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看它的爪子就要抓到丁羽脖子,在树上埋伏的杨帆看的清楚,当下蹬住树枝猛然向黑猫身上跳去。
他从树下跳下带起一股劲风,还没抓住丁羽脖子的黑猫感觉到了不对,一扭头杨帆已经从树上向自己狠狠扑了过来,黑猫“喵!”一声叫,看着从天而降的杨帆。
这时黑猫已经来不及躲开,杨帆双手张开一下扑到它的身上,黑猫猛然全身一抖想要将他抖下来,谁知杨帆落到他身上伸手抓住它身上的黑毛,虽然被抖得全身一松差点掉下来,但还是狠命抓住没有放手。
可黑猫这一抖他双脚还是拖到了地上,杨帆不慌,双脚一落地有了借力的地方,他脚下一使劲向前一窜双手猛然抱住黑猫的脑袋。黑猫自然不肯服输,两个前爪不停的抓挠,想要将他打掉。但此时的杨帆却像是一贴狗皮膏药,拼死也不放手,一人一猫顿时互相抱住在地上打起滚来。
杨帆力气虽大但明显不如黑猫,撕扯两下感觉有些气力不济,可他还紧紧抱住黑猫,因为他知道一旦自己放手,丁羽和灵虚都会死在这里。就在他感觉有些眩晕的时候,灵虚念咒之声响起:“一气黄天,调理乾坤陶鎔阴阳,总统玄真。镇星吐辉,流焕九天,开时童子,号曰天璘元气阳精焰上朱烟。洞照天下及臣等身百邪摧落杀鬼万千,中山神咒普天使然五灵安镇身飞上仙,与道合真。玉皇上帝律令。”
他一念完,杨帆顿感身体一轻,接着脑中一阵剧痛,仿佛掉到了黑暗深渊,他努力睁大双眼却见前方有一亮点,身体不由自主向亮点快速坠落,接着他感觉自己变成了另外一个人,一个叫赵建国的五十一岁男人。他的眼前出现一副景象,但这景象却像是电影片段在倒退一般急速向后退去,这一刻他清楚的感到自己与一个男人合为一体。男人的思想,男人的过去都呈现在脑海中。接着脑中轰一声大响,这一刻他脑海中闪过一个念头,这绝对不是黑猫的梦境,肯定是出了差错。接着他看到了叫赵建国男人躺在一张床上。然后自己的一缕神识飘进男人的身体。
灵虚念完咒语,杨帆突然消失不见,黑猫也突然停住一动不动像是一座雕塑。只是停住的这一刻仍然在呲牙咧嘴,面目狰狞。像被点住了死穴一样。
丁羽颤抖着了一眼黑猫,又看了一眼灵虚小声的问:“杨帆没事吧?”
灵虚睁大双眼:“我不知道,一定是哪里出了差错,我来想办法。”
“我们把黑猫杀死,杨帆是不是就会出来了?”丁羽看着灵虚问。
“不,杨帆肯定跟黑猫融合在了一起,杀死黑猫也就杀死了他,你别乱,我会想出办法的。”
灵虚说完盘膝坐到地上,伸手摸向黑猫后背闭起双眼。
丁羽愣愣的站在原地,不知该如何是好,想了想也闭上眼睛默默祈祷。
二十一章看客
“叮铃铃……叮铃铃…”闹钟铃声响起,赵建国习惯性掀开被子急忙穿好衣服,刚想去洗漱猛然想起来自己已经被开除,他长叹一口气坐在床边看着窗外的朝阳呆呆出神。此时杨帆就在他的身体里,他能看到这个男人看到的一切,能感觉到男人感觉到的一切,但是他无法喊叫,无法动弹,所有功能都停止。为什么会这样他不知道,只知道灵虚的办法并不管用,现在的他就像是一个寄居在男人身体里的看客。
这个发呆的男人是谁?自己明明进到黑猫的身体,怎么又会在这个男人的身体里?我该怎么办?黑猫怎么样了?灵虚和丁羽会不会有危险?想到这里他很无奈,自己都成了这个样子,那里还有能力去管别人?好在灵虚在外边,如果没有危险一定会想办法救自己出去,事到如今也只有随遇而安了。
一个身体里两个灵魂,男人却感觉不到他的存在,呆呆出了会神,还是站起来去洗漱,洗漱完不知道该做什么。
赵建国今年五十一岁,原本在一家音乐制作公司拉小提琴,他从小学的就是音乐,立志要当一个音乐家。很小的时候父母就告诉他音乐是人类的灵魂,他也坚信这一点。贝多芬的命运交响曲让他着迷让他感到震撼,但随着年纪一天天长大,他并没有成为音乐家,等他醒悟过来的时候已经三十多岁,他只能靠这个从小的梦想去找碗饭吃。
先如今这个年代,谁还去听交响曲?他只好跟场子去演奏一些怪异毫无营养的流行歌曲,他搞不明白,那些吼吼哈嘿……我只有双节棍,并且连话都说不清楚的歌,怎么那么受欢迎?这个世界难道已经不需要那些真正能渗入心灵的音乐了吗?难道只有那些爱来爱去,才是生命的全部意义吗?他不理解因而感到困惑,他不明为什么这个世界变化得这么快。
不管想不想得明白都要生活,为了生活就要放弃理想,于是他开始为这些哼哼哈嘿的歌曲伴奏,赚取微薄的生活费。但他一直坚信生活还是有意义的,自己应该像贝多芬一样不应该向命运屈服。可是已经五十多岁的他还有向命运抗争的力量吗?
他没有,现在电子打击乐流行的年代,小提琴那里还有市场?昨天只是因为给一首稀奇古怪的流行音乐配乐时拉错了几个音符,使得制作人认为小提琴是可有可无的东西,接着告诉他明天不用来上班了。
沮丧的回到家中从一个朋友那里得知自己二十四岁的女儿今天结婚,可悲的是自己的前妻和女儿竟然都没有通知他,要不是他那位老朋友多嘴,恐怕自己还被瞒着,想到这赵建国一个劲苦笑,前妻是在自己刚参加工作的时候认识的,那时候的她很迷恋自己,认为自己有才华,等到结婚有了孩子,自己却挣不到钱还要租房子,妻子就变了一个人,变得不满足变得不可理喻,最后还是孩子十三岁那年离婚,随即找了个有钱的老头结了婚。
可这些年,自己完全做到了一个做父亲的责任,孩子虽然跟着前妻,但自己每个月的工资有一半都会给女儿,这些年去看女儿那一次不管女儿提出什么要求,不管自己多难,有那一次没有满足她?可是她什么时候有的对象自己都不知道,更不要说带来让自己看看,如今连结婚都没有通知一声,赵建国感到很伤心,伤心的心都在滴血。
可是这毕竟是女儿的婚礼啊,这是她人生的大日子,自己这个当父亲有怎么能不去?这对自己来说岂不是最大的遗憾,能看到女儿长大成人出嫁,何尝不是自己最大的心愿,今天还是做一次恶客吧。
想到这里,赵建国从简易的衣橱里掏出那身十年前买的西装,这是他唯一一身好衣服,一直都没有舍得穿过。他仔细把西装上的灰尘弹掉,小心翼翼的打上领带,又从床下取出皮鞋仔仔细细的擦得锃亮,穿戴好照了个镜子,看见自己头上的白发实在是有些多,拔了几根却发现根本拔不光,无奈的叹口气放弃了。
女儿的婚礼在金桥大酒店,十一点举行,现在才早上八点足够的时间赶到了。可是就这样贸然前去会不会惹人讨厌?赵建国心里忐忑不安,随即想到要是不去会后悔一辈子还是决定去看看。女儿结婚了,自己给她准备的嫁妆也该取出来了,钱虽然不多只有一万块,却是这几年省吃俭用攒下来的,今天该是给女儿的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