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appy,别闹!”
迷蒙间,陈卯卯感到有人在拍她的脸。
她口中咕哝一句,直接将头缩进了被子里。
Happy果然没有再闹她了。
过了会儿,她把头探出被子外想透透气,睁开眼睛才发现拍她的并不是她养的狗,而是她哥。
是了,这里是山城,她从小到大生长的故乡。
而陈宵寅正坐在床边,耐心地等着她起床吃早餐。
陈卯卯想赖床,却陡然发现这并不是自己的房间。
这房间以前是王璐冰住的,不知道什么时候被陈宵寅收拾过了,杂物都消失不见,只有孤零零的一张白色书桌。书桌上放了一台黑色的笔记本电脑,没有其余的东西。
于是她想起来,她昨晚是在沙发上枕着他的膝盖睡着的。
“Happy是你养的狗?”
陈宵寅逆着光,背后是拉开的窗帘。
从江水漫过来的灰白色晨雾遮挡了其他的楼宇,让他们所处的这一方小小空间有种与世隔绝的孤寂感。
他的眼睛仿佛是凝固的黑夜,深邃幽暗,承载着他们无法再回头的过往。
那种无法言明的痛楚又一波一波地袭击着她。
陈卯卯“嗯”了一声,别过头,装作没有看到他眼睛里的红血丝。
只要一想到陈宵寅,她就会想起那个孩子。
顾小檩曾经满怀希望地想过她会生一个女儿,会给她买漂亮的公主裙,头顶上戴亮闪闪的王冠,脖子上挂一条钻石项链。
他们不敢暴露,于是他们没有去帮她。
他们中间夹杂着一个胎儿的性命,夜深梦回时,她总会梦见那一滩血,绿色的裙子,红色的血,极其震撼的视觉冲击力。
后来在国外,她遇到王绥安,他温和善良,不善言辞,甚至可以说有些木讷。
他送了她一只叫happy的狗。
灰色的泰迪,平均两周咬烂一双拖鞋,每天早上七点准时提供叫醒服务,不论是否工作日。它虽然淘气,但是能给他们的恋情增加了不少乐趣。
她爱王绥安么?不爱,却也不能说毫无感情。
王绥安求婚的时候,她内心平静得没有一丝波澜。他们之间更像是亲人,或者是朋友。
不像陈宵寅。
他本该是她的亲人。
只该是她的亲人。
吃完早饭,就要去拆迁办公室签字。签字的时间有两天,既然陈宵寅已经回来了,那就早去早回,不要拖泥带水。
大衣送去了洗衣店,陈卯卯从以前的旧衣物里翻出一件黑色的牛角扣大衣。
大衣的毛领有些旧了,她拍了拍上面的灰,将毛领的扣字安装到帽檐上。
这衣服还是她高中时候买的,现在的她穿着看起来像一个女高中生。
陈卯卯站在镜子前,因自己这个想法感到可笑。
陈宵寅还是穿着那件黑色的羽绒服,像个黑色塑料袋一样毫无美感。
原来这么多年,他的审美风格仍旧没有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