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不是霍放躲得快,这一下烂的就不是墙壁,而是他的脸了。
他蹲下身把餐刀捡起来,两指夹着刀背,噗嗤一声笑了:“谢了。”
霍放上楼时,一双眼睛死死盯着方行烈,在他的注视下嘴唇微动,无声的说:今晚就用这个取你的狗命。
秦妩打着赤脚,抱着枕头无声下楼。
多亏了宁小春,在她中午彻底醉死过去之前,让佣人按着她,给秦妩强行灌了两杯醒酒茶,她醒来时才不至于头痛欲裂。
她推开宁小春的房门,借着窗帘缝隙漏进来的微光,爬上女儿的床。
宁小春背对着她,一股腻人的成熟甜香从身后漫到鼻尖,闻到这熟悉的香水味,她就知道是秦妩来了。
她睡眼惺忪的翻了个身,正好撞进秦妩的怀里:“不睡觉来这里干什么?”
秦妩把宁城的照片放在床头,在黑暗中看着女儿娇美的容貌,嗔怪道:“来看看我们宝贝女儿,需要什么特别的理由吗。”
她让宁小春的脑袋枕在自己手臂上,像小时候哄她睡觉时那样,温柔地抚摸她的长发。
感受着宁小春身上传来的热意,秦妩忍不住想起宁城刚去世时的那段时间。
宁城是秦妩的精神支柱,那时候她整天张惶失措,沉浸在失去此生所爱的痛苦里,顾不上照顾年幼的女儿。
她和宁城是商业联姻,到了宁家和秦家这个阶层,如果想着强强联合,再上一层楼,结婚时的人选,没有太多选择的余地。
总归是在那几家里面打转。
宁城的风评在圈子里是出了名的好,性格温柔,长相英俊,各个方面都无可挑剔,和少女时代就灰扑扑,没有什么特点,整天游魂一样只知道玩男人的秦妩相比,他就是天上遥不可及的星。
就是这样一颗星星,在秦妩虚无彷徨,找不到人生的方向时,坠落在她掌心。
他们的婚礼耗资甚巨,称得上是名副其实的世纪婚礼。
新婚之夜时,秦妩曾问过宁城,为什么会选择除了钱一无所有的自己。
 
;在他接触的那些人中,她的样貌不是最漂亮的,精神世界也像荒漠一样,十分贫瘠,说不出什么有趣的话。
宁城哈哈大笑,他捂着肚子擦掉溢出来的眼泪,问她:“除了钱一无所有,这还不够吗?”
“开玩笑的。”在秦妩的怒瞪下,他擦干眼泪,一本正经的说道:“因为阿妩需要我,所以我就来了。”
那种明明站在人堆里,却又游离在所有人之外的孤独感,以及明明躺在金山上,却对自己没有自信,看起来就敏感又阴郁的样子,在灯火辉煌的宴会里实在是太显眼了。
最令他感兴趣的是,秦妩稀薄的道德感,这让宁城忍不住想把她捡回来,他开始期待在自己的打
磨下,秦妩会变成什么模样。
最初知道宁城有吃人的爱好时,看着桌上那盘血淋淋的肉,秦妩只是皱了皱眉头,在他的一口接一口中,好奇的问他:“好吃么。”
甚至不需要心理建设,和宁城想象中的再三邀请之后,她才会简单尝试,仅仅在宁城模棱两可的回答中,她就伸出叉子,在宁城猝不及防的眼神中,平淡的迈出了这一步。
“也就……还行吧。”秦妩反应平平。
对于宁城的饮食偏好,她从不反对,在宁城邀请她也尝一尝的时候,秦妩也不抗拒。
从那天的第一口之后,宁城就改掉了自己只吃同一个部位的习惯,经常会换一些口感不同的部位,直到试出秦妩最喜欢的类别是脸颊肉,夫妻俩的菜单才逐渐固定。
他也不是每天都吃的,从他和秦妩结婚,到发展出共同的饮食习惯,再到固定餐单,花了三年之久。
除了这点特殊的爱好,宁城温文有礼,博闻强识,从各个方面影响着秦妩,在宁小春出生之际,在秦妩身上已经找不到一丝过去的影子,在亲密无间的夫妻相处中她被丈夫同化了,就像他在世间的另一个分身。
她断掉了婚前那些乱七八糟的男女关系,习惯在午后陪在丈夫身边,和他一起读书,又或是一起挂着相机,记录下每一个值得纪念的瞬间。
他们在北境的山上有一座温馨的小木屋,秋冬交际之时,她会陪着宁城进山打猎,他们会在那里住上一段时间。
秦妩从对枪支的型号一无所知,到成为一个还不错的猎手,那座山林里的每一片落叶都见证着秦妩的成长。
说宁城把秦妩的人格重新塑造了一遍也不为过。
直到女儿出生之后的很长一段时间里,宁城也是秦妩生命中最重要的存在,是秦妩的唯一,这并不代表宁小春就受到了夫妻俩的忽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