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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41部分(第2页)

三年初小强制义务教育,三年高小则属于自愿。

哪怕百姓的孩子只接受了这三年教育,那也非常不错了,起码他们不会再是文盲。

小学教育不但要教孩子们识字、算数,也要推广大唐的官话。尤其是对于琉求这样一个全是移民组成的地方来说,推广官话非常有重要,这都是着眼于长远的发展。

当然,这也是一种恩惠,是一种收买人心的办法。

小孩子们打小就接受李家资助的教育,他们从小就会留下李家是好人,越王李超是好人的印象。这种观念一旦留下,那就跟烙印一样了。

“还有一件事情,等各屯庄的学校开起来之后,我希望能利用晚上或者周末的时间,对屯庄里的百姓进行扫盲。”

“扫盲?”

“不识字的就是文盲,睁眼瞎。识字不超过五百的,是半文盲。只有识字超过一千的,才能说不是文盲。”

大唐的识字率才百分之五,有四千八百五十万文盲。

这么多的睁眼瞎,对于一心想要推动工商业发展,想要改变这个时代的李超来说,那就是一只巨大的拦路虎。

不识字就容易愚昧,不识字也会妨碍生产。工坊、商铺里,连字都不识的伙计,肯定大大影响工作。

“办扫盲班,教百姓识字脱盲,同时也教他们官话,和一些简单的夷话。要不然,咱们这里天南海北来的移民,平时交流都成问题。”

范文履对于李超提出这个天马行空般的扫盲班,惊愣了许久。然后他想了一会,如果这个扫盲班真的有效果的话,到时他治下琉求县百姓识字率从百分之五,哪怕提升一个点,也不得了啊。

那可就是文教的赫赫功绩啊。

若是到时识字的百姓增加个万八千的,那全县识字率就能上升到两三成,这就能逆天了。只怕到时就能直达天听,震惊皇帝了。

第1104章 朕已经迫不及待了!

贞观四年,五月。

汉京,御书房。

皇帝手捧着刚从东南琉求送来的奏章,仔细的阅读着。这是太师、越王李超送来的奏折,李超离京之后,基本上每十天一道奏折,这是李世民与他的约定。让他到了地方,多上奏与他,积极参与朝堂军国大事的商议,哪怕没有大事,谈谈地方见闻,说说新政推行情况也好。

不过几个月来,李超确实很少会谈及朝廷的军政大事,他的奏章写的更多的还是每到一地的见闻,谈及新政推行后的变化,百姓们的反应,工商的兴旺等等。

偶尔还会间夹一两个地方的风俗趣闻等等,十分有意思。

李世民很喜欢看李超的这些奏章,倒像是看一篇篇游记,读的是地理趣闻。这些奏章看完后,他一般都会转给太子看。

只不过今天这奏章,却与往常不太一样。

奏章里谈了些琉求岛上山夷们的情况,然后李超奏请在琉求开设孔子学院,向山夷们传播教授汉话汉字,传播华夏文化。李超还上奏,请求加封孔子为王。

孔子去世之后,历代帝王不断追封追谥。

汉时起,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儒家从此在历朝,都成为治国之教。

西汉平帝追封孔为为“褒成宣尼公”,“褒成”是国名,“宣尼”是谥号,“公”是爵位。

北魏太和十六年,孝文帝元宏称孔子为“文圣尼父”。“文圣”是尊号,“尼父”是敬称。

北周大象二年,静帝宇文衍追封孔子为“邹国公”,“邹”是国名,“公”是爵位。

隋开皇元年,文帝杨坚称孔子为“先师尼父”;

师,公,父,对孔子的追封追谥不断。

大唐立国之后,还没有追封追谥过,李超认为大唐也应当追封追谥,而且应当规格更高。

“臣奏请追封孔子为文宣王,加尊号大成至圣文宣王,赠太师。”

李超的这个追封追谥规格,可以说是历代以来最高了。

文宣是谥号,王是爵位,大成至圣是尊号,太师是官位。比起前几朝的公爵,王爵当然更高。

并追封孔子上五代为王。

孔庙祭祀文宣王和四配十二哲和三十六先贤。

原先只有十哲,还没有四配,李超提议加入四配,并在十哲中补入两位孔子弟子,成为十二哲。

孔子四大弟子皆封圣,颜渊子思曾参孟轲。

复圣颜子、宗圣曾子、述圣子思子、亚圣孟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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