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贝克吃惊归吃惊,注意力还是放在四周的。很快他就能看出墨琴酒坊不愧是高档地方,连店员的素质都相当不凡,倒酒的姿态非常优雅,四个杯子倒上的酒数量用尺子量过般精准一致,然后稳稳地托起托盘送到四人身前,杯子里的酒一点都没发生晃荡。
四人各拿一杯,轻轻尝了起来。
不愧是新酿的酒,果味清爽,味道极好。不过对于林贝克来说这酒就不够劲了,连他都不够劲,可想而知他团里那些兔崽子肯定嫌没劲。很可能他买这种酒回去,还会被利克克和珀利鄙视买了果汁来着。
“欢迎各位客人给予意见。”店员见几位都喝了,这才彬彬有礼道。
“还行,这酒女孩子一定很喜欢。但给我们介绍一些甄酒吧,果酒不够烈。”虽然甄酒也是用甄果酿造的,算是果酒的一种,但甄酒这一分类的酒种浓度就比较高一些了。
林贝克手中杯子不放继续品尝,一边打算和店员叨两句以示自己不是来骗酒喝的:“说起女孩子,我倒是很好奇刚才我同伴问的事。你们哈灵顿少爷被什么样的美女迷得七晕八素的?要换我在你们酒坊,这么多美酒放在眼前,什么美女我都不会多瞄一眼啊。”
“我也不大清楚。啊,不过听说是极其少见的黑色头发的超级大美女,头发和你们这位同伴的发色倒是一致。”店员好像发现了新大陆一般。
噗!
店员只是随口的一个回应,竟好似发号了一句施令,让南宫风雪月和林贝克一同喷出嘴里的酒,互相喷了个满脸,谁都没能幸免!三人都满脸果酒,但没有一人在意这个!
我勒个擦!极其少见的黑色头发的超级大美女啊!真的好难猜!会是谁呢!
三人趁被吓坏的店员跑去找纸巾的时候,扭头看向前方那位先生,姿势之统一好像提前排练过一样。
那位先生倒像个没事人,轻轻晃了晃透明杯子中的浅黄色液体,往嘴里抿了一口,用已经略微湿润更显得性感的嘴唇回报他们一个灿烂的笑容:“不如我们还是快点挑酒吧,时间有点晚,晚餐太晚对于有门禁的女孩子们来说不太好。”
非常淡定地转移话题啊!林贝克对于源飞舞的敬佩又上升了一个级别!
如果换做他装作超级大美女,额,是如果。来这里把人家少爷迷得找不着北,那是绝对打死都不会再来!人家虽然在门外就说了不方便,但还是应和他们进来了啊,拜托你说明白原因,我们大家绝对不会怂恿你进来啊!尼玛你这个“不方便”的说法也太tm草率了吧,这才只是“不方便”的级别吗?把剑圣和大魔导师都抢破头的墨琴酒给弄走了,肯定被认定是诈骗犯好吗!还敢回来,作死啊!
和这位仁兄的厚脸皮和大心脏相比,林贝克承认甘拜下风!好歹他顺了道格拉斯的好东西,没等道格拉斯遗忘之前是坚决不会再出现在他视线范围内的,这就是不要脸和厚脸皮的最大区别!
“没想到还有这么一出,为了避免节外生枝,咱们还是速战速决吧。”南宫风捂着脸不知该做何表情。
是哪位大神居然已经用过了a计划,太tm可怕了!凡界还在,好感动啊!
“好。”林贝克接过店员递来的纸巾擦干净脸,也有此打算。
虽说哈灵顿不在,但万一源飞舞不知道被店里哪位店员给认出来,还是有很多麻烦。他擦完脸后把杯中酒一饮而尽,刚才号称“地网”他居然有点慌了,赶紧喝杯酒压压惊。
三人主意一定,很有默契地就往柜台方向走去了,源飞舞被雪月拎在后头,作为重点看护对象。
第五百三十二章 墨琴酒坊的大少爷
哈拉维,墨琴酒坊的大少爷,哈灵顿的哥哥。
他比哈灵顿大了将近三十岁,很早跟随墨琴酒坊的家主为家族事业奋斗,心智比哈灵顿成熟,经验更是没的说,就连在上流社会中,他的名声都不比墨琴酒坊的家主他老爸差哪去。加上父亲也对他赞叹有加,所以无论在内在外都隐然一副未来墨琴酒坊继承人的样子。
哈拉维的能力也对得起家族和外界对他的看重,他近几年的任务是在巴加尔帝国经营墨琴酒坊的连锁分店。用专业一点的话说,就是市场开拓及销售。
他到了实地考察,根据巴加尔帝国和诺斯威帝国不同的情况,做了许多改变,来适应当地的需求。
诺斯威帝国对魔法师的向往近乎疯狂,人民大多也都像有着像魔法师那种调调的斯文,内心还带着点小文艺,所以墨琴酒坊酿造的果味香醇的甄酒在诺斯威相当受欢迎。而巴加尔帝国佣兵风俗更胜,就连普通没有修行的老百姓,只要年轻力壮也都挂着个佣兵身份在佣兵工会。佣兵们经常过着刀尖上舔血的日子,更喜欢用烈酒放松出任务后紧绷过度的神经,在诺斯威畅销的普通甄酒可能就不大适合他们了。所以哈拉维大胆尝试加重酒精浓度,也并没有放弃原本对于果味控制得当的优势,在巴加尔帝国新开的连锁店出售这种浓烈版本的甄酒。
结果异常成功!
墨琴酒坊很快必须在巴加尔帝国新买一大块甄果种植园和酒窖酿酒,分店和藏酒室也迅速增加越开越多,用来应付供不应求的大量需求!供不应求,这真是一种幸福的烦恼啊!
墨琴酒坊在巴加尔帝国的开拓经营在哈拉维的带领之下,完美地攻占了当地的市场。
这份成绩单亮出来,对于他继任下一任家主再没有任何人会提出质疑了。
之前他还在巴加尔帝国那边的主分店坐镇的,但上年听父亲说哈灵顿这边出事了,把父亲留起来自己享用和招待贵客的墨琴酒给送人了,额……或者说以一颗四级妖核加十几个硬币的价格卖出去了?
我擦,哈拉维觉得还不如直接说送人来得爽快!
这宝贝送人了,而且还送了一个连名字都不知道的人,远在巴加尔帝国的哈拉维听了都觉得心痛。
好吧,败家的弟弟把宝贝送人就送人了,结果也不知道发了什么疯,连自己的脑子都送人了。整天在那念念不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