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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强势救人(第1页)

关于这些问题,李天元在赶来张家的路上就已经想到了。

只见他收起杀猪刀,似笑非笑地看向张大喜。

“张大喜,什么叫于理不合,于法不公?”

“既然你非要一个说法,那我就成全你。”

李天元一字一句,滔滔不绝的说着。

“首先,你儿子是被熊瞎子咬死的,与我妹子无关,整个四坪村的老少爷们都可以作证;”

“其次,你拿活人配阴婚,说白了就是你想让我妹子给你儿子殉葬;你知道你的这个行为叫什么吗?”

“草菅人命,故意杀人,是要判刑坐牢的……”

这个年代民风淳朴,但也彪悍。

尤其在偏远的西北农村,刑法尚未普及,法律意识淡薄。

再加上封建思想的影响,有些人思想固执,深信迷信。

自以为配阴婚就能消除霉运,人死了还能在阴曹地府做个风流鬼。

这是对女性的侮辱。

尤其张家人的做法,摆明了要让许妙锦陪葬。

李天元岂能忍?

“你少他娘的在这里吓唬人,我侄儿子就在派出所上班,他比你更懂法,坐不坐牢也不是你说了算。”

王香兰犹如泼妇附体,她可不想听李天元讲大道理,她就不信一个烂赌徒还懂法?

就算报警,有她侄子撑腰,优势在她。

“今天,你要么让这个扫把星偿命,要么还我儿子命来。”

“哼,可笑!”

李天元看都没看王香兰一眼,转身对张大喜冷声道:

“给我十天时间,我不仅还清你给的礼金,还会多还三百元算是给你儿子的安葬费。”

在农村不管女人多么强势,始终都是男人当家。

女人的话不可信,男人的话怎不同。

尤其当家人(西北称‘掌柜的’)一口唾沫一个钉,若是反悔就会遭受全村人的耻笑,今后很少有人与其打交道。

家中若是遇到难事,找人帮忙都是大问题。

“答应他!”

不等张大喜开口,王神婆就急不可耐地催促道。

她不像王香兰那般有底气,更不像李天元这般有恃无恐。

此事一旦闹到派出所,让公安介入调查,那么前些年她做的那些陈谷子烂芝麻的事都有可能被翻出来。

别人不清楚,她可明白得很。

她不仅煽动东家配阴婚,手上还沾着两条人命。

一旦东窗事发,就算她不会被枪毙,也会把牢底坐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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