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我简单跟二人握手,并送上见面礼,两张一百万的支票。
约翰找来的帮手,我非常满意。从刚才的实力看,可不是随随便便就能雇佣到的。
所以我得表达诚意,当然钱只是一方面,要让他们有宾至如归的感觉。
还必须体现出我的人格魅力,也就是对他们的信任。
我捡起地上的手枪,随手交给二人,让约翰保护大姐上车。
我跟两位保镖坐到后排,剩下戴夫和警察二人组,就自行解决交通工具。
“一千块路费,够了吧?”
我从兜里掏出钱,给警察A。后者千恩万谢地表示绝对不给老板添麻烦,警察B也笑嘻嘻地挥手告别。
“放心——我们能跟上!”
就这样车子重新启动,依旧是大姐开车,只是跟之前的惊慌不同。
同样遭遇战斗,枪战甚至更胜一筹,可大姐的脸上没有一点惊慌,并且开车时全程透过后视镜,偷瞄副驾的约翰。
我觉得要糟糕,史蒂夫这孙子头顶的帽子,颜色可能下不去了。
“额……香烟?”
就当我愣神儿的工夫,大姐开始主动搭讪,并且抢过我的烟,递给约翰,后者明显一愣。
向后瞅了我一眼,见我龇牙咧嘴的,便忍着笑意拒绝。
“谢谢,不用了。”
“哦……那喝点水吧。”
大姐又笑着从扶手箱里找出一瓶水,递到约翰跟前。
约翰又看向我,眼神好似在询问,这个到底接不接?
大姐也发现了这一幕,杏目圆瞪示意别多管闲事,我没好气地哼一声。
算是默许了,约翰这才接过水,然后一饮而尽,跑了挺远的路,他是真渴了。
之后的路程里,大姐绞尽脑汁各种寻找话题,从家庭到婚姻,工作到娱乐,甚至还聊起了宠物。
提到这个约翰可就不困,他表示自己确实养过一条狗,但是被别人杀了。
自己也是因为这个,才重出江湖,最后引出一系列的杀戮,直到现在还没有稳定下来。
“哦~那可真是太遗憾了。”
大姐抿嘴做出同情的样子,并透露其实自己也很喜欢狗狗。
我在后面插话:对——而且喜欢加孜然辣椒面的,必须还得配上小酒。
约翰和大姐同时沉默,过了几秒约翰回头,一脸嫌弃地问我。
“你真吃过狗肉?”
我摆手表示当然,所谓狗肉配白干儿,那可是天下绝品呐。
约翰不可置信地嘟囔,“youbastar(你这个狗杂种)”。
我提高声音质问:你说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