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灰叔他们念叨得多了,我也便信了世间女子无好人的说法。在过去的十多年里,我一直坚定地认为,自己不会喜欢上任何人,一定可以平平安安长命百岁。可是,如今看来怕是不行了……”
白越说罢,抬手拨开了鬓边的发,如雪的银丝在如墨的黑发中,显得异常扎眼。
我心头万分酸涩,问道:“诅咒……是什么时候开始的?”
“从我以为你死后的第三年,前往乱葬岗去看你的时候。你从乱葬岗下面爬了出来,我便开始察觉不对劲了。”白越眉间似有追忆之色,说道,“那时候我不是对你特别凶吗?我不想动情,不想喜欢,我还那样年轻,还有很多的地方没去过,还有很多的剑谱没练过,我怎么舍得去死,怎么甘愿去死呢?”
“可是命中注定,身不由己。我越是假装对你不在意,便越是忍不住会关注你的一切。后来,我就索性放弃挣扎了,死就死吧,有什么大不了的。”
我怔怔地看了他许久,方才举起胳膊凑到他面前,以格外认真的语气道:“要不你再咬我几口……把这条胳膊都吃了也没关系,要不再加一条腿,半个身子,都行!”
“这是诅咒,又不是受伤,就算把你整个吞了都无济于事。”
白越弯了弯嘴角,笑容清澈,似三月的春光,他接着道:“叶兮,你听好了,本公子这辈子只说这一次——我心悦你,宁死不悔。”
他说,他心悦我。
我能感觉到,他话里的真挚。
但越是如此,我的眼泪便越是止不住地往下流。
这样的喜欢,既让我高兴,又让我绝望。
高兴的是,我终于等到了我的良人,他不嫌弃我的声名狼藉,不在意我是人是妖,他记得我的喜好,在意我的所有,这一切本来就完美得无可挑剔。
可偏偏,他越是喜欢我,他身上的诅咒便反噬得越厉害。
别人的喜欢,兴许只是要钱,可他的喜欢,直接要了他的命。
我一边用手背抹着眼泪,一边抽抽搭搭道:“我……我很高兴你喜欢我……”
白越屈指弹了弹我的额头,道:“本公子可不是要听这个。”
我隔着掌心的缝隙,小心翼翼地看他?:“那,公子想听什么……如果,我说了真话,你会不会觉得我是一个轻浮的朝三暮四的姑娘?”
白越恨铁不成钢地看了我一眼,说道:“如果你还一直念叨着那些一直利用你伤害你的人,本公子才会觉得你愚不可及无可救药。”
过去和白越相处的种种,一一浮上心头。
初次见面,他是一个骄傲得不可一世的贵公子。
颐和楼被困,他嘴上说着被我连累,实际上却一直在配合我逃跑,是个别扭青年。
唐家堡,在我最绝望之际,他将我带离深渊,是个嘴毒心善的臭脾气神医。
诚然,这个家伙对我从来算不上温柔。
可是,他是唯一一个默默陪伴了我这多年,保护了我这么多年,却始终没有要求过半点回报的男子。若我不曾得知这一切,我兴许便会错过他了,然而眼下,我既然知道了这一切的始末,那我为何要拒绝呢?
不是因为我想要有一个家,也不是因为太过孤单想要人陪伴,只是单纯因为,他心悦我,我心悦他。说到男女互相喜欢,搁在戏本子里,起码要演上好几出,若搁在话本里,立马要衍生出两三本书。
可在我看来,喜欢其实是很简单的事情,既然男未婚女未嫁,互相喜欢,那就只需要诚实面对自己的心意就好了。
是以,当白越说完之后,我便走到他面前,伸手环住了他的腰,将脸埋在了他的肩头,在他耳边一字一句地说:“阿越,我也喜欢你,很喜欢很喜欢。”
说实话,如今我的形象确实有些糟糕,不仅头发在先前的打斗中乱成了一团,还因为刚刚哭过的缘故,眼睛鼻子红红的,脸上泪痕还未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