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不是秃鹰帮的地头么?”
“看,火势好大!”
“怎么没见一个人跑出来,不会全烧死了吧?”
……
“大快人心啊,总算等到天收拾这些恶贯满盈的畜生了!”
“活该!欺善怕恶,我恨不得扒他们的皮,喝他们的血,这些人渣败类只会欺压我们平民百姓!”
“常在河边走,哪能不湿鞋,秃鹰帮这次恐怕是惹上不该惹的人了。”
……
平民区中,一场突如其来的大火降临在这个黑夜。
林峰站在在人群之中,毫不起眼,淡望着火光笼罩这片夜空。不需要有任何的仁慈和同情,杀死这些豺狼,等于救了很多平民百姓,更不用说秃鹰帮的存在对自己来说,是枚定时炸弹。
有仇必报,有恩必还。
男人,当如是。
“来的可真慢。”林峰目光投向远处,足足过了十分钟,警卫才姗姗来迟。以磁极悬浮车的速度,骄阳区内任何地方三分钟内定能赶到,来迟的原因只有一个。
“感谢我吧,替你们除去一枚眼中钉。”林峰淡然而笑,转身而去。
大火,早已将所有一切烧成灰烬,更何况以林峰的谨慎,自然不会留下任何蛛丝马迹。
再者,警卫真的会用心去查么?
“下一个,就是你了。”林峰的眼中精光闪烁。
很快消失在这片黑夜之中。
…
骄阳区,一座奢侈华贵的花园洋房。
“死,死了?”
“秃鹰帮全死光了……”
史文龙骇然的张着嘴,半天没合拢。
颤抖的身体,充满恐惧,史文龙眼中浮现出林峰的模样,那让他噩梦连连的激光刀,不停的摇着头。倏地,史文龙惊骇的望向窗外,黑夜中仿佛能看见林峰的影子,挣扎着缩到床角边缘,撕心裂肺的哭喊,“来人,快来人啊!”
“少爷!”
“怎么了,少爷!”
“来人,快来保护少爷!”
…
杀史文龙?
林峰,当然不会如此莽撞。
和秃鹰帮不同,杀史文龙难度很高。
一个是连警区都挖空心思想除去的不良帮派,另一个,却是和警区督察有着密切关系的富有人家。
不说其它,单是府邸防御便已天差地别。秃鹰帮帮众聚集之地在平民区,混乱不堪,每天都有无数人死去;而史文龙所居住的,却是高档花园洋房,有警卫守护,更有无线天眼全方位无死角监测,就算能进去只怕也出不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