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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布林与监狱一十三(第1页)

“阿!”男人拿起一整杯葡萄酒,痛快的咽下肚子。

在客栈或者旅店,依照这种方式喝葡萄酒,一定会被人鄙视,但这里是酒馆,实际上男人些许震惊,他从不知道北境这样的边缘城市,酒馆里竟然还售卖高价葡萄酒。

可能以前贫穷的自己到酒馆中,从来没注意过麦芽酒以外的菜单吧。

咒骂声,叫喊声,碰杯声,喝多了的呕吐声,妓女们毫不在意的声,这就是酒馆,底层人潇洒快活的场所,有时它也向上稍稍兼容,接待些趁上那么一点的小商人,刚刚得手着急花钱的盗贼,还有凯旋而归的,冒险者。

大部分人居住的房子阴暗,潮湿,而且空间窄小。一些家庭甚至男女老少,动物牛羊共处一室,根本没有专门的客厅或会客间,所以酒馆也会承担大部分家庭的聚会职责。

简单来说,在那个时代的格洛玻,你能开上一家大厅有壁炉,屋柱上有蜡烛,桌子上有面包,屋子里有打手的酒馆,那你也能赚个盆满钵满。

要是地板上再少点泥印,食物残渣所引来的老鼠,大家鞋上遗落的粪便,桌子上少些灰层和油垢,还有血泥混合物的话,恐怕领主都得来你的酒馆里小酌一杯。

“再来一杯。”男人大喊,整个酒馆都能听到。

眼尖的女人看准机会,慢慢摸到男人身边,她驰骋酒馆多年,客人喝的什么酒,她轻轻一闻就知道,葡萄酒,基本就意味着大客户。

酒馆里干这种活的娼妓,大部分都年老色衰,甚至她们都不能被称为娼妓,妓院根本不会拿正眼瞧她们。

甚至在那个时代的格洛玻,贫民家,破产的商人,落魄贵族家的女性,能被妓院接纳,成为一名妓女,都是她们脑中能想象到的,最好的生活。

前提是你必须有几分姿色才行。

“大人,第一次来吗?”女人率先开口,脸上不知用什么东西,铺上了浓浓的装“好像从来没见过啊。”

她很自信,她年轻,身材也好,皮肤还富有弹性,比起那些连妆容都化不起的娼妓,自己理应瞄准酒馆里最富有的客户。

男人余光轻轻的撇了一下,自己可是特意租了马,跑到另一个镇子花这笔钱的,你当然没见过我。

这事要说到几天前,或者十几天前?男人这段日子花天酒地,早就把时间忘了个干净。

那天月亮很大,特别亮,男人借着月光,在道上飞驰,马两侧的袋子里,满满当当的都是信。

男人的工作很简单,他只需要骑着马,从一座驿站,赶往另一座,并且保持信件不丢失就好。

理论上,保持信件不丢失就好。

大路上突然冲出的马匹让男人一惊,赶忙扯马停步,还没开口大骂,一柄长剑已经稳稳地驾到自己的脖子上。

他做信使已经快五年了,第一次遇到,有人劫信,他不敢说话,甚至都忘记呼吸了,乖乖下马,背着长剑,跪在一旁的地上,抖索的不行,想要说些求饶的话,又怕那人一不开心直接杀了自己。

月光下,‘长剑’眼睛发出不同的光芒,血红色的瞳孔仔细的在袋子里翻找着什么。

他好像终于找到了,但是还不放心,只是把信件放在马背上,信使还在一旁发抖,没有做出任何动作,甚至都不敢回头看一眼男人。

‘红瞳’又仔细地翻找了一边,确定没有第二封信,月光下,马背上,那封信金色的火漆闪闪发亮,

加图索家徽赫然映目,他从内衬中拿出封一摸一样的信件,塞到了袋子里。

‘红瞳’骑上马匹,临走时,轻巧的扔出一个袋子在男人面前。

听声音,信使就知道,那是金币碰撞的声音,袋子很合时宜地露出一口,一整袋金币闪耀得他手忙脚乱,胡乱的把小袋子扒拉到自己眼前,丝毫不顾手上的泥土和粪便。

金币有着比生命更甚的魅力。

“谢谢大人,谢谢大人。”信使激动的磕头“我懂,我懂!从没见过,没人过来,我撒尿耽误了路程。”

“在不同镇子换成铜币去花。”从声音能知道,‘红瞳’肯定是个男人。

“是,是。”信使还跪在地上,由恐惧所引发的颤抖已经消失,取而代之的,是由兴奋引发的颤抖“一定,一定。”

唯有钱与剑能让人如此快速的臣服。

马匹轮换,城镇抵走,这份被替换过的信,代代流转,最终被老仆放在银制托盘中,五指分托,递到加图索三世面前。

非皇室的信件通道,看到封口上的家徽,和信封上‘加图索三代皇帝亲启’的熟悉笔记,三世知道,自己的儿子肯定遇到了什么麻烦。

餐刀划开信封,没错,这笔记肯定出自索林之手。

“陛下,加图索第二王储,索林加图索王爵,在信中向您问好。”

之后一转用语,突然变得轻松起来。

“父亲,近一个月没有联系,您还好吗?从王都派遣过来的魔法师,我每次都有询问,他们说国王身体很好,作为儿子,我实在是太想听到这样的好消息了。作为亲臣,这里祝您安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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