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和末,永州多野狐,能为祟,人力不能制。
州南有猎者孟玖,少年勇健,曾挟二矢,独入深山,遇一狐,奔而射之,中其左股。
狐度不能脱,因佯踣,且嗥且伏,若求哀者。
玖益恣意,欲大逞其能,遂舍弓矢,而奋拳殴之。
狐遂腾跃,猛然而踣,即不复起。
玖审视之,气已绝矣,遂荷狐以归。
至村外,有女子哭于道左,见玖,趋而前,泣拜曰:“妾,适为所害者,夫家逼遣赴此,方办装具,未及成行,为此贱畜所害。
闻君勇于除害,故冒昧相投,幸君垂愍。”
玖曰:“方其奔突之时,妾何以能见?”
女曰:“此山魈也,狎人而淫其女者,此兽也。
变形为狐,人不之辨,但以其暴戾害物为狐耳。
妾,南村王氏女,父为戍将,殁于边,妾归舅氏,不幸为表兄所辱,又不耻其丑行,遂与仆夫奔,为此贱兽所杀。
然虽被杀,且以不贞见诛,固所甘心,但恨家人在北方,不能知妾之冤,遂抱恨而没,中心积结,所以成此厉鬼。
君既有此志,诚欲相托,能更为我除其仇乎?妾,九泉之下,不忘大德。”
玖感其言,且谓除一害即二利,因许之。
女曰:“妾魄留此,欲以托君,然力弱不能独行,君能从我诣彼窟宅乎?”
玖曰:“余之壮勇,此有何难!”
乃随之行。
初去不过数十步,忽至一深洞,其中甚暗,行十余里,忽见灯火。
又渐近,乃见一大第,堂宇宏丽,高阁连云,楹窗几案,饰以珠玉,珍羞百味,罗列盈前。
有数十妇人,皆被服粲然,列侍于左右,见玖,竞以手招之。
玖心动,几欲奔就,女牵其衣曰:“此皆其党,且不可近,汝若失志,则吾计败矣。”
玖乃正色不前。
须臾,有一人,甚伟岸,被服若王者,从十余人入,见女与玖,大怒曰:“何为引此男子来?”
女色不变,徐曰:“儿,家中有事,须暂归,而此子为伴。”
王者怒稍解,指一隅令坐。
既坐,左右进酒肴,极珍异,皆生平所未见。
玖因问王者曰:“某以打猎为业,家山近此,未尝闻有此境,而公复能致此,岂山魈之神乎?”
王者曰:“吾非山魈,乃南岳神也。
以汝素有义气,故令吾女私奉箕帚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