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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到了开月度例会的时间,因为要请到公司副总出席,还是比较紧张的,必须做好万全的准备,定了早上5点的闹钟,打算起来再好好完善一下会议内容。事实证明我还是想多了,起是起来了,可头脑中一片混沌,万全没有打开电脑工作的**,仔细想想,还能再拖延一下。上午十点开会,早上7点半到公司,今天先不学韩语了,多省出半个小时来,还有2个小时的时间可以挥霍。
车到山前必有路,船到桥头自然直。时间就那么过去,所有担忧烦恼的事情也都会随时光老去。下午给领导交个材料,不得不加了个班,把我困得不行,班车上呼呼大睡。
睡了吃,吃了睡,此乃人生大事。小超市的馒头这个时间点已经卖没了,要想不饿肚子,只能另谋出路。冰箱里还有手抓饼,煎了两个,打上个鸡蛋。以前从老家带的花生米,炒一下撒点盐粒儿就很美味。上次老妈来带的带鱼,煎上一半。忙活完就9点多了,时间飞快。
吃的晚,肚子就饿,趁着腌鱼的功夫,没忍住吃了一包小零食,一支雪糕。做好饭,又干掉两个手抓饼,喝上两杯水,小肚子鼓鼓的。减肥!?仿佛是个笑话。
天人交战一番,我最终还是决定坚持出去走走,消消食儿,尽量的消耗一下能量,以免待会儿睡梦中长肉。顺便背了两首古诗词,大声朗诵的感觉,也挺痛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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匆匆读完《一个人的朝圣》,未读之前,我想象的朝圣,不过是一个宗教名词,宗教活动。百度百科说,朝圣是一项具有重大的道德或灵性意义的旅程或探寻。通常,它是去一个人信仰的圣地或其它重要地点的旅程。许多宗教认为特定地方有灵性重要性。就像无数穆斯林不畏险阻,不远万里,去麦加朝觐。国内也有信徒,边走边拜,去拉萨大昭寺朝拜释迦摩尼佛。
有些囫囵吞枣的感觉,只能记得故事大概,细节一概不清楚,仿佛我读一个一两页的故事梗概能达到同样的效果,也许,这就是为什么我们大多数人觉得读书无用的原因之一吧,读书没有方法,没有收获,太没有成就感了。
这本书,简单说,就是讲了一个退休的老人,哈罗德徒步穿越苏格兰去看望身患癌症的旧友的故事。
一封信,打破了哈罗德平静的生活,像大多数人一样,我们都过着平常的日子,无趣,没有新意。当得知二十年没联络的好友奎妮得了癌症,即将离开人世,他深受震撼。人生的遗憾,实在难以用语言去形容。
哈罗德给奎妮写了一封回信,他要把信寄出去,但一封信又能给她带去多少安慰呢?他一直往前有些,路过一个又一个邮筒,却没有停下脚步,直到走进一个加油站,遇到一个女孩,萌生了想用信念治愈奎妮的办法。他要走路从苏格兰南方的南德文郡走到贝里克郡!
就这么仓促的没有任何准备,哈罗德踏上了朝圣之路。最后,他从英国最西南一路走到了最东北,横跨整个英格兰。87天,627英里,只凭一个信念:只要他走,老友就会活下去!
一路上,他遇到了形形色色的人,发生了许许多多的事,更大的收获是他与自己,与妻子的和解。实现了自我救赎及对现实命运的接受和理解,触发了对爱的全新领悟。
愿我们都能审视自我,不管是在行走还是在等待,回溯过往,勇敢面对成长中的缺憾,回归内心,走向最真实的自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