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辈子,施晓琳就在这附近找了个饭店,给人洗盘子,她害怕被熟人看到,基本上都躲在后厨不出来,也因此认识了一个人。
施晓琳背着背篓,朝着熟悉的地方走了去。
“看看,看看,这都穿的什么呀?”
“好端端的男同志,穿得花花绿绿的,那头发,怎么留得那么长?”
身旁,两个女同志正指着不远处的几个男青年窃窃私语,施晓琳一眼看过去,眼睛瞬间就亮了。
常秋亮!
上辈子,她在后厨洗碗,就是这个小混混,学电影上的吃霸王餐,结果把自己吃到后厨帮工去了,因此,她认识了常秋亮,他是锦阳县这一带小混混的老大。
当然,这时候,常秋亮不叫小混混,他的小弟们都叫他大哥!
这个时候,最时髦的男人就是学沿海一带的穿搭,身上穿着花花绿绿的花衬衫,留着长长的头发,本来若是烫一下,会更像,无奈,锦阳县还没有能烫发的理发店。
常秋亮身边带着一群小弟,路上那一双双眼睛落在他身上,他丝毫不觉得尴尬,反而十分享受,抬起头来,洋洋得意走了过来。
随着他们经过,路人纷纷远离他们,施晓琳是个例外,她冲常秋亮笑了笑,上辈子,她因为长相,被人骚扰,还是这位放荡不羁的少年救了自己呢。
“我听说港城那边的人,都喜欢烫头发,你的头发要是烫卷了,看上去更霸气!”
常秋亮就停下了脚步:“哎哟,小姐,你居然也懂时髦呢?”
港城那边不少电影碟片,若是有钱的话,还是能够买得到的,这时候的“小姐”并不是贬义词,而是时髦的代表,是常秋亮故意想要区别他人,故意这么说的。
施晓琳知道后来将这个词意思给污蔑化了,因此,她不太喜欢这个称呼。
“可惜了,我们锦阳县没有这样的美发沙龙!”施晓琳一脸惋惜,还故意摇了摇头。
常秋亮眼前一亮:“同道中人啊!”
施晓琳往边上一走,常秋亮他们就跟了过来,施晓琳就跟常秋亮说:“现在省城应该有烫发的理发店,要是能有人学会了,在我们锦阳县,那可是吃螃蟹的第一人啊!可惜了,我一个女同志,不能去那么远的地方学习!”
三点半的时候,施晓琳终于回来了,她背篓里满满当当的都是东西,两毛钱一斤的西红柿,她买了整整十斤,还有一些面粉和白糖等等,施晓琳本来还想买点好看的包装纸,可这个时代,除了报纸,她还真是找不到好看的包装纸,就只得作罢。
施晓勇见她回来,赶忙上前叫住她:“你怎么才回来呀?”一边说,还不忘给施晓琳递眼色,朝自己的箩筐方向眨眼睛。
施晓琳一眼就看到了先前买东西的中年男人,他正笑眯眯的蹲在箩筐后面。
“小妹,那位,那位同志说,想,想跟我们做生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