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朗也是第一次肉夹馍,吃得也有些狼狈,主要是肉汁都洒下来了!油亮的肉汁混入白粥,秦朗小心地喝了一口,然后点点头写下了这么一行字:肉夹馍的汁拌白粥别有一番滋味也。
傅泽早就吃得人畜不分了,霍驰赶紧拿了一块肉夹馍,再不吃全让他们给吃光了。
肉香夹杂着面香直冲鼻翼,金黄的饼皮里裹着炖肉,瘦肉看起来吸满了肉汁,而肥肉则晶莹油亮。霍驰一口咬了下去,饼皮焦香酥脆,而内部的肉碎则是油香四溢。
轻轻咀嚼,肉碎中饱满的汁水进入了饼皮,浓香又不腻人,连吃好几口,味蕾都经不住跳跃起来。
鹫型飞魔的肉进过炖煮,比炒制的时候要软烂一些,质感更偏向猪肉,但是没有丝毫的肉腥,反而充满了鲜香之感。一块肉夹馍吃完,满口留香,这种绝美的滋味驱动霍驰又拿了一块。
“啊!那是最后一块了,霍驰兄弟,咱们商量一下啊,分我一半吧?”肖健腆着脸说道。
“不行!”霍驰直接张口将肉夹馍咬下了一半去,一大堆肉塞在嘴里,真心满足!
“不够哥们!”肖健气哼哼地喝起了粥。
“对了,这是小菜,凑活吃啊。”霍驰取出了些许腌制曼德拉,小咸菜配白粥,最棒了。
将第二块肉夹馍干掉,霍驰喝了一口白粥。软绵细密的白粥已进入口腔,立即冲淡了刚才满嘴的油腻。
白粥里的米已经完全化开了,完全不需要咀嚼,清淡的米香便充满了味蕾。好舒服啊,几口白粥下肚,霍驰擦了擦额头渗出的汗水,白粥养人啊,应该多喝点。
霍驰喝着粥再来上一根略有些发脆的腌制曼德拉,不禁满意地点点头,不错!
这顿晚饭又是什么都没留下,霍驰将碗筷收拾好,伸了个懒腰,发现魔用会的小摊子已经开始营业了。
“队长,我去和他们换点米面。”霍驰想到林二哈给的主食已经所剩无几了,明天就要离开城市了,必须补充一些。
“我也去!”苏青青轻快地跑到了门口,在得到傅泽的允许后,她拉开了房门。
“我也去!”哪里都有肖健。
“不行,肖健,你和我去一趟东区。”傅泽站起身来道。
“啊?!为什么呀?”肖健老大不乐意。
“明天要带那孩子一起走,我有点不放心,据说最近沙漠那边时常有人失踪,咱们还是将这些可能发生的危险和杨全说清楚才行。另外咱们把油加满,争取太阳一出来,咱们就出发。”傅泽道。
肖健明白队长的意思,只得拿着车钥匙和傅泽出门了,秦朗则坐在桌前,认真地整理着笔记,看样子也不想出门。
霍驰乐了,太好啦,可以单独和苏青青逛夜市了!
哪里的魔用会都很类似,为了吸引眼球,他们会用一些彩灯装饰摊子,苏青青一个摊子一个摊子地逛着,完全被他们卖的一些小玩意吸引了。
“你看这是什么做的?”苏青青拿起一个制作精巧的皮包,霍驰仔细看了半天,颜色火红,上面致密的鳞片看起来很像是鳄鱼皮的包,但是细看又不是。
“是火焰蜥蜴的皮制作的,这种包能常年保持恒温,在这里不明显,如果放到北方,这包摸起来就是热的。”魔用会的人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