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亦欢都觉得自己成了一只快尸变的小丧尸。
她一边讨厌陆舟对她的束缚与禁锢,一边贪恋陆舟对她百分之百的爱。
分开三年,她差点动摇,今天就闹这档子事。
沈亦欢愤愤地将热毛巾往洗手台上一丢。
动摇个屁!
陆舟就他妈是个渣男!
都被咬出血了!
——
陆舟回到家,开灯。
鼻间还萦绕小姑娘身上淡淡的奶香味,跟高中时一模一样,魂牵梦萦,勾得他太阳穴一抽一抽得疼。
洗完澡出来。
他拉开抽屉,里面干干净净,只有一本厚重的本子。
用皮革包裹,打磨光滑,可见一直被主人精心保养。
这是日记本,陆舟记录了五年,他和沈亦欢在一起五年,高二到大三。
原先他并没有写日记的习惯,会记录这一本也仅仅是因为读书时流行写情侣日记,沈亦欢便缠着他写,说两个人都要写,几年后可以交换给对方看。
小姑娘做什么都没恒心,才半个月就懒得再记录。
只陆舟这一本,一天不落的,被记录了整整五年。
他握笔,写下今天的日期。
又写下三个字。
——沈亦欢。
笔锋流畅,漂亮刚劲,骨力练达。
窗户开了条缝,晚风吹过,纸张哗啦啦翻动,到第一页。
首行写着:
你千万不要后悔,我不会让你逃走。
作者有话要说:
从前的陆舟:我是全天下最乖的崽(装的)
现在的陆舟:家有恶犬,请勿靠近。
第6章演唱会(捉虫)
过两天,就是杨轶的演唱会。
一大早,体育馆周围都被粉丝围满了,鲜花海报手幅灯牌无数。
杨轶如今也已经三十好几的年纪,选秀出道,不过从刚出道起就不是走小鲜肉路线,而是实力派歌手。
沈亦欢从那时候就喜欢他了,他的每一张专辑都买了。
不过现在没有那时候那么狂热,只能算是佛系追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