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天知道我吃了多少苦,下过多少努力,我比他们每一个人强,因为他们都没有我这种环境,逼得去下苦功。山上的日子渐渐好过了,大块的肉、大把的钱,使他们都懒散了,只有我在不断地磨练自己。」
夏志昌叹了口气:「是的!功夫是不断的苦练磨出来,我在塔拉尔宫中,从我懂事的时候开始,没有一天断过练功,刚开始的时候,简直无法忍受,可是老师父督促很严,不准我偷一点懒。」
两个人都没说他们在练功时是如何的苦况,但是他们都能了解,因为这是他们的体验。
孙小琴道:「你的功夫实在很高,我看到你用手上的震力把珠宝弹起来打击马兰莎,实在羡慕得很。」
「你也应该不错,这不算什么,只要下苦功,谁都可以练到的。」
「不!我差远了,你有名师指点,我只有靠自己摸索,所以到后来,我只有专心练习枪法了,因为这玩意儿可以无师自通的,其他的功夫在山上的人自己也是三脚猫,我跟着学不出什么名堂来。」
夏志昌叹道:「塔拉尔宫里不准携枪进去,所以我就是没机会学枪法,但老师父说我可以出来再学……」
孙小琴笑了一下道:「开枪没学问,手指一扣扳机就行了,根本不必学,至于把枪玩得熟,打得准,那可不是一天的功夫,而且也急不来的,我看你身上插着飞叶子,想必一定很有火候吧!」
「还好!十丈之内打着头,一口气连发二、三十把,最多只有一两把会漏空。」
「那你根本不必费神去练枪了,手枪的威力也不过如此,却没有你这么快,因为还要装子弹,再说这玩意儿毛病多,难以把握,很可能在紧要关头,遇上一颗打不响的弹,就会因此而送命。还不如刀子稳靠。」
「老师父也这样说过,所以他一个劲儿的教我练功夫,只不过他在我临走的时候,又告诉我说时代究竟不同了,火器越来越进步,功夫再好,也无法在百丈之外伤人,可是一支长枪就能办得到。」
「那也是,你可以向吴老爹讨教一下,他的那支长枪是最好的,而且他的枪法也出神入化了。」
由枪谈到武功,再由武功谈到其他,话就多了,可是孙小琴的眼睛又红了,那是由于话题转到身世上。
夏志昌的身世根本还不清楚,孙小琴的身世堪悲,从小死了爹,八岁时又死了娘,就由一个邻居把她送到孙老虎那儿去,在这以前,她没见过这位哥哥,因为孙老虎比她大得多,早就不务正业,出门浪荡去了,而且知道他在大青岭落了草。
没有人敢收养这个孤女,为的是怕惹上麻烦,只好将她送到大青岭。
孙老虎那时只有七八个人,两杆破枪,对这个幼妹根本不当同事,她的待遇比那些抢来的女人还不如。
她是在屈辱、打骂、血泪中长大的,所以她拚命的练功夫,使自己坚强,她饱受凌虐,所以她痛恨暴力,摒弃这种生活,也为此,夏志昌虽然杀了她的哥哥,她不恨夏志昌,这当然也因为她在江湖的圈子里成长,才有这种观念,否则的话,不管孙老虎对她多坏,到底是她在世的唯一亲人,手足被害,很难如此释怀的。
夏志昌静静地听着,一面同情,一面唏嘘感叹。
这实在是个很平凡的故事,而且,孙小琴的遭遇也不是悲惨的,世上比她更不幸的女孩子还多得很。
只不过夏志昌是从寺庙中出来的。在藏人心目中的喇嘛是很崇高的地位,被选为喇嘛的子弟,都是贵族,献身佛职是一种荣誉。
所以夏志昌从来没有接触过什么悲哀,也没有听过悲惨的故事,因此他对孙小琴的身世就认为是很凄惨了。
但是,他自己本身也是在严格的磨练中成长的,因此对于孙小琴的奋斗认为也很平常。
这使孙小琴略为失望,她对自己的坚强自励一直认为很自傲的,好在她也知道夏志昌的过去只是一片空白,对他无法作更多的要求,—也就不以为意了。
夏志昌忽然问道:「孙姑娘,既然你不为令兄的死而伤心,那你又为什么要哭呢?」
「我……我也不知道,也许是为我的将来而感到茫然吧,我以前在大青岭可以分到一份红钱,今后自然没有了,如何生活,就成了问题。」
「你不是在都兰开着一家药材铺吗?」
孙小琴叹了口气:「那是赔钱的生意,我的药材铺里有两位大夫,由我每月贴上五十块钱月俸,他们给人施诊不收钱,我的铺子里只有穷人光顾,大部份的药钱也是奉送的,我从大青岭得来的钱,全花在那个地方,好几个人靠着我养活,可不能作为生计的。」
「原来你是位行善的侠女,佩服!佩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