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一大早上,战鼓震天地响起,战鼓有很多种用途,鼓声的不同代表着不同的命令,现在的鼓声,就是集体的号令。听到战鼓声,所有士兵开始起床,开始集结,准备出。
左路军和中路军二十万人集结,那场面也是十分的壮观,气势磅礴。
而在这大军集结,不容出乱子的关头,陈半山却接到了千夫长诸世能的命令,把陈半山调到步兵营去当十夫长。不但是步兵,还是重步兵中的刀盾兵。所有的兵种之中,尤其是刀盾兵最苦,要扛盾牌,要扛大刀,这是赤落落的在整陈半山。
大军正是集结开动的关键时机,这又是军令,就算是卫子夫想拦保陈半山也保不住,必须服从命令,服从调度。
“该死的诸世能,这个狗娘养的!”
“他不是人!”
火头营里,卫子夫大骂,也有不少的士兵大骂。
骂归骂,泄归泄,这种时刻,容不得出乱子,要是在这个时候捣乱,可以会被就地正法。
没办法,陈半山也只好听命去步兵营,不过陈半山心态很好,要立军功,到了战场才是立军功最好的地方,虽然上战场十分危险,但陈半山有这个信心。这并不是说陈半山有了立军功的机会还得感谢诸世能,对于诸世能,陈半山祈祷他不要死在战场上,诸世能此人,只能死在自己的手里,这一天不会太遥远。
陈半山被调走,与剑仁分开,剑仁十分担心,陈半山道:“没关系,三少爷是什么人,是打不死的小强,死不了!”
剑仁道:“三少爷,那你万事要小心啊!”
“嗯!乖啦。”
大军在迅集结,陈半山也不敢怠慢,赶紧到步兵营报到。
气势震天,一个个方阵在完成队列,脚步声足以让人耳膜痛,不过这气势让陈半山热血沸腾,让每一个士兵都热血沸腾,狠不得马上就上阵杀敌。
来到步兵营,陈半山依然十夫长,带着一个队伍整整齐齐地站在重步兵人方阵之中。陈半山的队伍的队员,一个个十分强壮,毕竟,要扛盾,要扛刀,体力不好是不行的。陈半山身板是最小的一人,这让他的队员都看不起他,要不是正是大军集结的时候,他们一定不服陈半山。
不过陈半山不在乎这些,慢慢地就会让他们服自己。陈半山修炼了败血经,现如今,一拳之力也是几百上千里斤,已经达到小乘内气的实力,扛盾扛刀这种活也是轻轻松松,不废什么力气。
不个小半个时辰的功夫,二十万大军就已经集结完毕,整整齐齐的两百多个方阵,在贺东明的命令之下,二十万大军开始出。
左路军由中郞将血关统领,中路军由贺东明亲自统领。左路军和中路军相隔三十里的距离,左右并列前行。
不管左路军还是中路军,都由一队骑兵营提前深入,在前面探路,毕竟骑兵度快,有什么情况可以迅通知。
左路军由血关将军领头,高头大马,两名校尉左右辅佐。而陈半山所在重步兵则在大军的最后,很不起眼,不过跟着十万人浩浩荡荡地前进,气势也是相当非凡。
……
乌兰贝尔大草原,河西前三百里的地方,这里驻扎着苍云国二十多万人马。
突然,一声鹰鸣,一名侍卫赶紧跑出营帐,那只鹰极降落下来,立在他的手臂上,在鹰腿上,绑着一支信筒,侍卫赶紧从信筒里取出信,进入营帐之中。
营帐之内,有两人,一人一看就是很厉害的人物,应该是这苍云国大军的领。而另一人,十分显眼,一身带帽的黑袍,加上一块黑布蒙面,把自己裹得严严实实,只能看到他的眼神,他那双眼睛,如毒蛇信子一般,让人不敢直视。
“报告大帅,前方探子来信。”侍卫进入营帐之中,对那大帅半跪,献上了信。
大帅拆开信一看,脸色有些许变化。
那黑袍人问道:“什么情况?”
大帅道:“拜月帝国镇北军二十万人马正在挻进,朝我军而来。国师大人看看,镇北军这是想做什么?”
“还有什么情况?”黑袍国师道:“镇北军挺进,肯定要是和我军正面交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