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风最后猎杀的是一头地系的山猪。
它约有五百斤重,两根粗大的獠牙向前伸出。
姜风有意惹怒它,让它没头没脑地追着他向前冲,直到把獠牙撞进树干里。
接着,姜风折断它的獠牙,把它扎进了山猪的心脏。
猪牙意外的锋利,姜风把它从树上拔下来,现只要修整修整,这就是一把不错的短刀。
事实上,很多修武者所用的武器,都是来自明兽的身体。爪、牙、骨、角都是最常见的部分。
他把山猪的腿带回无名小谷,熟练地开始处理。
明兽的肉比普通野兽坚韧多了,还好猪牙刀足够锋利,他很快把猪肉割下,切成手指粗的肉条,在溪边清洗干净,抹上盐巴,腌制起来。
这个小谷是他特别挑选出来,还有意经营过的。
谷边种植了不少香草野姜,姜风摘了不少,还顺便采了一些可食用的蘑菇。
他把柴火堆在石炉里点燃,架上铁锅,把材料一一放进去,开始熬煮。
没多久,浓烈的肉香从锅里飘了出来,姜风闻到气味,肚子叫得更响了。
明兽的肉这么硬,要煮熟得还得了久。他翻出干粮,就着肉汤吃完,肚子虽然没再继续叫,但感觉还是很饿。
他拿着空碗,夹着筷子蹲在锅边,不自觉地有些恍惚。
他已经很久没像今天这样饿过了。
自从他长大一点,就会学着自己上山刨地鼠的坑,抢它们的过冬粮。再大一点,他偷学了一些功夫,就能试着对付一些弱小的动物。
开始跟小姐练习武技之后,他再没饿过肚子。
他记得,当时他在小姐的书房里看书,正好看到烹饪明兽那本。
他草草翻了一下就扔到一边,小姐拣起来一看就笑了起来。她笑着问他,以后是不是打算找个媳妇帮他做饭。
他是怎么回答的来着?
对了,他什么也没说。但那时,他心里反复回荡着一句话,只是忍住了没说出来。
有什么好找的?反正不管是谁,再不会有小姐做的东西那么好吃了……
小姐,姜晨……
姜风盯着锅里冒出来的白气呆。
下次见到的时候,不知道她会变成什么样子,应该更漂亮了吧?
突然,他的脚边有什么东西动了动。姜风低头一看,一个雪白毛球正蹭着他的脚踝,努力往他腿上爬。
姜风嘴角一挑,笑了起来。
他把兔子拎上自己的膝盖,摸了摸它的皮毛:“你醒了呀,感觉怎么样?”
兔子低下头,蹭了蹭他的手指,眼巴巴地看着锅里翻腾的肉块。
这个反应……有些不对!
姜风的手指贴上它的脑门,迅意识到,兔子虽然醒了,但里面的残魂还在沉睡中。所以,现在的这个毛团,只有身为明兽的本性,不是那个记忆不全的人类残魂。
他叹了口气,抱怨道:“看什么看?我正饿着呢,小心我把你吃掉!不过你这个头,还不够我塞牙缝的,顶多当顿夜宵!对了,你不就是叫夜宵吗……”
夜宵根本听不懂他在说什么。它馋涎欲滴地看着锅里的肉,对它迟迟不熟很是不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