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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烧肉(第3页)

“套在棉衣外头啊,省得那粗麻袋老是刮破衣衫。”

他今日看到好多人就是这样穿的。

老林头一愣,“你明日还要去码头?”

嗯嗯,林三柱点点头,“儿子想给狗子买砚台。”

他得趁着年前码头货多,再去扛上几天,今天听林石他们说了,等再过十来天,河面上准得结冰,到时行不了船,就没货可扛了。

所以趁着河水没结冰前,他得快点把买砚台的钱给攒出来。

林三柱已经算过了,按一天三十文的工钱算,自己只要扛个七天麻袋,就能把那只两百文的砚台买回来了。

老林头听后也没多说,转头朝吴氏说道,“你去给老三找找。”

大火烧锅,做起菜来自然速度快,这不,一大碗红烧肉,终于在孩子们的千呼万唤中端上了桌。

说是千呼万唤,还真一点都不夸张,光是几个小家伙,时不时跑到锅台边问上一句“肉肉好吃了没?”都不下二十遍。

吴氏大致数了数红烧肉的块数,每人两块肯定是有的,老大媳妇不愧得了她的真传。

美食在前,吴氏也没耽搁,拿起筷子便给大家分了起来,先是往每人碗里夹了两块,一轮过下来后,发现肉碗里还有剩余,于是又给几个小的再夹一块,然后是肉汤,为了大家都能分上一勺,煮肉时,周氏特地往锅里多加了一瓢水。

分好了猪肉,接着分馒头,依旧是大人两个,小孩一个,随后,冯氏和刘氏抬过来一瓮玉米粥,还有刚从坛子里捞出来的腌萝卜。

老林头端碗开饭,全家人跟着吃了起来。

让林远秋意外的是,想象中的狼吞虎咽并没有出现,堂屋里,不管大人还是小孩,一个个都小口小口品尝着,好像下肚太快,就不算吃肉似的。

至于油滋滋的肉汤,自然是用来沾馒头吃最香了。

摸了摸圆鼓鼓的小肚皮,林远秋觉得,今晚的这餐饭,是自己穿过来后,吃的最痛快的一顿了。

难得多点了半个时辰的油灯,吴氏有些心疼,催着大家快些回房,“天都黑了,当灯油不用花银子买的啊,还不快回房睡觉去!”

小娃儿们一哄而散,而后欢快的各回各房。

林远秋觉得,其实生活在人丁兴旺的古代也挺不错的,这里的孩子从来不用体会孤独是什么,每天与身边的兄弟姐妹有说不完的话,以及聊不完的天,虽生活清苦,却很温馨。

回到房里,林三柱就把自己买的瓷瓶掏了出来,小小的一个,瓶口处还有一个小木塞塞着。

见便宜爹把瓶子递给自己,林远秋纳闷,好好的,拿个空瓶子给自己做啥啊?

林三柱摸摸儿子的小脑袋,笑道,“用来给狗子装墨汁啊。”

装墨汁?

林三柱点头,这还是今天他在码头扛货,看到好多酒坛子后,才想到的这个主意。

所以结算了工钱后,他就迫不及待去杂货铺买了一只瓷瓶回来。

还有,林三柱决定,从明天开始,自己都会早一刻钟起床,而后用这个时间,帮狗子把每日要用的墨汁磨好,然后再装到小瓷瓶里,这样狗子就不用带着磨刀石去族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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