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人,尤其是年轻的女人,有时候可以因为一支口红,一双鞋子而成为相交“莫逆”的好姐妹。有时候却也可以因为嘲笑对方的新发型,而变成恨不得一辈子都不说话的仇人。
当然,口红和鞋子什么的无所谓,但是喜欢的男人被自己的好姐妹抢了,那是无论如何也无法原谅对方的。
崔小娘就是这种情况。别说游小娘只是所谓的“义姐”,就算是亲姐姐,该翻脸的时候也没有任何商量。
此时此刻,崔小娘面对前来找自己的游妙婉,就是一副生人勿近的表情,冷漠到了极点。
“其实我也不想这样的……”
游妙婉低声说道,不敢看崔芷柔的眼睛。
“不想的话,你可以走啊,又没人拦着你。”
崔小娘翻翻白眼,她最看不惯对方那种得了便宜还卖乖的表情了。
“我是让你假扮我去跟他见面,没让你上他的床啊,你怎么能这样呢?”
“喂喂,当时是你让我说狠话拒绝他的好不好?你自己不要,还不许我要?凭什么啊!”
游妙婉也急了,她今天来是想缓和关系的,没想到对方根本就不想跟她和解,反而喷她一脸的。
“我那不是以为他跟高慎一样嘛,还有啊,你那时候骂他骂得那么狠,怎么投入他怀抱的时候却着急得像那个什么一样呢?”
不说还好,一说崔小娘就满肚子火气,她那时候是典型的引狼入室,要是没这一出,现在游小娘还在邺城呢,哪里有后面那些事情啊。
“哦,只许你喜欢,不许我喜欢是吧,凭什么啊!我就是喜欢他,不可以么?”
游妙婉也被点着了,现在她才是刘益守的妾室好不好,至于崔小娘,她目前为止,还什么都不是呢!
房间外,刘益守默不作声的听着二人激烈争吵,有一种无语凝噎的感觉。剧情有点魔幻,他暂时还没法接受。
“唉,罢了,让她们暂时冷静一下吧。”
刘益守感觉自己还是暂时不要出现比较好。随便偏向哪一个,都会导致另外一个爆炸,这种感觉怎么说呢,有点像是幸福的烦恼。
……
晋阳郊外,已经下起了小雪,入冬了。万人的骑兵队伍,一人双马,列队整齐,看起来颇有气势。马比人还多,这样的配置,无论在什么年代都堪称豪华。
“天穆兄,这一战我亲自带着骑兵为先锋,你带着步卒在后面增援。若是我与葛荣战败,那么你们则是在山路上埋伏断后。
我若得胜,你带着人赶到滏水河以后,负责抓捕战俘。切莫赶路,按平日里行军速度就可以了。”
帅帐内,尔朱荣交待元天穆带着步卒垫后,这一战,他只需要用骑兵破敌!
哪怕元天穆久经战阵,在边镇混过很久,也被尔朱荣的计划吓坏了。
“一万,对一百万……这有点冒险啊。”
葛荣大军号称百万,古代的号称虽然颇有水分,但葛荣哪怕没有百万大军,二三十万还是有的。这一万骑兵打二十万,哪怕葛荣带着二十万头猪,你要砍头的话,只怕一天都砍不完吧?
更关键的是,晋阳这边又不是没有其它军队啊,起码你把军队凑齐了再动手吧?
“出其不意,攻其不备。天穆兄放心,我已经有了计较,你负责抓俘虏就行了。”
晋阳到邺城,有一条直达的山路,出口就在滏水河南岸的西边。这条路按一般的行军速度,走完需要几天呢?
从北齐书里高洋往返晋阳的记录看,此人最接近的两次从邺城到晋阳,相隔了一个月。以最慢的速度来看,往返一次,大概十五天,走完单程七天。
这是有皇帝的车驾在。如果是骑兵全速行军,白天行军晚上休息,不到三日,就能抵达!
这就意味着,只要尔朱荣喜欢,他就能在葛荣想不到的时间里,出现在攻打邺城的葛荣军侧后方!而带着步兵的话,行军速度会被大大减慢,结果就会失去战机,并且失去行军的突然性。
有得必有失,尔朱荣认为,增加那点兵力,比起葛荣来,不值一提,然而失去行军的速度与进攻的突然性,缺陷是致命并且不可原谅的。
所以元天穆的建议不能采纳。
“若是葛荣不攻打邺城,贤弟此去不是会……”
元天穆有点担心出兵时机,尔朱荣的方略,似乎之前严格保密,并未透露行动计划,只是说三日后出兵。
可谁也没料到,居然要单独用骑兵闪击葛荣啊,这也太冒险了。