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法西斯主义、民主主义到欧洲分裂呀,原来如此。借走了。”
说着我把书放进褐色的手提包。
“好期待啊。”
下卷很厚。
桥本酷爱读书,我也不讨厌书,可说到他喜欢读的,不是亨利·大卫·梭罗的《瓦尔登湖》,就是莫里斯·布朗肖的《文学空间》,净是些厚得吓人很难懂的书,实在非我能力所及。但大约半年前,我们曾因对杜拉斯意见一致拿伏特加干了杯,在酒店的酒吧中相谈甚欢,从那以后他经常借书给我。
“白骨温泉真不错啊!”
桥本忽然说。我们上个月去了上高地回来,不是为工作。
“确实,梓川和河童桥。”
“对,还有田代池也很不错。我是第三次去那儿了,不过那种气氛还是头一回。”
“还是因为是和美代你在一起吧。”说着,桥本把杯里的酒哧溜干了,“呵呵。”
我喜欢他害羞时的声音。
“旅馆也很不错。”
“是啊。”桥本的眼睛有一丝迷离,仅仅一丝。
“再去吧。”
“是啊。”桥本又说了一遍。我瞥了一眼手表。
“……该走了。”
九点五十分。
“我再给你打电话。”
“哦,男朋友等着吧。”
我讨厌男朋友这个词,稍显为难地笑了笑,从椅子上起身,抓起账单走向收银台。后背感受到桥本的视线,但我一次都没回头。
我出了店朝家飞奔。说好了今天会晚一点,但相对而言还不算太晚就完事了。我想早些看到信二的脸,这种心情越来越急迫,坐电车时也感觉那么急不可待。我靠在车门上,看着自己映在玻璃上的脸。
到底是什么时候变成这样的?电车嗖嗖地加速飞驰,驶过一个个车站,夜晚的站台景色迷人。
“你回来了。”
一进玄关马上传来信二的声音。他早上出门早,回来得也早。
“我回来了。”
我一边脱鞋,一边尽量若无其事地说。信二那熟悉的声音,让我的心脏剧烈跳动。
客厅里,信二正在听收音机。他喜欢收音机,认为自己是听午夜广播长大的最后一代人,要是自己都不听了,那就是抛弃收音机了。他似乎对此深信不疑。
“我做了蟹粉蛋。罩着保鲜膜放在桌上,想吃的话吃点吧。”
“嗯。”我脱下大衣挂在衣挂上,丝袜也脱了,光着脚,脚趾上是橙色的指甲油。
“冰箱里还有粉丝沙拉,不过是在超市买的。”
“嗯。”我又说了一遍。信二两条腿支在沙发边上坐着,我专注地看着他的脸。
“我回来了。”
我再次说道,带着一天中的各种感情——好想你,好寂寞,能回到家太高兴了,等等。我稍稍撩起他的刘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