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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一章 苟姣抢夫(第1页)

红绸挂满李府别苑,喜帖送出去两千封,最后来的人仅仅三百。成婚仓促,雷麟儿的婚服都是买的旧货。清晨天未亮,丫鬟就起来帮雷麟儿梳妆打扮。

唐熹打着哈欠,梳了个潦草的歪矮的发髻,夹了一朵绒花,又戴了一根银蝴蝶簪子,看起来像个媒婆。

“妹妹,你说今天谁会来?”

唐熹伸了个懒腰“不知道啊!”

雷麟儿穿着不合身的暗红婚服,梳了个又高又圆的发髻,左右各戴一根喜鹊石榴金步摇。流苏珠子很长,从发髻一直垂到下巴。脖后的碎发用红绸梳成一股。配上葡萄耳环,又戴上花草粉璎珞,终是完成了新娘装扮。

唐熹自己画了个淡妆,口红用的是帝乡带来的肉色口脂。

梳头嬷帮雷麟儿画了个浓妆,口红用的是帝乡带来的樱桃口脂。梳头嬷一边画一边夸。

“雷小姐朋友寄来的东西,真是从未见过的好用,不知道可否卖于我们胭脂铺销售?”

雷麟儿打了个哈欠“帝乡做口脂的成本太高,若是拿来卖,估计会赔个血本无归。”

唐熹正在穿外套,这衣服是见手青寄来的粉藕伴娘服,与帝香苟姣几人穿的是一款。唐熹在心中盘算着。

“见手青会做衣服跟面膜,帝乡会做化妆品,若是两人合在一起开个铺子,再开连锁,岂不是能发家致富?”

“妹妹,你在笑什么?是不是这樱桃色的口红,太浓艳了?”

“没有,我是想到开心的事情了。”

梳头嬷拿出一块红薄纱头巾盖在雷麟儿头上。丫鬟嬷嬷都离开闺房,帝乡跟那苟姣带着食物踏入屋子。帝乡喜穿紫衣,走路带风,就像一团紫色的烟雾。

苟姣喜欢穿亮色的衣服,全是橘红橘黄,远远看去,就像一团火球,又或者是个向日葵。

苟姣从梨花院开始,就看唐熹不顺眼,现在唐熹成了雷麟儿的好友,她更是气愤。从进屋起,就没给唐熹好脸色。唐熹不想节外生枝,也没跟她计较。

帝乡倒是跟平时一样,冰冰冷冷的坐在那喝茶。

“帝乡,郝蔷妆怎么没来?”

“听说她家镖局接了件大东西,全家人都去护送,来不了。”

苟姣瞥了一眼唐熹。

“怎么?那个叫野生菌的姑娘不在啊?”

雷麟儿急忙解释“苟姣,人家叫见手青。”

“见手青不就是野生菌吗?反正都一样,这些山卡卡里来的娘子。”

唐熹喝了一口茶,吃了一口豆沙烤饼,没有与苟姣争执。苟姣见无法激怒唐熹,便不在说那些话,只是一个劲的说自己看到的宾客有多威风。

“雷麟儿,那些人里有好多将士打扮的。指不定,今天我跟帝乡就能瞧见好的。”

“帝乡可不想这些,她只想如何研制更好看的口脂。”

“雷麟儿,这李立究竟是何人?光是在外买的别苑就这般大?”

“他是宰相的儿子,偷跑出来,所以我俩不好回都城成亲,只好在这勿忘县李府成亲。”

苟姣喝了一杯水,接着说要去出恭,便离开了屋子。唐熹本想出门去接应张澜,可张澜与盘龙迟迟不到。唐熹见苟姣没有去茅厕,反而冲去了厨房,于是跟了上去。

苟姣出门后,到处打听那李立的下落,知他没有在前院招呼客人,而是在自己的书房挑选婚戒。苟姣动了歪心思,她跑到厨房之中。

厨房内忙得热火朝天,她穿着藕粉色的伴娘服,下人都认识,所以不拦她。

“李公子平日可喜欢吃什么?”

正在捏糯米团子的白案师父,浅浅回了一句。

“我们都是外头酒楼请来帮忙的,不是家厨。不过这李大人,倒是爱吃银耳羹汤,刚刚才熬了一些,准备给他送去,现下忙着做菜,才没有端走。”

苟姣笑嘻嘻的。

“我端去吧!”

厨房缺人,白案师父自是让她端了去。

唐熹躲在厨房旁边,很是好奇,这苟姣要做什么?

苟姣端着那一盏银儿莲子羹前往书房。苟姣故意将鬓边的发丝放下来,如那勾栏女一般。又将衣服领子故意拉低,十分有辱斯文。唐熹猜到了苟姣的心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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