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